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钢公司为确保产品质量,引入测厚仪,型号为HR-ch0602,利用测厚仪射线强度和吸收物体厚度之间的关系,可以准确测定出0.1~5.0 mm厚度规格的冷轧带钢,用于市场需求产品加工制作。
1 评价对象与评价方法 1.1 对象某制钢公司厂区内部设有轧机车间、办公楼、酸洗车间等,在轧机车间内设3台测厚仪,型号为HR-ch0602。
1.2 辐射源项每台测厚仪各含241Am源1枚,共3枚,放射源活度及安装情况见表 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2];《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 125-2009)[3],检测仪表的使用场所和相应的泄漏射线控制量见表 2。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4-5],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及对该项目进行的现场调查和现场监测结果,进行综合性分析并评价。
1.5 监测仪器FH40G+FHZ672E-10型γ辐射监测仪[6]。技术指标:主机,测量范围10 nSv/h~100 mSv/h,能量范围36 keV~1.3 MeV。外接探头,测量范围1 nSv/h~100 μSv/h,能量范围60 keV~3 MeV。校准因子1.04, 扩展不确定度U=5%, k=2。
2 结果 2.1 辐射防护措施调查 2.1.1 剂量管理目标值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年有效平均剂量 < 1 mSv。厂区剂量约束值年有效平均剂量定为0.30 mSv。
2.1.2 个人剂量测厚仪操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2.1.3 警示标识测厚仪本体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1.4 防护用品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有铅橡胶手套、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铅橡胶帽子、铅防护镜。
2.2 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2.2.1 布点原则受厂房环境的限制,测量的点位设置在源表面5 cm、源表面100 cm处、操作箱、操作室以及过道等环境敏感点。
2.2.2 监测结果每点位测量读取10个数值,计算平均数进行记录,见表 3。
非放射性工作人员距测厚仪的距离在4 m以外,年处在辐射环境中约1600 h。
2.3.2 计算公式计算射线产生的外照射人均年有效剂量计算公式:
$ H = 0.7 \times {D_r} \times T $ |
式中:H-年有效剂量当量(Sv);0.7-吸收计量对有效剂量当量的换算系数(Sv/Gy)[7];Dr-γ射线空气吸收剂量率Gy/h;T-年受照时间(h)。
2.3.3 公众受照剂量分析测厚仪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对公众的影响区域为距离仪器1 m以外区域,根据监测结果该区域空气吸收剂量率最大值为72.2 nGy/h,居留因子取值1/2,按此数据计算,可估算出非工作人员附加年有效剂量约为:
$ H = 0.7 \times 72.2 \times 1600 \times 1/2 \approx 0.04\;{\rm{mSv}} $ |
该年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规定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剂量限值1 mSv/a。
2.4 工作人员计量监测情况采用热释光剂量计[8],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周期为3个月,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2.4 职业健康检查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9]。
2.5 教育培训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2.6 档案管理成立教育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3 评价与讨论 3.1 评价测厚仪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对工作人员所致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的相关要求,也满足本项目年剂量小于0.30 mSv的年剂量管理值。依据《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5-2009),测厚仪正常工作情况下对周边工作人员活动范围无限制。
3.2 讨论由于放射源固定在C架上,在检测过程中会随着轨道来回滑动,所以工作人员要定期的对轨道进行检查,避免轨道倾斜,造成放射源的卡位,建议对此现象加强管理,完善日常检修工作制度,并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且应注意放射源滑动到操作位一侧或临近过道时,操作员或非放射性工作人员应适当回避,减少不必要的照射,建议在过道侧设置明显电离辐射标志,对厂区工作人员组织普及性学习活动,提高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刚刚从事该工种的职业人员,放射工作经验少,应在作业过程中重视辐射防护,建议相关管理工作人员做好质控指标,合理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和强度,制订和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岗前培训和日常学习,做到持证上岗,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S].200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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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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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125-2009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S].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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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家环境保护局.GB/T 14583-93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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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 61-2001辐射环境检测技术规范[S].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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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韦应靖, 黄亚雯, 等.国内常见环境γ辐射监测仪性能评价.中国辐射卫生, 2014.4.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REDI2014020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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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144-2002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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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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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S].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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