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福州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随着福建铁路的快速发展, 温福线、福厦线投入运营, 向蒲线和合福线已经全线开工建设, 福建省内客运车站大量增多,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投入使用也将随着增加, 工作人员也将随着增加, 涉及到该系统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分析了目前检查系统使用单位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许可和职业健康监护主要问题, 提出相应的建议, 促进行李包检查系统监督执法工作。
1 内容和方法 1.1 系统外表面辐射水平的监测根据GBZ127-2002《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1], 在系统正常操作状态下, 对行李包入口、出口铅胶帘、外侧、内侧和顶部盖板进行监测, 2007~ 2009年连续监测三年。
1.2 方法采用FD-71型γ闪烁辐射仪和FJ-347型X、γ巡测仪进行现场监测, 各监测点的检测结果减去相应的天然本底值。检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
1.3 调查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情况,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不包括去年9月至今年4月新投入运营的温福线和福厦线高速铁路, 原共有行李包检查系统36台, 均为柜式X射线系统, 安装在福建省内25个火车站候车大厅和行包房内, 共有工作人员约200人。
2.2 系统外表面辐射水平监测结果2007年监测检查系统外表面空气比释动能率范围为0 ~ 2.92 μGy·h-1, 2008年监测范围为0 ~ 5.0 μGy·h-1, 2009年监测范围为0 ~ 3.23 μGy·h-1。检测的最大值均未超过5μGy·h-1, 与2004年福建铁路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监测结果一致[2]。
2.3 安全和防护情况25个使用单位均未取得福建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未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人员未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工作人员在上岗前、上岗后、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铁路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每年进行定期的系统防护监测。
3 对策铁路行李包检查系统是安装在火车站候车大厅(行包房大厅)入口处, 旅客将携带的行李包放入检查系统入口处, 经过系统产生的X射线束范围时, 操作显示屏上可以看到被检查行李包内是否夹带危险物品。经过连续几年的监测, 福建省内各火车站的行李包检查系统的各监测点的最大检测值均未超过5μGy·h-1, 符合国家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目前在用的各行李包检查系统的辐射防护屏蔽状态良好, 对工作人员和旅客的健康相对是安全的。福建铁路这几年将是跨越式发展的时期, 去年9月至今年4月已经开通运营温州至福州和福州至厦门的高铁, 明年底厦门至深圳高铁投入运营, 2013 ~ 2014年向塘至莆田和合肥至福州高铁建成, 就目前温福线和福厦线新增14个车站, 均有使用X射行李包检查系统。因此, 检查系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护的科学管理还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3.1 宣传和培训是安全和防护工作的基石铁路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 进一步提高管理层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病防治意识, 加深对放射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 真正做到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前期预防。广泛开展从事行李包检查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 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具备相应专业知识、防护知识和法律知识。通过两个层面的宣传和培训, 才能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到实处。
3.2 取得许可是安全和防护工作的前提《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 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因此福建铁路行李包检查系统的使用单位要依据规定向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后, 才能使用, 这是使用管理单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3.3 健康管理是安全和防护工作的保障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铁路行李包检查系统使用单位首先应当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知识培训和考试。其次, 使用单位应当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第三, 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后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4 监督检查是安全和防护工作的促进《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都没有授权铁路相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地方的相关部门也没有履行对铁路的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进行有效监督检查职责, 出现了管理的真空地带, 也就造成使用单位忽视了对行李包检查系统的规范化管理, 这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加强对铁路射线装置的行政执法力度, 促进铁路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能够尽快走上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轨道。
3.5 定期监测铁路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继续做好行李包检查系统的定期监测工作,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1] |
GBZ127-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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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连标. 铁路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防护现状调查[J]. 中国辐射卫生, 2004, 13(1): 54-55. DOI:10.3969/j.issn.1004-714X.2004.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