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6, Vol. 15 Issue (1): 77-77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1.052

引用本文 

于力强, 丰建君. 某水泥厂丢失放射源事故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1): 77-77.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1.052.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5-06-22
某水泥厂丢失放射源事故分析
于力强 , 丰建君     
文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  文登  264400
1 事故经过

文登市某水泥厂停产检修期间, 把料位计(放射源137 Cs)卸下, 后发现料位计铅罐被人打开, 即报告市卫生防疫站。接到报告后我们携带仪器立即赶往事发地点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测铅罐内放射源丢失, 考虑有盗源行为, 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协查。我们负责用仪器查找, 公安部门负责对人员的排查。经过对厂内工人的宣传发动, 讲明放射源的危害性, 厂内某工人承认自己出于好奇心拿走放射源, 后听说有危害, 把放射源丢到生料堆里。估计盗源者有可能受放射损伤, 即对其身体进行检查, 没有发生照射损伤。

2 事故原因 2.1 管理不到位

企业领导对放射源的危害缺乏认识, 管理不到位。没有定人、定岗、定责。放射源没有专人管理, 导致检修期间放射源丢失。

2.2 制度不健全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 导致放射源可随意打开, 造成丢失。

2.3 未设警示标志

放射源未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安全防盗设施, 造成放射源被盗事故。

3 改进措施 3.1 增强法律意识

单位领导强化法律意识, 增强放射防护管理水平, 把责任落实到实处。

3.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组织及各种规章制度, 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做到有章可循。

3.3 设置警示标志

设置安全防盗设施和警示标志, 并对工人进行宣传教育, 增强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