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X射线探伤是利用X射线在穿透被检物各部分时强度衰减的不同, 检测被检物中缺陷的一种方法, 在石油、化工、冶金、电力、轻工、船舶、建筑、交通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虽然随着各种新技术新方法的不断出现, 其应用范围有所弱化, 但作为一种简便、实用、精准的检测方法, 在无损检测等方面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X射线探伤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1]。但由于点多面广, 行业分布广泛, X射线探伤行业的辐射安全管理问题仍然值得人们去关注。
1 山东省X射线探伤行业现状据不完全统计, 截止2012年8月, 山东省共有X射线无损检测从业单位328家, 其中220家在探伤室内进行探伤作业; 共有在用各类X射线探伤机1 118台, 均为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为国产设备, 电压以200 kV、250 kV、300 kV为主, 电流为5 mA; 山东省X射线探伤从业单位在17市均有分布, 其中70%左右的探伤设备集中在青岛、济南、烟台等地, X射线探伤从业单位分布情况见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等有关技术标准。
2.2 调查对象及内容为掌握X射线探伤单位安全管理概况, 我们选取了某市10家X射线探伤室使用单位作为调查对象, 对其进行了集中调查和检测。根据Ⅱ类非医用X射线装置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的要求, 主要调查X射线探伤单位的装置基本信息、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管理制度及法规执行情况。包括:门-机联锁安全装置、辐射防护监测、规章制度落实、职业人员培训、个人剂量监测、警示标识及事故(件)应急计划(方案)等具体检查项目。
2.3 调查结果接受调查单位均取得了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安装了门-机联锁安全装置, 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部分职业人员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但部分X射线探伤单位未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职业人员未规范佩戴个人剂量计, 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长期空白, 详见表 2。
在X射线装置工作状态下检测探伤室防护墙、防护门及门缝外30cm离地高1m处的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X射线探伤室使用单位辐射环境监测结果统计见表 3。
监测结果表明探伤室防护墙屏蔽效果良好, 操作位和防护墙外检测结果均低于2.5 μGy/h的标准限值[1]; 探伤室外最大值均在防护门外30 cm处测得, 且70%的受检单位探伤室防护门外监测结果最大值超过2.5 μGy/h, 其余30%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3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 存在的问题① 部分从业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调查发现, 至今仍有个别单位违犯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没有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②辐射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 制度落实不够。辐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过期不续, 主管部门关于年度安全评估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辐射事故(件)应急计划(方案)流于形式, 难以组织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等问题突出。③参与调查单位探伤室的辐射防护能力比较低。主要体现在主防护门的铅当量不足、门与墙体的搭接较小、防护门的缝隙较大, 使得主防护门外的辐射水平较高。④职业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不到位。部分受检单位没有按照国家及环保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 并每季度进行监测, 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⑤老旧探伤室的问题比较突出。企业规模小, 设施设备比较简陋, 管理及实体屏蔽达不到相关要求。
3.2 X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方面原因① 辐射安全知识缺乏、认识不足。单位负责人、射线装置管理人员、辐射技术工作人员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和相应的辐射安全基础知识, 从而出现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够、流于形式, 日常管理重视"书面", 被动应付检查的现象, 为辐射环境安全留下了隐患。②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在日常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 而忽略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疏忽导致防护设施缺少维护, 防护门缝变宽, 射线泄露、防护水平下降等成为常态; 检测设备被束之高阁或损坏现象严重, 起不到应有的监测和预警的作用, 职业人员和公众安全得不到保障。
3.3 监管方面原因① 对X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重视不够。X射线装置只有通电才发出射线, 射线随电源的关闭而消失, 这个特点便于管理, 但不应因此疏于管理。片面认识而疏忽了管理, 出现X射线装置成为放射源管理"附加工作"的现象突出。②例行监督检查存在盲区。X射线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的特点决定了其日常监管过程中与普通环境监察的不同。仅通过检查安全措施、查阅管理制度等常规检查只能得出"有没有做"而得不出"行不行"的结论, 导致日常监管出现盲区, 对企业的监督作用大打折扣。③辐射监测能力建设滞后。与射线装置在国民经济生产中的广泛应用相比, 监测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相对滞后的。省级辐射监测机构设备配备比较齐全, 但技术人员数量不足, 缺乏经验, 监测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设区市仅有辐射监管专(兼)职机构, 监测机构及能力建设还是空白; 县(市)级基本无辐射监管监测机构。监测机构建设滞后, 致使监督检查力不从心。
4 几点建议 4.1 落实好培训制度, 切实提高辐射防护安全意识政府主导, 加强对X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管理、技术人员的辐射及防护知识培训, 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发放培训合格证。重点加强对辐射危害的认识培训, 做到不夸大也不忽略、重视且理性认识辐射危害。确保辐射防护意识得到提高, 满足从事相关工作的要求。
4.2 加强监测队伍建设, 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加强监测队伍建设, 特别是改变县市级监测空白的现状, 重点提高省市级监测能力和质量, 为辐射监管提供应有的技术支撑。针对X射线装置特性, 制定适合的监督检查方法制度, 消除监管盲区, 将安全隐患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并解决。
4.3 重视行业发展, 发挥行业自律性培养并重视行业协会发展, 扩大并规范行业职责, 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作用, 提高行业自律性。
4.4 建立奖惩及保证金制度通过立法, 探索建立规范的奖惩及保证金制度, 对辐射防护工作做到奖罚分明; 通过保证金制度提高X探伤行业准入门槛。
4.5 提倡探伤业务分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探索将非探伤主业单位的探伤工序分包, 由专业探伤机构承担探伤任务。降低非探伤主业单位的辐射防护投入, 提高专业探伤机构探伤设备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进而降低行业防护与效益比值。同时, 也便于辐射环境监管部门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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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17-2006,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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