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通信、电力等是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在方便、丰富人们生活的同时, 也给人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电磁辐射污染。为了准确掌握南京市城区电磁辐射的现状, 为解决日益增多的电磁辐射纠纷提供依据, 我们组织了对南京市主城区环境辐射水平的调查工作。
1 调查对象电磁辐射监测根据其被测对象工作频率的不同, 通常分为工频场强和综合场强监测二种。工频场强是由(50Hz)电力输送线路、变电站、家用电器等产生。综合场强, 主要由无线电广播、电视、无线电通信发射台、雷达等各种设备产生。针对南京市城区拥有广播电视发射传输总台、省中波发射台、市中波发射台, 1 800多个移动和联通基站及若干雷达设施的情况, 依据监测仪器的性能, 我们将此次调查的频率范围设在100kHz~ 3GHz, 即测量由广播、电视、手机基站等设施造成的综合场强。
2 监测方法 2.1 监测布点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1] (HJ/T10.2-1996)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以2004年版的南京城市测绘地图为基准, 在大约280km2的区域内, 按3km×3km划分小方格, 取方格中心位置为电磁辐射测量点位。测量高度离地面1.7m。本次调查共布设了39个测点。
2.2 监测仪器监测仪器为意大利PMM公司生产的PMM8053B电磁辐射分析仪。仪器探头为EP-300型, 探头各向同性, 测量频率范围100kHz-3GHz。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
2.3 评价标准执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公众照射限值中频率范围30~3 000MHz功率密度为40μW/m2作为评价标准。
3 监测结果综合场强监测结果见表 1。
从监测数据可以看出, 38个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小于40μW/m2, 占97.4%, 其中31个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小于1μW/m2(小于评价标准的四十分之一), 可见南京市城区绝大部分地区的电磁辐射综合场强在较低水平。1个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超过40μW/m2评价标准, 占监测点位数的2.6%。从各监测点位的数据及其周边环境分析, 临近电视发射塔或中波发射台监测点位的综合强场值较高或超标, 因而在电视发射塔或中波发射台周边一定区域可能存在电磁辐射综合场强超标的现象, 必须采取措施降低辐射水平, 以确保公众健康。
[1] |
HJ/T10.2 -1996,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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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B8702 -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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