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某医院改建CT机房,受该医院委托,对该医院的NeuViz Twin型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进行了机房防护检测、影像质量保证检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其进行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1 评价目的及评价依据 1.1 评价目的识别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产生的主要环节,确定危害类别及对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健康的影响,确认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提出合理、可行的防护对策和建议,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1.2 评价依据《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质量保证检测规范》 [4]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2 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 2.1 评价范围针对该建设项目建成后,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已采取的防护设施和措施、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护措施及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2.2 评价内容核实该项目的工作场所布局,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价; 核实屏蔽设施是否按屏蔽设计要求施工建造; 核实防护安全装置的设置,检查其运行情况; 核实放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对其防护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根据辐射检测结果,对该项目建成后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可能受到的辐射水平及辐射防护最优化实施体系进行分析和评价。
2.3 评价方法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检测检验法等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3 辐射源项分析与防护措施评价 3.1 CT机和机房的基本情况及评价改建的CT机房位于该单位门诊楼1楼东北角,设CT室、控制室。机房北面、东面为外墙立面,南面为控制室,西面为室内走道,楼上为检验科。设备使用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NeuViz Twin型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以下简称CT),最大140 kVp,最大250 Ma,机房面积30.2 m2,机房北南长4834 mm,东西长6242 mm,均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3.2 CT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核查见表 1。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施工偏安全,不符合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原则。
采取辐射防护屏蔽措施; 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及联动装置; 设置警示语句; 机房门安装电动闭合装置; 设置动力排风装置; 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铅方巾1条、铅颈套1个、铅帽1顶、陪检者铅衣1件,均符合要求。
4 机房防护检测、影像质量保证检测结果及评价 4.1 检测仪器451P型X、γ、β射线巡测仪、B-Piranha657诊断水平剂量仪,上述仪器均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
4.2 机房防护检测结果机房外各测点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均在本底水平,该射线装置在现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内正常使用,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符合控制目标值[2-3]。
4.3 影像质量保证检测结果见表 2。所检“CTDI w”项目未提供厂家数据,不作评价; “诊断床定位精度”、“定位光精度”、“重建层厚偏差”、“CT值(水) ”、“均匀性”、“噪声”、“高对比分辨力”、“低对比可探测能力”、“CT值线性”项目均合格[4]。
该医院已设置放射事件应急机构及放射防护管理机构,配备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建立了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本项目设置2名放射工作人员,均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执业医师证书(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有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CT医师),并出示有效期内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结果及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证明,但未提供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管理的相关资料,未全面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 结论与建议 6.1 结论该医院所申请的属于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项目为引起一般职业病危害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设置单独机房且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满足有关标准。该单位的射线装置在现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内正常使用,其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X射线辐射剂量率根据其年工作量和在此场所的驻留时间计算,其年剂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投入临床使用的技术条件。机房门已安装电动闭合装置,满足医用X射线机在出束时防护门处于关闭状态的条件。机房内安装独立的动力排风装置且运转良好。已配备的防护用具(品),基本满足本项目所涉及的放射诊疗工作设施配置要求。所设置的2名放射工作人员,均未出示个人剂量监测结果,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所涉及的放射诊疗工作岗位要求。已建立的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配置的防护用品,可为放射工作的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公众的防护安全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6.2 建议医疗机构应制定本单位的辐射监测计划,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检查,并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稳定性检测。X射线机工作时会产生有害气体,在投照状态下,使用机械通风装置; 在非投照状态下,要经常打开机房防护门,以保证机房内的空气能及时更新。工作人员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凡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均应纳入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根据工作量的增加相应增加放射工作人员数量,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期间应正确佩带个人剂量计,并按规定期限(两次送检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90天)将其送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5]。放射工作场所、射线装置每年均应进行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状态检测、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和机房周围辐射剂量检测。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S].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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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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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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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17589-2011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质量保证检测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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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GBZ 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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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S].2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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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S]. 20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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