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是在不损坏被检物品的前提下使用低能量X射线, 快速检测出被检物品, 并通过计算机显示被检物品图像的设备, 目前广泛应用于机场、车站等安全检查场所。
检查系统通过自身的机壳和铅胶帘屏蔽X射线, 但由于行李包进出检查系统时铅胶帘被掀开, 从而产生一定的X射线辐射泄漏。当没有行李包通过系统时, 设备处于休眠状态时, 不曝光,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辐射影响。
为确保公众和职业人员的辐射安全, 国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关于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辐射安全标准。其中,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8871-2002)[1]规定: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限值年平均有效剂量为20 mSv; 公众年有效剂量为1 mSv。《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标准》 (GBZ 127-2002)[2]规定:系统产生辐射时, 距其外表面5 cm任意一点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得超过5 μGy/h。《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 15208.1-2005)[3]规定:在距设备外表面5 cm的任意处(包括设备的入口、出口处), X射线泄漏率应小于5 μGy/h。
2 测量对象与方法 2.1 基本情况此次监测的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由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设备型号为CX100100TI。
2.2 测量仪器FH40G系列环境监测X-γ剂量率仪(德国Thermo Electron RM & P公司), 通过国家计量部门检定, 并提供校准因子。
2.3 测量方法此次监测选用标准行李箱经过铅胶帘进出系统, 依据《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 127-2002), 采用FH40G系列环境监测X- γ剂量率仪监测行李箱进出铅胶帘系统时周围外表面5 cm不同位置空气比释动能率。同时对系统入口和出口不同距离, 工作人员操作位, 乘客通道侧等位置空气比释动能率进行监测。
2.4 测量结果测量结果见表 1。
当旅客正常通过或者铅帘被行李包掀开时, 行李出入口处的辐射水平仅为标准5 μGy/h的十分之一左右, 由于旅客通过时间短, 其所受附加剂量非常小。
行李检查系统铅帘内的辐射水平比铅帘外高出10~20倍, 但由于停留时间很短, 旅客所受附加剂量非常小。考虑到"可合理尽量低"的原则, 建议旅客不要将手伸入铅帘内拿取行李。
一般情况下, 工作人员工作位距离行李检查系统有一段距离, 在系统关闭或开启状态下, 工作位处辐射水平未见明显变化, 工作人员由于行李检查系统所受附加剂量可忽略。但需要注意的是,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如发生行李卡住等特殊情况, 工作人员应先关闭系统, 再进行检修, 不能随意掀开铅帘, 定期检查铅胶帘的完好情况等。
综上所述,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可能存在一定的辐射泄漏, 对安检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影响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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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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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27-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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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GB 15208.1-2005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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