2.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核医学是利用放射性核素或其标记化合物进行疾病诊疗、脏器功能判断、病情预后以及医学研究的学科。随着核医学学科研究及技术的迅猛发展,核医学的诊疗手段得到了广泛应用。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2014年全国核医学最新调查显示,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从事核医学专业相关工作的科(室)838个,从事核医学工作的人员共有8678人[1]。核医学诊疗需要使用非密封放射性药物,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属于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场所,需要考虑开放性放射工作场所的特殊要求,其平面布局与其他科室有很大区别。本文结合现有的国家法律规范及标准、核医学诊疗的技术特点、工作流程以及工作经验,对某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场所的改建前、后的布局设计进行分析、评价,探讨核医学布局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可操作性,为医疗行业开展核医学科建设项目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1 材料和方法 1.1 对象选取广东省一家已开展临床核医学科核素诊疗建设项目的三级甲等综合型医院为研究对象。医院核医学科位于教学实习大楼五层和六层。六层设有体外免疫分析室、骨密度仪室;在五层设有SPECT室及辅助功能用房,开展99mTc核素显像、甲状腺功能亢进131Ⅰ治疗和甲状腺功能测定等核素诊疗项目。2010年已获得原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核医学(SPECT、骨密度仪及放射性药物治疗)放射诊疗许可。医院计划对原SPECT机申请报废;同时拟将核医学科五层原多功能室改建为新SPECT机房,引进一台新SPECT机投入使用。
1.2 方法(1) 人员:由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放射卫生防护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结合医院主管部门、使用科室提出的发展要求综合考虑决定。(2)依据:根据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GBZ 120-200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相关要求,结合核医学科核素诊疗的技术特点、工作流程以及工作经验,对核医学科工作场所的现有平面布局图纸进行分析。(3)主要内容:①功能/辅助用房的设置是否满足项目规模及发展需要;②工作场所分区是否合理;③布局设计的人流、物流和气流走向是否合理;④主要功能用房的安全防护设(措)施的设置等。
2 结果 2.1 核医学科诊疗的工作流程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我省大部分医院核医学科的放射性药物均为外购,主要有原子高科和广东希埃提供,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受照的主要途径是发生在药品使用过程,而非生产过程。结合该医院的核医学科放射性核素显像诊断、治疗项目开展情况,其主要工作流程见图 1。
核医学科位于放疗ECT大楼的五层和六层。六层主要为体外放射免疫检验区和骨密度机房。五层为放射性核素诊断治疗区域,从南至北分三行排列(见图 2):南面一排为SPECT机房及控制室、阅片室,中间一排为治疗室、登记室和多功能室,北面一排为洗手间、高活性室(分装、注射功能)、清洁室、分子影像实验室、VIP候诊室。医院在五层核医学出入口(M1门)旁靠墙位置设置适当数量的座椅,用铅屏风隔开一个相对独立空间作为注射前候诊区。患者从M1门进出核医学科,经M1门外侧电梯(公众共用电梯)离开该栋建筑;M1门和该电梯同时也是放射性药物、废物的物流通道。医护人员从六层楼梯直接进入五层核医学科相应工作用房。核医学科通风采用由清洁区到低活区,最后到高活区的气流组织方式,经过活性碳净化过滤系统、抽出式轴流离心机排出室外;排风口位于楼顶。分装柜采用单独排风管道(风速达到1 m/s),经过活性碳净化过滤系统、抽出式轴流离心机排出室外。
由图 2、图 4可知,五层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平面布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用房设置缺失:缺乏甲亢留观室(甲亢治疗核素用量达到10 mCi)、洗消或缓冲间,医护人员进入高活室工作后直接返回到低活性区和非活性区;注射前候诊区设置局促。(2)分区较混乱:控制区和监督区交叉设置(注射前候诊区混在控制区中),清洁区与污染区交叉使用(给药前、后患者共用洗手间)。(3)行进路线交叉严重:未实现医患双通道,部分区域出现交叉;患者由五层M1门进出核医学科,存在回流;放射性药物、废物与患者均从M1门进出,无独立运送通道。
