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由于强烈的地震引起海啸,导致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7级核事故,达到最严重级别。日本福岛以东海域的主要的洋流有黑潮流系和亲潮流系,福岛核电站的污染物有可能通过两条路径进入中国海域:第一条是从日本向东一直到美国,再从美国往南到赤道,从赤道返回北上进入到中国东海;另外一条是从日本南部进入中国黄海。国家海洋局2011年8月12日表示,受污公海海域远超日方公布影响范围,不排除核污染物进入到我国管辖海域的可能性[1]。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的西太平洋海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2014年第一航次首次在部分站位现场检出了日本福岛核事故特征核素铯-134[2];监测结果表明,西太平洋海域已受到福岛核泄漏事故的显著影响,监测区域的海洋生物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由于铯-137等半衰期较长,影响较为持久。因此亟需我们研究福岛核事故对山东海域海产品中铯-134、铯-137放射性活度水平,分析是否受到福岛核事故的影响,采取必要的防治手段,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1 实验材料和方法 1.1 实验材料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提供的“菠菜基质源”(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编号:15NHH-150301)。标准源本底扣除为“菠菜基质源”的基质。
1.2 仪器和设备使用ORTEC公司生产的GMX40P4-76高纯锗γ谱仪对样品进行铯-134铯-137活度浓度测量。使用2 L马林杯(与菠菜基质标准源具有相同的尺寸)。
1.3 实验方法 1.3.1 样品采集在山东海域的烟台、青岛和威海三地采集甲壳类(虾蛄)、海鱼类(鲅鱼)软体类(乌贼)、植物类(海带)和贝类(毛蚶)共5类海产品,每类在当地采集刚捕捞的海产品样品,称重后加冰块包装后,以快递形式当日(最迟次日)送达实验室后放在低温冰柜中存放;并做好样品采集记录。
1.3.2 样品的制备采用GB 14883.1的方法进行样品预处理[3],本项目海产品均进行了干样化处理:1)虾蛄使用自来水清洗后,晾干表面水分,不去壳;2)鲅鱼取可食部分(鱼肉)。规定可食部分的原则是:符合大多数人的食用习惯, 取样处理方便;3)乌贼去除内脏等不可食部分,可食部分晾干表面水分;4)海带清洗,晾干表面水分;5)毛蚶直接开口后取壳内可食部分。上述样品处理后使用托盘天平称量鲜重并记录。鲜样置于电烤燥箱中于110℃烘干,称量干重并记录。
使用直立式粉碎机(ML-2500型)打粉,称量一定量干粉,装入2 L马林杯中待测。
1.3.4 测量依据《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 16145-1995)[4],把干粉样品置于高纯锗γ谱仪探测器,与测量菠菜基质标准源时位置等一致,时间设定在172 800 s测量。测量前进行能量刻度,进行本底测量,包括马林杯样品测量盒本底测量和菠菜基质干粉的测量。
对测量的数据进行记录,包括测量日期、测量时间,以及全能峰峰面积的总峰面积、净峰面积的计数与计数标准差分别进行记录。
1.5 结果计算 1.5.1 效率计算“菠菜基质源”中包括134Cs和137Cs两种核素,因此测量计算使用比较法时的效率更准确,因此,134Cs和137Cs两种核素的计算公式如下:
$ \varepsilon =\frac{{{N}_{Y}}/{{t}_{Y}}-{{N}_{b}}/{{t}_{b}}}{A\times P} $ | 1) |
式中:ε:菠菜基质源某核素某能量的效率;NY:菠菜基质源某核素特征峰的全能峰净面积计数;tY:菠菜基质源测量活时间(s);Nb:相应全能峰的菠菜基质干粉某核素特征峰的净面积计数;tb:菠菜基质干粉测量活时间(s);A:标准源某核素测量时的活度(Bq);P:相应能量γ射线发射几率。
1.5.2 样品活度浓度计算样品中134Cs和137Cs的活度浓度是指样品采集时的活度浓度,134Cs、137Cs的半衰期分别为752.63 d、30.018 a;因此,应对测量时的活度浓度进行时间衰变校正。
根据《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 16145-1995)[4]对海产品中的134Cs和137Cs的活度浓度进行分析,计算公式见式(2)。
$ C=\frac{\left( {{N}_{s}}/{{t}_{s}}-{{N}_{b}}/{{t}_{b}} \right)\times f}{m\times \varepsilon \times P} $ | 2) |
式中:C:某核素的活度浓度(Bq/kg);Ns:某核素样品全能峰净面积计数;tS:样品测量活时间(s);Nb:相应全能峰的本底净面积计数,加入菠菜基质的扣除菠菜基质本底;tb:本底测量活时间(s);m:样品的质量(kg);ε:相应全能峰的效率;P:相应能量γ射线发射几率;f:质量校正系数。
$ {{C}_{t}}=\frac{C}{{{e}^{\frac{-0.693\times \vartriangle t}{{{T}_{1/2}}}}}}~ $ | 3) |
式中:C:某核素测量时的活度浓度(Bq/kg);Ct:某核素在采样时的活度浓度(Bq/kg);△t:测量时间与参考时间的间隔(a);T1/2:某核素的半衰期(a)。
标准差的计算采用γ能谱仪的标准差计数代入式(2)进行计算。
1.5.3 方法探测下限计算该方法的探测下限的计算公式(6):
$ {{A}_{D}}=\frac{4.66}{\varepsilon Pm}\sqrt{{{N}_{c}}/{{t}_{c}}^{2}} $ | 4) |
式中:AD:相应核素的探测下限(Bq/kg);ε:相应全能峰的效率;P:相应能量γ射线发射几率;m:考核样品的质量(kg); Nc:铯-134、铯-137总计数;Tc:相应总计数测量的活时间(s)。
