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旅客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加强,车站越来越多地应用行包检查仪进行危险品检查,行包检查仪多数以X射线透视成像为基本原理,X射线的产生有可能造成周围人群受到照射。目前对于行包检查仪X射线防护效果资料国内报道不多,笔者从对客运人员劳动保护和保护旅客身体健康的角度,对辖区车站行包检查仪X射线防护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价,期望对防护较差的检查仪采取更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意外照射,保护客运人员和广大旅客的身体健康。
1 材料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辖区车站52台行包检查仪及其防护设备。
1.2 方法在行包检查仪周围,以行包通过的方向定为相对方向的北方,在相对方向的北、东北、东、东南、南、西南、西、西北8个方向上,距离检查仪外壁0.5m、1.0m、1.5m、2.0m、2.5 m、3.0m处在开机状态用射线巡检仪(FD3013数字式辐射仪,上海电子仪器厂生产,使用前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检测X射线强度,在开机状态用射线巡检仪检测操作人员操作岗位X射线强度,在防护设备外与检查仪到操作岗位的距离相等的位置测定未防护时射线强度。对照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1],判定旅客是否过量接触X射线,评价工作岗位职业危害防护效果情况。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辖区客运站目前使用的行李检查仪主要有神盾SMEX-V810080,此外还有MEX6585,Ls80120等型号,均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生产,管电压为80 ~ 140 kV,管电流为0.4 ~ 1.2 mA。仪器工作人员各站不同,在8 ~ 24人之间,分3班作业,每班工作时间约8 h作业时1人在操作室内荧光屏前观察,其余人员在仪器旁负责守门和开包检查。操作室无射线防护设备,个人也无特殊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值班位置多数在距检查仪0.5 ~ 1m的位置。长时间处在射线辐射场内,长时间累计剂量可能很高。
2.2 检测结果操作人员X射线接触情况见表 1。由表 1可以看出,距离检查仪越近,空气比释动能率就愈大,8个相对方向上的检测值无显著性差异,提示X射线辐射场是均匀分布的。在各个方向上对人体均有照射作用。应加强射线防护措施,减少不必要的照射。特别是应加强辐射超标检查仪的治理,保护职工和旅客的身体健康。
随着铁路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铁路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使用数量也在不断增加。铁路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管理问题,不仅关系到该系统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而且也关系到在该系统周边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如车站服务员、安全值勤人员等)以及广大旅客的健康与安。因此,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3.1 存在的问题辖区铁路企业现在使用的28台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均为SEVIO08系列机型,分别安装在辖区内40个火车站侯车大厅入口处和行李房进货处。共有工作人员431人。52台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均未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工作人员也未经过放射卫生防护知以的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卫生防护的管理工作还是一个空白。
3.2 产生的原因 3.2.1 宣传力度不够,防护意识不强车站客运员多数是军转人员和技工学校毕业人员,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单位领导注重生产,对放射防护的法律、法规宣传甚少。对X射线的特征及危害性没有足够的认识,致使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不强。由于法律意识差,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都是在没有办理许可或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就安装使用了。在没有进行上岗前健康体检和放射性防护知识培训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即上岗。
3.2.2 管理职责不明确铁路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是由铁路公安部门负责管理、安装进行仪器操作,而使用单位却是客运部门。在放射卫生防护和管理问题上,两个部门都不愿意负责。因此,放射卫生防护和管理工作没有具体负责的单位。导致了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检测报告无单位接收,发现不符合放射卫生防护要求的问题需要改进时无人负责,造成了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辐射剂量监测、放射性防护知识的培训等工作无人管理的局面。
3.3 对策与建议 3.3.1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大力加强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射线装置的有关单位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知晓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晓X射线的危害性,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3.2 明确职责,消除安全隐患铁路有关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规定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管理单位,消除多头管理、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铁路监督机构应承担起内部管理的职能,杜绝无人监管的漏洞,使铁路放射卫生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3.3.3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放射防护措施的落实铁路放射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对放射职业安全执法力度。经常性地开展定期检测,对超标的单位督促落实放射防护的各项措施落实,使铁路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走向正常运转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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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27 - 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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