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安钢公司安全处
某医院新安装医用加速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对加速器及机房进行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 对象与方法 1.1 控制效果评价目的通过对新建医用加速器现场的辐射检测和对放射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的核查,确认放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各项防护措施是否有效运行,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2 控制效果评价依据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规范》、《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等相关标准。
1.3 控制效果评价范围新建医用加速器操作室及辅助用房、医用加速器周围近距离工作场所,涉及人员包括加速器工作人员及可能进入监督区的公众。
1.4 控制效果评价对象医用加速器机房防护设施的辐射屏蔽效果,加速器的辐射安全性能,场所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措施,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响应计划。
1.5 控制效果评价要求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规定,职业照射的年有效剂量限值为20mSv[1],公众照射的年有效剂量限值为1 mSv,本次对职业照射的剂量约束值取为年有效剂量限值的1/2,为10mSv,公众照射的剂量约束值为年有效剂量限值1/4,即0.25mSv。
1.6 控制效果评价方法采用现场调查法和检查表法等进行综合调查分析,将获取资料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比较,并对符合程度做出控制效果评价。
2 防护措施控制效果评价及辐射源项分析 2.1 医用加速器及新建机房基本情况分析及控制效果评价设计新建的加速器机房位于医院西端,为独立建筑,东侧操场,南侧洗衣房,西侧为路,北侧与医院病房楼相接。加速器型号为BJ-6B。机房内设计长为7m,宽为7m,面积为49m2,主屏蔽墙2.8m,副屏蔽墙1.2m,迷路墙1.2m,顶层设计防护厚度为1.8m;设计有Z型迷路,总长为7m,空间高度为3.6 m,迷路内入口为截面积5.75m,外入口截面积为5.4m。医用加速器机房的防护门为12mm铅当量的电动推拉式防护门。机房外设计有电离辐射标志及醒目的工作指示灯。
2.2 人员结构加速器配备工作人员15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人员均已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及上岗前健康检查,并持证上岗。
2.3 辐射源项分析新安装加速器为北京医疗器械公司BJ-6B,只有一种放射治疗模式,即X射线模式,标称能量为6MV,最大输出剂量率>200cGy/ min,X射线泄露辐射因子<0.2%,正常治疗距离100cm,等中心距离100cm,等中心高度为100cm,最大辐射野40cm×40cm。
2.4 医用加速器的防护与安全措施检查结果(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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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医用加速器的放射防护与安全措施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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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加速器机房工作人员治疗时30 cm处各点剂量率测定 |
放射防护检测设备:FJ-347A剂量仪,451P巡测仪,JB4000型X、γ辐射仪; 上述仪器均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
经检测发现,各应检防护点的电离辐射剂量率均,符合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讨论及建议[2]经过现场各防护点的检测,估算加速器机房工作人员人员操作时所致的最大辐射水平低于年剂量限值的1/25。
建立规范的加速器机房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建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确保放射治疗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加速器机房工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参加放射卫生法律法规、放射防护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并参加上岗前及上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及患者的健康安全。
4 控制效果评价结论该新建加速器机房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良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有效,达到了国家放射防护标准的要求。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产生的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能够预防和控制潜在照射的发生,具备正式运行条件。
[1] |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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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钦富, 吕玉民, 程晓军. 电离辐射与防护[M]. 郑州: 河南医科大学出版社,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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