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太原市迎泽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了解CT机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的影响, 确定其危害程度, 为卫生行政部门的验收、审批提供依据, 为此, 笔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某医院改建CT机房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结果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某医院影像楼为地上二层建筑,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改建项目位于一层南端, 在原CT机机房基础上进行防护改造。
1.2 主要评价依据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标准或规范要求[2-9]进行评价。
1.3 评价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分析及现场检测, 将获取的资料、数据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相比较, 并做出评估。
1.4 质量控制 1.4.1 检测项目本中心放射工作场所机房防护检测项目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和省计量认证。
1.4.2 检测仪器451P型X、γ巡测仪、NT16101型智能X、γ辐射剂量率仪。由国家级计量部门检定, 其测量值可以溯源到国家基准。
1.4.3 人员检测、评价人员均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评价资格。
2 结果及评价 2.1 放射工作人员配置CT室现有放射工作人员5人, 其中医师3人, 技师2人; 3人有执业医师证, 其执业范围均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其配置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3]第七条要求; 4人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1人未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无放射工作人员证。
2.2 机房屏蔽核实情况(表 1)从表 1可知, 机房各墙体、楼板及门窗屏蔽材料厚度、防护安全措施等, 均满足国标[7]的要求。
2.3 放射防护安全设施核查 2.3.1 机房内布局合理有用线束朝向避开了防护门、观察窗、管线口的位置; 经现场测量, 改建机房面积约31 m2, 单边长度不小于4.5 m; 受检者出入门处设有醒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机房内在东墙安装有动力排风装置; 机房门为电动推拉门, 安装有闭门装置; 配备有方巾、铅橡胶帽子、铅橡胶围脖患者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国标[5]要求。
2.3.2 防护设施配置机房门外无工作状态指示灯、警示语及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2.4 放射防护验证检测检测条件:130 kV, 260 mAs, 头部螺旋扫描。探测器灵敏体积中心距墙体、防护门、观察窗30 cm处, 距地面高度为130 cm。对应二层检测时, 探测器灵敏体积中心距地面100 cm。
从表 2可见, 该CT机房外各检测点的辐射剂量水平均未超出国家标准[5]规定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2.5μSv/h。
该院成立了放射防护领导组, 制定了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相应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影像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等。
2.6 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该医院按国家相关规章[3]要求, 为5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5人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均未超出国家标准[8]规定的剂量限值。
2.7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该医院按国家相关规章[3]要求, 为5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人均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9]。
2.8 档案管理该医院按国家相关规章[3]要求, 已指定1名兼职放射防护管理员, 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3 讨论 3.1 结论该改建机房选址、平面布局、设备布局、与分区能够满足放射卫生学要求[4, 6], 放射工作人员配置、机房屏蔽、防护检测、放射防护管理、防护措施, 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机房外无工作状态指示灯、警示语及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1人未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如按以下建议落实, 该项目的放射性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措施和设施可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
3.2 建议① 依据国标要求, 机房防护门外应安装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 灯箱处应设有警示语句; 工作状态指示灯应能和与机房相通的闭门装置有效联动; 机房门外应有放射防护注意事项。②依据按国家相关规章的要求, 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因此, 应尽快安排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③对受检者进行影像检查时, 应做好受检者的个人防护, 使受检者所接受的照射剂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避免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④施行X射线CT检查时, 其他人员不得滞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或患者须携扶时, 应对携扶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S].2011-12-31.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S].2006-01-24.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S].2007-06-03.
|
[4]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3.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65-2012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2.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180-2006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6.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98-2002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