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6, Vol. 25 Issue (1): 25-27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6.01.008

引用本文 

张伟军, 程小青, 孙全富, 彭红. 《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调查规范》解读[J]. 中国辐射卫生, 2016, 25(1): 25-27.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6.01.008.

基金项目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15BAK40B0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5-10-17
修回日期:2015-12-04
《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调查规范》解读
张伟军 1,2, 程小青 3, 孙全富 3, 彭红 4     
1.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029;
2. 中国安科院尘毒危害预防与控制技术实验室;
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4.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摘要目的 为准确理解和应用《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调查规范》(WS/T 440-2014), 开展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与卫生调查。方法 本文对《规范》制定的背景、过程和有关内容进行介绍, 并对有关问题的理解和实施进行了解读。结果 《规范》适用于核电站运行前和正常运行期间, 但不适用于核电站事故应急状态下健康调查与卫生监测。结论 《规范》规定了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与卫生调查的内容、方法、频度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详细地描述了对肿瘤发病和死因登记与调查、核电站周围地区开展食品及饮用水等放射性监测的要求。
关键词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调查规范    实施    解析    

我国核电发展政策从2002年以前的"有限发展或"适度发展核电"到2003年以来的"积极发展", 2004年开始的"加快推进核电建设"。"十二五"期间将秉持"安全、高效"的原则推进核电建设。根据IAEA的PRIS数据目前我国有浙江秦山/方家山、广东大亚湾/岭澳、江苏田湾、福建宁德、辽宁红沿河以及广东阳江等6个核电基地, 23个商业机组在运行。当前全世界15个国家有69个机组在建, 其中25个在中国。新的核电规划对《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 2020)》进行大幅调整[1], 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目标为8600万千瓦, 是目前装机容量的8倍。到2015年, 我国将有约50个机组在运行, 相当于目前法国的水平, 到2020年, 我国可能在16个省份包括内陆省份有100个机组运行, 相当于目前美国的水平。届时, 我国将有近亿居民在核电站周围30~50 km内生活。

核电是绿色的和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之一, 但核电站不是绝对安全的。到目前为止, 世界上核电站共运行14 792堆年, 已经发生过1957年英国温德斯格尔基金项目: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15BAK40B01)作者简介:张伟军, 男, 湖南长沙人, 高级工程师, 从事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放射医学、辐射防护研究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工作。(Windscale)事故、1979年美国三哩岛事故(5级)、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7级)和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7级), 事故实际发生的频次远远大于第一代、第二代反应堆事故设计概率(< 10-3~10-5)。

1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1.1 我国缺乏核电站周围居民系统、全面的健康调查

核电站一旦发生事故, 公众健康后果评价需要事故前的健康基线, 主要是肿瘤发病和死亡登记数据, 剂量估算和风险评估需要食品和饮用水等放射性监测数据, 最好是连续监测数据。与西方国家不同, 我国尚没有覆盖全民的肿瘤发病与死亡登记, 辐射监测系统的覆盖也有待进一步扩大。仅在广东大亚湾/岭澳、浙江秦山、江苏田湾三个核电基地周围开展过较为系统的健康调查[2], 只有江苏连云港市建立了核电站周围居民肿瘤登记系统。其它在建和拟建核电站周围尚未开展居民健康调查工作, 一旦投料运行, 将永远失去投料前的基线数据, 将难于对核电站正常运行和事故后果的健康影响进行科学评价。急需在全国开展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调查, 建立基线数据库。

1.2 我国缺乏连续的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本底监测及数据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停止大气核试验和放射性本底监测站监测工作以来, 我国就缺乏对食品饮用水放射性监测数据。磷肥的大量使用, 也可能会增加土壤中的天然放射性。从2012年开始, 逐步启动了核电站周围和全国的食品饮用水放射性监测工作。急需开展核电站周围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 建立并及时更新国家食品饮用水放射性本底数据库。

2 《规范》的制定过程

2009年1月, 卫生部监督局组织召开有核工业系统参加的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调查专家研讨会; 2009年9月, 卫生部监督局组织有关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专家会议确定了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据此, 起草完成第一稿, 2009年12月向有关专家征求意见; 2010年2月卫生部监督局组织召开有关省市、大亚湾核电站公司、核工业总公司、国电集团等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根据讨论和专家反馈意见, 完成第二稿; 2011年5月向放射卫生标准委员会提交《规范》的送审稿; 标委员会于2011年6月组织对《规范》进行预审, 2011年7月标委会组织对《规范》进行终审。按照标委会的终审意见修改后形成《规范》的报批稿; 2014年5月14日正式发布, 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3 标准主要内容及解析

