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防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它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 评价防护效果, 实现防护最优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现对沈阳军区2006年-2008年间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进行分析。
1 仪器与方法 1.1 测量仪器FJ-427A型微机热释光剂量仪(北京核仪器厂); HW-II型热释光退火炉(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LiF (Mg, Cu, P)玻璃管热释光剂量计(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1.2 方法按国家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 为1997年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和GBZ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个人剂量计由邮局寄送或专人分送, 监测周期为3个月, 每年监测4个周期为1人次。
2 结果与分析该军区接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督监测的单位都为医疗机构。2006~2008年, 该军区有300多人, 769人次接受了放射个人剂量监测。监测结果和不同工种放射工作人员的监测情况, 见表 1~表 4和图 1。
2006~2008年, 沈阳军区放射工作人员集体有效剂量为260.13人·mSv, 人均有效剂量为1.02mSv。769监测人次中, 无人超过国家标准, 753人次剂量不超过5mSv, 占98%。
从图 1中看到, 三个工种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在5mSv以下者都占绝大多数, 放射诊断最高, 放射治疗最低。
三个工种中, 放射治疗工作人员平均年有效剂量最高, 为1.28mSv, 核医学工作人员次之, 为1.01mSv, 放射诊断工作人员最低, 为0.94mSv。
3 讨论沈阳军区自上世纪年代初期开始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一直努力从各个方面完善工作。一是加强放射防护监督力度, 二是督促和帮助改善防护设施和防护条件, 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 使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增强。通过长期努力, 该区放射卫生防护工作保持较好, 将个人剂量控制在较低水平, 剂量水平呈逐年下降趋势。
沈阳军区放射工作人员都为医疗工作人员, 2006~2008年期间, 放射工作人员年人均有效剂量为1.02mSv, 低于国家标准[1]规定的限值和低于该区往年的平均水平[2]。监测结果显示, 放射治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虽未超过国家标准, 但比放射诊断和核医学工作人员要高, 而且部分人员剂量处于调查水平以上, 今后应加强对此类重点人群的知识培训和宣传, 提高其自身的防护意识, 同时进一步改善其防护条件, 才能更好地完善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1] |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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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寇庆河, 鄢立刚, 谢怀江. 沈阳军区1994~2005年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统计分析[J]. 中国卫生统计, 2008, 25(6): 633. DOI:10.3969/j.issn.1002-3674.2008.06.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