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了解我市医疗机构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运行质量的现状, 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006年起, 对我市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开展了影像质量控制检测, 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市内42个开展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 其中市级单位6个, 区(县)级单位13个, 民营单位11个及12个企业所属医疗机构。
1.2 检测内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有用线束垂直度偏离、光野/照射野偏离、输出量重复性、有用线束半值层、焦点尺寸、空间分辨力、低对比度分辨力、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典型值等指标的检测。
1.3 检测仪器卫生部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监测所研制的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FWJ-4型验收检验装置、RD-98智能型诊断X射线剂量仪。仪器使用前经卫生部标准剂量学实验室、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
1.4 检测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1] (WS/T189-1999)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评价。
2 结果与分析 2.1 X射线摄影设备检测结果对64台X射线摄影设备的检测结果见表 1, 从表 1可见, 合格率最高的是有用线束垂直度偏离, 总体合格率100%, 合格率最低的是光野/照射野偏离, 总体合格率80%, 其余检测项目的总体合格率都在90%以上。
对37台X射线透视设备的检测结果见表 2, 从表 2可见, 除2台企业医疗机构的X射线透视设备空间分辨力不合格外, 其余设备的检测指标均合格。
对30台影像增强器透视设备和13台普通荧光屏透视设备的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典型值的测量结果见表 3, 从表 3可见, 影像增强器透视设备的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典型值低于普通荧光屏透视设备。有2台普通荧光屏透视设备的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典型值超过标准。
卫生部第46号部长令发布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 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 合格后方可启用, 对放射诊疗设备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对我市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开展的影像质量控制检测结果表明, 我市X射线诊断设备运行质量较好。通过检测, 也发现了X射线诊断设备存在的一些问题, 如普通荧光屏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典型值较高和部分设备超标, 对2台超标的普通荧光屏透视机X射线管头进行的检查发现, 管头窗口无铝过滤板.经询问放射工作人员, 认为可能是X射线机在维修过程中铝过滤板被拆除后未安装入X射线管头。经过在X射线管头窗口处加装合适厚度的铝过滤板、又不影响诊断的情况下, 复测透视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典型值均达到了标准的要求。上述情况表明, 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加强放射工作人员和设备维修、管理人员的法规和防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增强放射防护意识, 降低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辐射水平。检测中发现不符合指标的X射线诊断设备, 经过设备维修人员的调试和校正, 大都能达到标准要求。对于个别单位中设备过于陈旧, 经调试和校正仍然达不到影像质量要求的X射线诊断设备, 应当进行淘汰和更新。
我市为贯彻《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而开展的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对于保证医疗质量, 保障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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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189-1999,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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