《规范》对核电站周围居民的健康调查和食品、饮用水放射性监测的内容、方法、频度和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了要求。主要内容有公共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肿瘤发病登记与死因监测, 核电站周围居民问卷调查, 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 其他样品的监测等, 健康调查与卫生监测结果的报告, 资料性附录等几部分。

3.1 调查地区的范围及公共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规范》规定调查范围为核电厂为中心、半径为30~ 50 km划定的区域, 并列举了8大类应调查的内容, 主要涉及到不同距离的人口、疾病谱、主要农牧海产品等统计数据, 列出了搜集资料的主要渠道。

考虑到目前的二代+和正在建设的三代核电站相对较安全, 与《核设施正常运行和事故期间公众受照剂量监测与评价规范》[3]相比, 缩小了人口等调查区域的范围, 也不再强调搜集出生率、期望寿命等资料。要求核电站运行前完成调查, 核电站运行后可每8~10年调查一次。

3.2 居民肿瘤发病登记与死因监测

《规范》要求癌症发病登记与死因监测应在核电站运行前完成。调查范围为50 km内离核电站最近的县或区, 全区域覆盖, 人口不少于10万人。重点关注甲状腺组织和造血组织肿瘤。《规范》给出了人口数据的来源及年龄分组, 特别强调要注意5岁以下儿童, 采用了0岁~, 1岁~, 5岁~, 10岁~, 15岁~年龄组, 以保证可以提出儿童及婴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同时, 如果流动人口超过10%时, 应将人口按照户籍与非户籍人口分别列出。

参考我国慢病监测与死因监测基本做法, 列出了癌症发病登记和死因监测数据的可能来源与渠道, 并明确要求要各项资料互为补充和复核, 按照现行的疾病分类与代码标准进行癌症编码与确认根本死因。

3.3 核电站周围居民问卷调查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再一次提醒我们, 一旦发生事故, 如何做好当地居民的核辐射及其健康效应的风险沟通是十分重要和困难的工作。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做好科普宣传, 提高公众对核能的接受程度, 《规范》要求开展公众核辐射认知调查。核电站周围居民的风险认知与社会组织结构、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等密切相关。《规范》明确要求开展此类调查, 并规定了问卷的主要内容, 涉及居民的基本情况、疾病史、核辐射基本知识、认知等。起草中主要参考了既往在江苏田湾核电站周围曾开展过的系统性的核辐射风险认知和接受性调查[4]。调查范围为30 km内范围。按照总体率估计的统计学公式计算样本量, 调查样本量应在1200~1500人。

根据调查, 核电站周围居民对核电站的负向态度(否定或不支持)与距离核电站的距离的关系曲线呈右侧拖尾倒置"U"型, 拐点在8~10 km处, 主要变化出现在20 km内, 因此加大内圈的抽样层数。建议的抽样层为, 以核电站1号机组为圆心, 0 km~, 2 km ~, 4 km~, 5 km~, 7 km~, 8 km~, 10 km~, 15 km ~, 20 km~和25 km~30 km为一层, 共10层。当存在较大的经济、文化、饮食差异时, 除按照距离核电站的距离分层外, 还要进一步分层。强调要注意5 km内主导下风向45°扇形范围内的关键人群。考虑到采用等比例抽样将造成离核电站越远, 调查对象越多, 不符合本调查的目的, 因此, 采用二阶段随机抽样或加大内层抽样比例的方法抽样, 统计分析时, 可能需要考虑各层的抽样比例的不同, 这涉及到统计量方差的计算的调整。社区的意见代表人士在认知调查中很重要, 规范做了明确要求。

根据公众营养学家的建议, 规范明确食谱和食量调查应结合24 h回顾调查与全年膳食史调查, 询问前一天的三餐食谱, 并询问常见蔬菜的消费频度。

同时, 为了掌握放射卫生的基本情况, 在给出的样本问卷中, 涉及了医疗照射史等, 也涉及了应急情况可能需要考虑的住宅屏蔽等信息的搜集。

3.4 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

规范参考IAEA的有关技术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放射卫生标准, 对开展食品和饮用水中放射性监测做了详细规定。采样地点为预期核电站排放剂量最大的地点以及30 km内的水源和主要牧场等。样品种类包括主要农作物、叶菜、茶叶、鱼虾蟹贝、牛奶、主要肉类以及当地主要饮用水(水源水及末梢水)。适用时, 要在5 km内主导下风向45°扇形范围内采集样品。由于医院核医学科和其他核设施可能使用或产生放射性核素, 如碘-131, 《规范》要求采样地点要远离有核医学科的医院和其他核设施。

