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核电站是否对工作人员或公众的造成危害, 这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国外几次重大核电站事故, 尤其是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经验表明, 核事故发生突然, 释放出多种放射性核素, 并通过不同途径作用于人体, 其受照人数之多, 涉及范围之广, 在世界上造成较大的社会心理学影响[1]。
如果在核事故发生前没有建立周围人群健康基础资料, 在处理核事故辐射对居民的影响时就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核能事业仍处于起始阶段, 获取核电站从选址-运行-退役等不同时期其周围人群健康水平的基础资料, 是做好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的重要一环, 也是取得核电站周围公众理解与合作所必需的[2, 3]。为此, 笔者对1993 ~ 1997年广东省广东大亚湾核电站运行阶段周围人群的健康状况进行了相应调查。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依据与范围调查区域内包含深圳市、惠州市两市所辖的7个镇(表 1), 以厂址为中心的20km半径范围内区域, 1997年底半径范围内人口总数为266, 215人, 其中常住人口为116, 328人(男55, 473人, 女60, 855人), 余为流动人口, 常住人口数与流动人口数之比约为1: 1.29。
调查对象为在调查区域内至少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并有常住户口的所有居民。
1.3 调查内容参照卫生部颁布《核电站环境放射卫生监测和公众健康状况调查规范》[4]确定的调查内容。其中包括人口学资料、全死因、期望寿命、恶性肿瘤死亡、白血病死亡、甲状腺肿大、出生儿缺陷等项目。笔者仅以前三项调查结果作分折总结。
1.4 调查方法与数据处理采用辐射流行病学调查方法, 分阶段进行。①了解调查地区人口及疾病登记、统计的现况, 并查阅有关资料; ②专业人员的现场调查与检查; ③调查数据的复核及统计分析。④人口学资料以村(居)委会为单位, 按户口本及死亡登记本进行划记统计; ⑤死亡者均填写死亡登记卡, 初步死因由死者家属或知情者提供, 然后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查实; ⑥期望寿命采用《医用统计程序集》中的计算方法[5], 按0 ~ 10km和10 ~ 20km二个区域的常住居民分别编制期望寿命表(含全人口、男性与女性)。
1.5 质量保证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 调查工作采取统一组织与计划, 使用统一的方法或法定的调查表格及记录方式; 人口学资料复核10个村(居)委会, 重点为低年龄组人口的复查, 结果符合率为99.30%;对全死因复查了全部死亡案例, 补充遗漏死亡案例12例, 漏报率为2.68%。
2 结果与分析 2.1 人口统计 2.1.1 人口密度1997年底大亚湾核电站周围20km范围内人口密度平均为334人/km2, 为1991年同一地区调查结果(175人/ km2)的1.91倍, 与广东省平均人口密度(353人/ km2)相接近[6] (表 2)。
人口统计结果显示, 调查地区1997年的人口构成与全国资料比较[7], 大鹏、南澳镇0-4岁年龄组人口构成略低于1994年全国抽样调查值, 而75岁及以上年龄组人口构成则高于全国水平; 从全人口来看, 本调查性比例为89.73(女性为100.00), 以女性居多, 而1997年全国抽样调查值为104.96[7] (表 3), 这可能与毗邻港澳而致男性人口移居较多有关。
1993-1997年大鹏、南澳镇居民死亡总数为460例, 其中男性182例, 女性278例, 合计死亡专率6.52‰, 男性和女性死亡专率分别为5.58‰和7.32‰。
2.3 期望寿命1993-1997年大鹏、南澳镇全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为75.69岁(男性72.46岁、女性76.92岁); 葵冲、澳头、坪山、坑梓、淡水镇则为73.02岁(男性70.56岁、女性73.74岁), 略低于同期深圳市居民75.17岁(男性73.17岁, 女性77.18岁)水平[13], 但稍高于全国73.82岁(男性72.07岁, 女性75.66岁)平均水平[8] (表 4, 表 5)[7]。
期望寿命是生命的综合指标, 本调查结果显示, 全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略低于同期经济较发达的深圳市居民水平, 但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年龄构成中, 大于或等于75岁的老年居民占10.15%(表 3), 而全国仅为6.36%, 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医疗条件的提高有一定的关系, 表明受调查群体为较良好的健康群体。
3 结论目前我国核能事业仍处于起始阶段, 必将有很大发展, 获得核电站从选址至退役多个时期周围人群健康水平基础性国情资料, 是做好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的重要一环, 也是取得核电站周围公众理解与合作所必需的[3]。综观结果, 该核电站运行至今, 在其周围20 km范围内的居民, 人口结构、期望寿命及死亡率等调查指标提示, 调查区域的居民具有较良好、稳定的健康水平。
(笔者得到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查永如主任医师的技术指导, 特致谢意。)
[1] |
郭力生, 葛忠良. 核辐射事故的医学处理[M]. 北京: 原子能出版社, 1992: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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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监督司, 中国卫生监督法规汇编(1960-1992)[M].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4, 22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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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查永如. 试论核电站周围人群健康调查的必要性及其内容[J]. 职业医学, 1996, 13(6): 45.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核电站环境放射卫生监测和公众健康状况调查规范,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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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移兰. 医用统计程序集[M]. 上海: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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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东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调查组. 广东核电站反应堆首次装料阶段环境影响专题报告[J]. 公众健康状况调查, 1991, 6. |
[7] |
中国卫生年鉴编委会. 中国卫生年鉴1998[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8: 36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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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圳市卫生局.1997年深圳市卫生统计资料(汇编)[Z].内部资料,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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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国卫生年鉴编委会. 《中国卫生年鉴1992》[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3: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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