针对改造前核医学科存在的问题,技术人员因地制宜对平面布局予以调整,见图 3。内容包括:
(1) 功能用房(用途)设置:①六层设置护士导诊台、患者注射前候诊区;给药前患者使用该层清洁洗手间。②五层南面一排的工作用房改为办公区域。③五层中间一排的多功能用房改建为新SPECT机房及其控制室、治疗室改为甲状腺功能测定室(简称甲测室)和诊室(中间简易隔板隔开);甲测室前设置简易单开门(M2),靠近活性区侧放置铅屏风,布局上将活性区与非活性区分隔开。④北面一排的高活性室改为分装注射室,利用简易隔板分隔出分装室、注射室和缓冲间;清洁室更名为放射性废物间;分子影像实验室改为甲亢留观室;VIP候诊室改为注射后候诊室。⑤五层病厕仅供注射后患者使用;取消M1门旁的注射前候诊区。
(2) 功能分区。根据放射防护要求与管理需要,以M2门为界划分为监督区(绿色区域)和控制区(白色区域),见图 5。按操作放射性活度及污染危险程度划分,核医学科由北至南基本能做到由活性区由高到低过渡,且通过缓冲间(黄色区域)基本将污染区和清洁区分隔,以防止沾染放射性药物(见图 5)。
(3) 行进通道的改变。注射前患者直接在六层候诊区候诊。轮到就诊的患者经六层廊道、楼梯进入五层非活性区,经过M2门进入活性区的分装注射室注射/给药。给药后患者进入相应的甲亢留观室(甲亢治疗患者)、注射后休息室(99mTc患者),后者进入新SPECT机房扫描;诊疗完成后患者经由M1门离开。医护人员路线的改变主要是在分装注射室,进去工作后的医护人员经过缓冲间洗消、并拟经辐射剂量测定后方离开该室,其余路线基本不变。
(4) 安全防护设(措)施设置。为了更好开展核医学诊疗工作、加强病患安全及管理,减少工作人员的照射,在核医学科工作用房适当位置设置如下设施:①语音对讲、视频监控系统:六层的患者行进走廊、楼梯,五层的注射后休息室、控制室等。用于观察患者候诊时的状态、通知检查前排尿、进入机房检查及通知离开等事项。缓冲间需要设置辐射剂量监测仪。②张贴患者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改建后的核医学科工作场所:①优化用房设置:优化了注射前候诊室,增加了甲亢留观室、缓冲间;给药前、后患者使用独立洗手间。②功能分区清晰: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分明确,能按照放射性活度从北至南由高到低布置;③优化了流向设计:实现了医患双通道。④增加了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设(措)施。因场所局限,患者与医护人员在分装注射室防护门前有一点交叉;放射性药物及废物的运送通道未实现独立通道。但考虑到给药前、后患者的流动及医护人员的工作时间、放射性药物及废物的运送时间,认为其相汇的几率比较低。综上所述,改建后的核医学工作场所平面布局已较好地解决了改建前存在的问题,平面布局基本合理。
3 讨论 3.1 核医学科布局设计主要问题及原因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合理的平面布局设计,对实现辐射防护最优化、满足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照射最小化要求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笔者查阅国内相关文献对核医学科平面布局的报道。张震[2]等对辽宁、山东和广东等6省10家三甲医院的回旋加速器工作场所、放射性药物的合成室和注射室、PET-CT和SPECT工作场所以及碘-131治疗工作场所的调查指出,部分核医学科的整体布局不合理,具体体现在:受检者通道与医护人员通道有交叉;回旋加速器机房与注射室、PET-CT机房距离远,放药在医院转移运输过程对公众产生照射;注射后候诊室空间有限或无卫生间,部分受检者会停留或经过公众。喻洁[3]等对湖北省13项核医学科项目的平面布局图纸审查发现,普遍问题是医、患、核素路线交叉,功能用房缺失,高中低活性区分区混乱,改建项目图纸问题出现频次多。江丽红[4]等对河北省7个核医学工作场所改建项目的设计情况分析得出,其防护设计中主要存在内部通道交叉、3区划分混乱和室内气流倒流等问题。
可见,目前国内核医学布局设计的主要问题是:功能用房缺失、分区划分不明显,行进路线(医护人员、患者、核素流线)交叉现象严重。究其原因:①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核医学科是20世纪50年代的新兴学科,发展迅速。很多核医学业务较早的医院在核医学科发展初期,选址和规模规划不足、对科室未来发展预测失当;工作用房设计、施工时,对核医学科的工作流程了解不深刻;加之早期国家法律规范对医疗机构放射卫生诊疗的监管未引起重视,使得科室建成后平面布局存在诸多问题,以致后续科室改造、设备更新等改、扩建出现连锁反应。文中医院核医学科建立在1980年代,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②除去历史发展原因,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标准依据,核医学工作场所的评价、建设主要依靠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工作者等凭着主观经验及有限的个人认知水平进行,也是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
