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卫生防护监测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评价放射防护效果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效应的重要指标[1]。监测数据可为改进放射防护条件、提高职业病诊断能力及推动国家放射防护标准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现根据青岛市2011年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的剂量水平与频数分布, 分析个人剂量监测的职业状况与存在的问题, 以制定有效的个人剂量监测方案, 巩固和促进该地区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发展, 更好地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以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接受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为研究对象, 分为医用辐射和非医用辐射两类、六个工种进行分析, 包括X射线诊断、放射治疗、介入、核医学、工业探伤以及其他(质检、安检、核仪表)等。
1.2 监测仪器与方法使用JR - 1155型LiF (Mg, Cu, P)热释光探测器进行双元件监测, 探测器的规格为:方片状4. 0 mm × 4. 0 mm × 0. 8 mm; 佩戴的剂量盒为TLD469型, 不同人员佩戴的热释光剂量计(TLD)均以唯一的条形码标识; 测读仪器为RGD - 3B型热释光剂量仪。TLD佩戴于人体的左胸前或左领上, 常规监测周期为3个月。在每一监测周期的规定时间内送检测读, 监测值为Hp(10)。退火炉为防化院生产的HW - 5型热释光精密退火炉。
1.3 监测与评价依据①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4]; ②基本标准与技术规范: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 - 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 - 2002)和《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GBZ 207 - 2008) [5-7]。
1.4 质量控制监测人员严格按照LiF(Mg, Cu, P)退火、元件制备、筛选和元件测量等作业指导书完成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热释光测量系统经中国计量研究院检定合格, 检测结果经过刻度因子修正; 对于单次剂量检测结果超过1. 25 mSv的人员, 经及时调查, 对非职业照射引起的异常结果予以剔除, 并给与名义剂量[8]。
2 结果 2.1 2011年度医用与非医用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水平2011年集体有效剂量为338. 57人·mSv, 人均年有效剂量为0. 52 mSv /a, 人均年有效剂量位于探测下限MDL (0. 1 mSv /a)、0. 1 ~ 1 mSv /a、1 ~ 5 mSv / a的人数分别占总监测人数的0. 9%、89. 6%和9. 5%, 超过20 mSv /a的人数为0, 医用辐射和非医用辐射人均年有效剂量均不高于1. 0 mSv /a, 远低于我国《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 - 2002)中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限值(20 mSv /a)。医用辐射的监测人数占总监测人数的64. 1%, 非医用辐射占35. 9%, 且医用辐射的人均年剂量高于非医用辐射(表 1)。
在6个放射工种中, 人均年有效剂量排列前三位的放射工种分别是核医学1. 01 mSv /a、放射治疗0. 79 mSv /a、介入放射学0. 59 mSv /a。对集体年有效剂量贡献最大的前三位分别是放射诊断学人群为171. 59人·mSv(46. 5%), 其次是工业探伤人群为53. 85人·mSv(19. 0%), 介入放射学为44. 61人·mSv(11. 5%) (表 2)。
2011年青岛市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显示, 人均年有效剂量为0. 52 mSv /a, 集体年有效剂量为338. 57人·mSv, 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年剂量当量限值(20 mSv /a)。2011年青岛市不同工种放射工作人员人均年有效剂量为0. 33 ~ 1. 01 mSv /a。核医学的人均年有效剂量较其他工种高些, 但由于从事核医学的人员较少, 所以对集体年有效剂量贡献最小。从事放射诊断的人员相对较多, 所以其对集体年有效剂量贡献最大。
对2011年个人剂量监测的总体状况分析发现, 该市绝大多数放射工作人员每年所受的外照射剂量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说明该市放射工作人员所处的放射工作环境是安全的。但由于电离辐射的应用日益广泛, 工作人员的防护问题必须更加受到密切关注, 所以仍不能放松各类工种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尤其是放射介入操作人员相对于其他工种来说, 往往不可避免近距离接触辐射源, 且工作一般较长时间。
[1] |
胡爱英. 我国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现状和展望[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2004(4): 377-379. DOI:10.3760/cma.j.issn.0254-5098.2004.04.035 |
[2]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S]. 2005.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ANZB200521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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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S]. 2002. http://xuewen.cnki.net/CCND-JIKA200110300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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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S].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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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 18871 - 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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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GBZ 128 - 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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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GBZ 207 - 2008, 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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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胡爱英, 徐辉, 孙全富. 我国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与健康监护[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2007, 27(2): 212-214. DOI:10.3760/cma.j.issn.0254-5098.2007.02.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