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为了掌握四川省医用辐射防护现状,做好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与预警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基础资料,对14个市州医疗机构开展辐射防护调查。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与方法由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协调配合,对14个市州辖区内所有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逐一调查。对实施调查工作人员及医疗机构填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省卫生厅对各地调查结果进行抽样核查,以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1.2 调查内容为了尽可能地全面了解我省医用辐射防护的现状,对开展放射防护放射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工作量、组织机构与制度建立、工作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放射诊疗设备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2 结果 2.1 年放射诊疗工作量年放射诊疗总量1 580万人次。其中X射线诊断1 465万人次; 核医学诊断105.8万人次; 核医学治疗3.1万人次; 放射治疗5.7万人次。
2.2 档案、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调查2696家医疗机构,建立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的2412家(89.5%),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2 298家(85.2%),建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2319家(86.0%),建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小组1 539家(57.1%)。
2.3 放射工作人员情况现有放射工作人员9038人。其中从事放射诊断6889人(76.2%),介入诊疗793人(8.8%),核医学诊疗308人(3.4%),放射治疗559人(6.2%),其他489人(5.4%)。
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人数7 396人(81.8%); 年度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人数为3035人(33.6%); 全年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放射工作人员7859人(87.0%); 进行个人剂量监测7857人(86.9%)。
2.4 防护配套设施、设备配备放疗剂量仪29套,TPS计划系统24套,模拟定位机33台,后装机专用活度计1台,放疗剂量扫描装置9套,IMRT验证模体13套,校准水模12套,核医学活度计36台,表面污染测量仪34台,环境辐射监测仪36台,固定式报警仪68台,个人剂量报警仪221台,X射线影像质量控制设备32套,稳定性检测设备24台,患者防护用品6 395件。
2.5 放射诊疗设备情况放射诊疗设备3695台套。放射诊断3568台(96.6%),介入放射诊疗79台(2.1%),核医学设备10台(0.3%),放射治疗38台(1.0%)。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2598台(70.3%),开展设备性能检测1395台(37.8%),开展放射防护检测2533台(68.6%)。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842台(22.8%)、控制效果评价1065台(28.8%),2655 (71.9%)个场所具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工作指示灯、病员须知及相关操作制度。
3 讨论 3.1 安全文化素养有待提高《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1]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调查显示分别有10%和15%的机构尚未建立,这其中还不包括虽建档但人员建档不全的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欠缺,调查2家三甲医院,年意外照射分别达到6人和26人,从开展的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库显示,绝大多数机构对该项数据并未如实填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较差,缺乏相关的制度规范和约束,重视力度不足。
3.2 设施设备有待完善设备配置、维护与质量管理,都直接影响到放射诊疗的结果。调查的放射诊疗设备中,使用10年以上745台(20.2%),5 ~ 10年1027台(27.8%),5年以下1871台(50.6%),部分设备因使用效益及配置计划等因素超期使用。放射诊疗质量控制设备配套不足,如放疗模拟定位装置、剂量仪及校准水模; X射线影像质量控制设备与稳定性检测设备的配置等。
3.3 加强技术服务机构能力覆盖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防护检测覆盖率分别为37.8%和68.6%,其中大型医用设备性能检测率为58.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率仅为22.8%和28.8%。造成检测与评价覆盖率低的原因主要是各市州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少和技术资质不够,以及在绩效工资制度下,激励与考核机制不完善,缺乏工作积极性。
3.4 监管仍需加强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3]的要求,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应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取得配置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等证照。调查显示该三证持有情况分别为81.8%、60%和70.3%,突显出监管力度的不够。
因此,加强放射诊疗机构与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文化素养,推进放射诊疗设备及配套设施管理,规范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仍是当前卫生监管部门与放射诊疗机构在医用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S]. 2007.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SDGW200705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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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S]. 2006. http://www.doc88.com/p-5804402954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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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卫生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卫规财发[2004] 474号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S]. 2004.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ZGYU2005030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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