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3, Vol. 22 Issue (1): 74-74, 7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3.01.011

引用本文 

艾尼帕·马合木提, 赖丽·阿不都卡地尔, 孙长福. 新疆2011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13, 22(1): 74-74, 7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3.01.01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2-10-11
新疆2011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分析
艾尼帕·马合木提 , 赖丽·阿不都卡地尔 , 孙长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 保证医疗质量及安全,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11]38号)精神, 我所组织开展了新疆2011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结果分析如下。

1 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1.1 对象

自治区卫生厅许可的12家和全疆14个地、州、市卫生局许可的926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1.2 内容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1.3 方法

按照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设计专用监督检查表, 对监督员进行培训, 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工作, 确保方法统一, 结果真实、可靠。

2 检查结果

全疆14个地州市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中, 建设项目预评报告的审核率为34.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率为27.8%、个人剂量监测率为56.1%, 设备检测率为50.9%,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为81.8%, 在岗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为68.7%, 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率为83.9%, 受检者防护用品配备率为77.3%。见表 1

表 1 新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结果
3 结果分析

本次检查结果表明, 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预评报告的审核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率非常低, 说明医疗机构从源头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法制意识不强。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应引起高度重视。

个人剂量监测率、设备检测率达50%以上, 说明放射工作人员对接触射线危害认识的提高, 放射诊疗质量安全得到重视。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在岗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率、受检者防护用品配备率等指标均高于60%, 说明放射工作人员, 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但仍需加大监管力度。

4 讨论

通过本次全疆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深感我区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任重道远。针对检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 提示卫生监督部门需要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对基层尤其是县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 适应卫生监督职责的调整。

为保证医疗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需求, 需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人才培养、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 满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需求。

医疗机构作为放射诊疗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加强法制意识, 规范放射诊疗工作, 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承担起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