2 实验结果与分析本项目对山东海域调查的海洋生物选择了有代表性的虾蛄、鲅鱼、乌贼、海带和毛蚶,它们分别代表海洋甲壳类、鱼类、软体类、植物类和贝壳类。对海产品每一物种设置了三个采样点,采样位置分别为烟台、青岛和威海海域,在2016年8月-2016年11月共采集15个样品。海洋生物分析的项目有:134Cs和137Cs,使用γ谱测量。海产品样品中134Cs和137Cs活度浓度测量结果见表 1;山东海产品样品中134Cs和137Cs活度浓度测量结果统计见表 2。
在15个海产品样品中,γ谱测量均未测出的为134Cs;虾蛄、鲅鱼均测出了137Cs,但乌贼、海带和毛蚶中均未测出137Cs核素。对134Cs未测出的15个样品,均计算出该样品检测的最小探测下限(LLD),见表 1。
虾蛄样品中137Cs的活度浓度测量值范围为(0.016~0.026)Bq/kg,算数均值为0.020 Bq/kg。鲅鱼样品中137Cs的活度浓度测量值范围为(0.051~0.096)Bq/kg,算数均值为0.069Bq/kg。见表 2。乌贼、海带和毛蚶样品中137Cs的活度浓度均未测出,其样品检测的最小探测下限(LLD)见表 1。
甲壳类(虾蛄)、海鱼类(鲅鱼)海产品样品均只检测出了人工核素137Cs。鲅鱼样品中的137Cs的活度浓度大于虾蛄样品中的137Cs的活度浓度;其他软体类(乌贼)、植物类(海带)和贝类(毛蚶)等均未检测出134Cs和137Cs。
3 讨论山东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并且距离福岛较近,本项目是为研究福岛核事故对山东海域海产品中134Cs、137Cs放射性水平的影响。我们现场采集了山东海域烟台、青岛和威海三地的甲壳类(虾蛄)、海鱼类(鲅鱼)软体类(乌贼)、植物类(海带)和贝类(毛蚶)共五类15个样品,以分析是否受到福岛核事故的影响。
在甲壳类的虾蛄、海鱼类的鲅鱼的3个采样点采集的样品中均检测出了人工核素137Cs,其他类样品未检出137Cs;其他类样品均未检出134Cs。1976.12~1979.10卫生部组织的30个单位对渤海、黄海等4大海域进行海产品调查,渤海、黄海中的鲅鱼、乌贼和海带等均检测到137Cs,其中渤海、黄海鲅鱼类的检测结果分别为0.89、1.15 Bq/kg,乌贼的检测结果分别为0.42、0.067 Bq/kg,海带的检测结果分别为0.19、0.32 Bq/kg[5];本项目检测的鲅鱼137Cs的活度浓度测量值范围为(0.051~0.096)Bq/kg,低于前述调查的1个数量级,本次调查的乌贼和海带均未检测出137Cs(乌贼和海带LLD分别为 < 0.012~ < 0.020、< 0.018~ < 0.041 Bq/kg);可以看出,鲅鱼虽监测出137Cs,但已降低约1个数量,1979年至今已37年,除衰变因素外(137Cs半衰期为30.018 a)外,核素在海洋中稀释、沉积等因素均进一步减少了在鲅鱼、乌贼和海带等生物体的富集,但仍不排除核爆产物137Cs的污染;而本次调查的乌贼、海带和毛蚶等均未测出的137Cs,可以说明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事故排放的137Cs在本探测水平上未能观察到放射性污染。乌贼、海带和毛蚶未测出的原因可能与本探测水平有关,也与生物富集有关。
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提供的137Cs成年人的待积有效剂量参数[6],甲壳类(虾蛄)和海鱼类(鲅鱼)海产品对居民待积年有效剂量分别为3.9×10-6、2.7×10-5mSv,见表 3。居民食入上述海产品不会对居民造成过多的剂量负担,未造成辐射剂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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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称日本福岛核废物可能进入我国海域[EB//OL](2011-08-15)[2016-12-20]http://news.sina.com.cn/green/news/rou/2011-08-15/0933229921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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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华网.中国在西太平洋检出日本福岛核事故特征核素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4-06/18/c_1111207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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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14883.1-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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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GB/T 16145-1995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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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产食品放射性调查》编辑组编. 海产食品放射性调查[M]. 北京: 原子能出版社, 198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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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M].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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