3.2 核医学科布局设计应遵循的原则GB 18871-2002中,辐射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监督区。GBZ 120-2006中,未对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分区有明确要求。查阅文献发现,医疗机构核医学科按3区(控制区、监督区和非限制区)[4-8]和2区(控制区和监督区)[9]划分方式均有存在。区域划分后方便医院按区进行管理,不同区域按照辐射等级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GBZ 120-2006在GB 18871-2002的基础上,细化了对核医学项目的要求,临床核医学诊断及治疗工作场所(包括通道)应注意合理安排与布局。其布局应有助于实施工作程序,如一端为放射性物质贮存室,依次为给药室、候诊室、检查室、治疗室等,并且应避免无关人员通过。临床核医学诊断用给药室与检查室应分开。如必须在检查室给药,应具有相应的放射防护设备。诊断用候诊室应靠近给药室和检查室,宜有受检者专用厕所。
有学者在实践中,对核医学科建筑的规划及设计或PET/CT工作场所的选址和布局进行系列探讨[5-7, 10-11]。如贾秋玉从建筑师的角度实地调研,认为核医学科选址和规模的前期规划奠定了核医学科的辐射防护基础,提出了平面分区、内部流线、功能空间设计等要求。耿建华等提出PET/CT中心的选址总原则,并在功能区域设置上,要求设有血糖测定室、缓冲间,甲癌病房要求设置抢救室、住院医生值班室;在面积要求上,给出注射后候诊室的大小、PET-CT和SPECT-CT扫描室的空间和承重等。上述研究均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除此以外,国内无相关标准、刊物对核医学平面布局设计的原则做明确规定。查阅国外核医学辐射防护有关的出版物[12-15],发现对核医学布局设计的内容有分散描述。笔者广泛参考国内外的文献、资料,结合我国国情及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并考虑与现行GBZ 120-2006等标准、规范的衔接,现对核医学科布局设计的原则提出以下建议。
(1) 布局设计应遵循的总原则:使工作场所的外照射水平和污染发生的概率达到尽可能小;保持工作场所内较低辐射水平以避免干扰影像设备;在核医学诊疗工作区域,控制区入口和出口应设置门锁权限控制等安全措施,限制患者的随意流动,保证工作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和公众免受不必要的照射。
(2) 主要功能用房的设置:对于单一的核素诊断工作场所,应设置储源室、分装及(或)药物准备室、给药室、给药后患者候诊室及卫生间、显像室、样品测量室和放射性废物储藏室等。对于单一的核素治疗工作场所,应设置储源室、分装及(或)药物准备室、给药室、给药后留观室或病房(使用非密封源治疗病人)、值班室和急救室等功能用房。上述两者都需要设置辅助用房,如清洁用品储存场所、员工休息室、护士站、更衣室、卫生间和去污淋浴间等。对于综合型核医学工作场所,可以共同利用部分功能用房和辅助用室。结合临床经验,急救室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将其功能设置在注射室或给药室中。
(3) 功能分区:参考GB 18871-2002的规定,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控制区包括使用非密封源核素的放射性药物用房,即储源室、分装及(或)药物准备室、给药室、给药后患者候诊室、显像室、样品测量室、放射性废物储藏室和给药后留观室或病房(使用非密封源治疗病人)等;使用治疗量发射射线放射性药物的区域应划为控制区;用药后患者床边1.5 m处或单人病房应划为临时控制区。监督区包括给药前患者候诊区、给药后患者卫生间、清洁用品储存场所、员工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和去污淋浴间等。
(4) 流线设计:通过设计适宜线路模式来控制辐射源(放射性药物、放射性废物、给药后患者)的活动,应设立医护人员、患者和放射性药物(废物)双通道或三通道,医患通道应尽量避免交叉,以减少给药后患者对其他人员带来的照射。合理设置放射性物质运输通道,便于放射性药物、放射性废物的运送和处理;便于放射性污染的清理、清洗等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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