食品和饮用水的采样、制备、处置和检测方法依据有关标准开展, 并提出了依据的标准。参照核电站反应堆类型、运行期间液态和气态流出物放射性核素种类、核素的物理半衰期、预期产额、排放限值及排放量、摄入途径及生物半减期以及对人类健康影响的大小、GB 18871-2002给出的剂量转换系数和有关食品饮用水监测标准等资料, 《规范》对具体监测的样品种类、采样量、监测核素的种类和监测频次等进行了规定。需要说明的是, 部分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的相关标准即将进行修订或新制定, 需要专业人员随时关注并按照最新的标准开展监测。

关于饮用水的监测频度, 规范表D2设定的频次主要参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20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和《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 308), IAEA 2005年出版的安全导则(Safety Guide)《Environmental and Source Monitoring for Purposes of Radiation Protection》(IAEA SAFETY STANDARDS SERIES No.RS-G-1.8)第66页表3的有关要求, 并考虑实际意义和可行性, 对于核电站周围地区, 主要对应村镇供水单位, 为居民健康监测而言, 饮用水放射性监测每年监测2次, 并明确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1次。

样品采样量与放射性核素检测分析方法有关。现在普遍采用高纯锗γ能谱仪检测, 可以将生物样品如牛奶、饮用水直接装盒测量, 蔬菜等样品切碎后直接装盒测量。采样量可以取标准规定的下限, 免去灰化制样过程, 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出结果。

据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应急监测经验, 核事故应急响应情况下, 食品和水中的放射性检测以人工放射核素131I、137Cs、90Sr等为主, 总α、总β放射性监测可不作重点。《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GB/T 5750.13-S)[5], 和IAEA安全相关文件规定[6], 总放分析最适用于空气和水样特别是雨水中的放射性分析。

有关核电站周围区域的环境放射性监测结果文献报道, 110mAg是液态排放监测的重要核素[7-8]。鉴于此, 《规范》规定海产品要监测110mAg。实际上, 这更多地是提醒注意根据具体核电站的情况, 确定监测的核素种类。

根据苏联切尔诺贝利事故期间我国某些地区蔬菜的131I分析结果[9], 普通水洗的去污率在33%左右。水洗后再经过煮熟, 总去污率可达35.5%~91.4%, 因此《规范》规定"对蔬菜和水产品等样品应当按照当地居民生活习惯选取可食部分进行样品预处理。也可不经洗净直接制样测量, 作为判定蔬菜等样品污染程度。

4 讨论

为保障我国核能开发和使用的可持续、健康和协调发展, 同时为核事故后果的健康影响进行科学评价, 应开展核电站周围地区居民健康调查, 掌握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基线数据。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 国家意识到开展核电站周围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已于2012年将在建和已投入运行核电站周围食品和饮用水中放射性监测工作纳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规范》的制定, 将在《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与卫生监测工作指南》和有关标准的基础上直接指导我国核电站周边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工作。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S].2007.
[2]
深圳市卫生局,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周围深圳地区居民健康状况调查报告1980-2005[M]. 深圳: 深圳出版发型集团海天出版社, 2009.
[3]
卫办监督发[2010]142号.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与卫生监测工作指南[S].2010.8.16.
[4]
李小娟, 侯长松, 王春燕, 等. 田湾核电站周围居民核电站认知调查[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 2008, 28(3): 269-273. DOI:10.3760/cma.j.issn.0254-5098.2008.03.021
[5]
GB/T 5750.13-2007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7.
[6]
IAEA.Generic Procedures for monitoring in a nuclear or radiological emergency[P].IAEA-TECDOC-1092.
[7]
吉长余. 马尾藻样品中放射性核素110m Ag测量及探讨[J]. 辐射防护, 2002, 22(2): 113. DOI:10.3321/j.issn:1000-8187.2002.02.009
[8]
宋海青, 陈志东, 林清. 大亚湾核电站环境监测中110m Ag的初探[J]. 辐射防护, 1999, 19(1): 71.
[9]
朱昌寿, 朱桂兰, 程荣林, 等. 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对我国的放射性污染与卫生学评价[J]. 中华放射医学防护杂志, 1987, 7(增刊):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