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以下简称“剂量监测”)是放射病诊断的关健依据, 是我们放射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年的《职业病防治法》与2005年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实施, 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与法规的依据, 使该项工作的开展有了强有力的保障, 湖南省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剂量监测工作以来, 严格控制监测质量[1], 努力提高我省剂量监测率,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 现将近年来监测现状与经验介绍如下。
1 现状全省现有放射工作人员约6 645名, 放射工作人员按照所在放射工作单位的不同, 分别由省、市职防部门管理, 由于我省只有省职防所开展剂量监测工作, 因此省所根据实际情况, 对于省直管单位直接监测, 对于市管单位与市职防所合作两种方式, 建立全省剂量监测网络, 目前直接监测人数为2 400人, 合作监测为1 600人, 监测率大约为60%。省直管单位大多为开展核医学、放射治疗、工业辐射、工业探伤等可能造成人员重大健康影响的工作单位。省所对直管单位监测率为95%以上。
1.1 监测仪器 1.1.1 热释光测量系统读出器为RGD-3热释光个人剂量仪, 退火为HW-IV型热释光精密退火炉, 探测器为LiF(Mg, Cu, P)玻璃管热释光元件, 佩戴器盒子为TLD-469。
1.1.2 测量系统刻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辐射计量实验室进行, 每年至少检定一次,
1.2 质量控制 1.2.1 监测人员的素质省所质量控制科对新进人员要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培训合格才准许上岗, 监测人员还经常参加国家CDC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 提高监测水平, 并定期参与国内比对与盲样考核。
1.2.2 放射工作人员的素养定期以培训班或问卷的形式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加深其对剂量监测重要性的认识, 了解正确的佩戴方法, 变被动监测为主动要求监测。
1.2.3 监测资料的管理按照GBZ128 -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的要求, 每个监测周期为1 ~ 3个月, 每名工作人员都建立了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测量结果出来后, 省所对于一个监测周期内剂量超过5 mSv的工作人员, 专门设置了超剂量放射工作人员调查表, 要求超剂量人员的单位按调查表内容进行调查, 并盖公章返回省所, 省所将根据调查结果行剂量估算, 从而确保数据的准确。
2 监测结果与分析 2.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分类(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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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湖南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分类[2] |
从表 1可以看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在我省的应用已相当广泛, 覆盖了三大类十一小类, 从医学应用到工业以及教育科研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工作人员的剂量监测任务重, 情况复杂。
2.2 历年来放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结果(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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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湖南省放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结果 |
从表 2可以看出我省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99%以上在5 mSv以下, 连续8年未发现超标的工作人员。人均年剂量为1 mSv a左右,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
3 总结(1) 我省历年来重视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 把剂量监测当作一项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的重要措施, 在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未实施前, 我省围绕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对重点人群进行重点管理, 监督执法力度大,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严格认真, 因此在2002年以前人均年剂量大约1 mSv a, 2002年后随着我省放疗、介入治疗工作的蓬勃发展, 我省的放射防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我省监督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把好职业病防治的一级预防工作, 坚持职业病危害项目的预评价, 因此, 人均年剂量在5mSv以上的放射工作人员并没有大幅度的增加。
(2) 一些基层单位在监测三、四年之后, 认为剂量水平不高, 没必要继续监测, 全省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因管理成本高, 在国家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开展有困难, 目前我省的剂量监测率只有60 %, 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加大《职业病防治法》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宣传, 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作用, 尽快使我省剂量监测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 |
谭雄, 许志勇. 两次参加全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盲样考核结果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1): 38. DOI:10.3969/j.issn.1004-714X.2006.01.019 |
[2] |
GBZ128-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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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程荣林, 王建超, 何志坚, 等. 1994年度中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个人剂量水平[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1997, 10(5): 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