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伴生矿利用、纱罩制造以及核技术在江苏省(以下简称我省)工业、农业、医疗、能源、科研和教育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 随之而来的核与辐射安全及环境保护问题也日趋突出, 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和民事纠纷呈逐步上升趋势, 公众对辐射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我省2003年制定的《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暂行) 》主要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污染物进行辐射环境监测。从2004年开始, 江苏省环保厅对省会南京地区和淮河、太湖、长江流域的主要国控断面进行了监测。2006年, 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草案)〉的通知》(环办函〔2006〕335号文)对全国质量监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省根据总局的要求, 结合自身特色以及全省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对原有方案进行扩充, 由原来的省会南京一个市扩大到全省13个市, 全面监测全省的辐射环境质量。并根据方案于2007年开始对全省辐射环境进行全面监测。
1 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布点及质量保证 1.1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布点的原则及2007实施情况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以全省13个省辖市为主, 部分项目延伸到每个县(市), 各监测和采样点都通过G P S定位确定经纬度。13个省辖市在所在地布设γ辐射连续监测点、γ辐射瞬时监测、累积剂量、氡浓度及其子体和电磁辐射监测点, 空气、水和土壤采样点, 并在所辖县(市)选择敏感点进行γ辐射瞬时空气吸收剂量率和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 环境地表水和底泥在长江、淮河、太湖及南水北调流域的国控断面选点进行监测, 考虑到全省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问题, 2007年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计划, 计划如下:气溶胶、土壤和电磁辐射项目全部按照方案执行, 底泥和沉降物项目不开展, 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监测只开展了南京市的1个点位, 其他项目都有开展, 但与方案对比, 在点位和频次上有所减少。
到目前为止, 2007年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除了镇江和泰州的气溶胶监测项目因为仪器设备未到位而未开展外, 其他项目均按照2007年实施方案开展。
1.2 质量保证本方案的质量保证执行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主要措施有:所有监测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后持证上岗; 测试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GB)方法、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方法或核工业部门行业标准(E J)方法; 监测、采样布点、样品采集与制备、分析测量与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的全过程均按《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实施; 用于刻度放射性测量仪器的标准源、标准溶液和标准物质, 均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权威计量部门提供, 测量的量值可溯源到国家基准, 所有对分析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计量或检定设备, 均由计量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进行校准或检定, 以保证所进行的检测具有溯源性; 实验室分析测量坚持空白样测定, 随机抽取10% ~ 20%样品作平行双样测定; 随机抽取5% ~ 10%样品进行加标回收率测定, 并绘制各个项目质量控制图, 用质量控制图来控制质控样的质量, 同时不定期添加“盲样”作对照分析, 控制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2 监测结果及评价由于我省全面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2007年刚开始, 故某些项目监测点位和频次比较少, 数据不足, 笔者只对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土壤、水和电磁辐射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2.1 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及评价2007年我省对覆盖全省的158个监测点位进行了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 监测结果见表 1, 从表中可以看出, 2007年我省原野、道路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测值范围为(48 ~ 120) nGy /h, 均值为76.6 nGy/h, 监测结果在全国天然本底调查[2]时我省原野、道路γ辐射剂量率水平范围内。
2007年我省对覆盖全省的27个土壤点位进行了监测, 监测结果见表 2, 从表中可以看出, 土壤中238 U、232Th、226Ra、40K、90Sr放射性核素含量范围分别为(< 19.2 ~ 67.9) Bq/kg, (34.1 ~ 72)Bq/kg、(22.1 ~ 55.3)Bq/kg、(484 ~ 864)Bq/kg、(< 0.13 ~ 1.5)Bq /kg, 均值分别为38.9Bq /kg、54.8Bq/kg、39.4Bq /kg、658.6 Bq/kg、0.43Bq/kg。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238U、232Th、226Ra、40K浓度水平, 除上方山公园土壤中238U含量和丹徒新区市政广场土壤中232Th分别为67.9Bq/kg和72.0Bq/kg, 比天然本底调查时的最高含量62.1Bq/kg和67.9Bq/kg稍高, 其他均在我国天然本底调查[2]时我省的水平范围内。
2007年我省对覆盖全省的14个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点位进行了监测, 监测结果见表 3, 从表中可以看出, 各饮用水水源地水中总α含量测值范围为(0.017 ~ 0.13) Bq /L, 总β含量测值范围为(0.057 ~ 0.28)Bq /L,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中总α限值为0.5 Bq /L, 总β限值为1 Bq/L的要求。
2007年我省对覆盖全省的18个主要流域断面水点位进行了监测, 监测结果见表 4, 从表中可以看出, 238U、232Th、226Ra、40K、总α、总β、90Sr、137Cs、放射性含量分别为(3.5 ~ 50)mBq/L、(0.44 ~ 3.9)mBq/L、(< 2 ~ 3.9)mBq /L、(0.048 ~ 0.5)Bq/L、(< 0.01 ~ 0.98)Bq/L、(0.074 ~ 0.74) Bq /L、(0.82 ~ 9.1)mBq/L和 < 1.8mBq /L; 除沙庄桥点位的238U和石浦点位的40K含量分别为50mBq/L和0.5 Bq /L, 较我省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浓度最高值37mBq/L和0.25 Bq /L稍高外, 其它点位的238U、232Th、226Ra、40K浓度均在我省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浓度范围内。
2007年我省对覆盖全省的48个监测点位进行了电磁辐射综合场强监测, 监测结果见表 5, 监测结果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限值[4]。
(1) 2007年我省原野、道路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在全国天然本底调查时我省原野、道路γ辐射剂量率水平范围内。
(2) 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的水平, 除丹徒新区市政广场土壤中232Th稍高外, 其他均在我国天然本底调查时我省的水平范围内。
(3) 各饮用水水源地水中总α含量和总β含量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总α限值为0.5Bq /L, 总β限值为1Bq/L的要求; 主要流域段面水除部分点位的的238U、232Th、226Ra、40K浓度与我省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浓度在同一水平。
(4) 覆盖全省的48个监测点位的电磁辐射综合场强监测结果均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限值。综上所述, 江苏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 处于正常范围内。
[1] |
HJ /T61-200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S].
|
[2] |
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Z].北京: 1995.
|
[3] |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
|
[4] |
GB 8702-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