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增加, 邢台市放射源应用单位不断增加, 射线装置在基层医疗单位基本普及, 放射工作人员亦相应增加。放射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但由于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卫生法律知识缺乏, 放射防护意识淡漠, 存在问题较多, 影响了放射卫生法律的贯彻实施, 卫生监督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消除事故隐患, 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
1 基本情况邢台市现有放射工作单位348家, 其中放射源应用单位44家, 核医学工作单位8家, 工业探伤工作单位12家, 医用射线装置应用单位303家, 放射工作人员653人。基本情况见表 1。
2002年以前以责令限期改正为主, 基本没有罚款和停业整顿。2002年处罚11起, 2003年处罚34起, 2005年处罚127起。
3 存在问题 3.1 放射卫生法律知识缺乏, 放射防护意识淡漠尽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颁布实施已十余年, 我市已先后举办了五期放射防护知识和法规教育培训班, 可放射工作单位领导多借工作繁忙等原因未参加培训, 造成单位领导放射卫生法律知识缺乏和放射防护意识淡漠, 致使放射工作单位自主管理被动, 影响了放射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3.2 预防性卫生监督滞后由于放射工作单位领导放射卫生法律知识缺乏、放射防护意识淡漠, 致使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自主设计, 自主施工并投产使用。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放射工作单位“三建”放射工作场所从设计到竣工使用均未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审。二是放射工作单位“三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竣工、射线装置安装完毕才向卫生监督机构报请验收。由于这些工程逃避了预防性卫生监督, 其放射防护设施未实行“三同时”, 因而存在诸多防护问题, 如选址不合理、机房面积不够, 过分重视对工作人员防护而忽视对病人的危害等。
3.3 基层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问题严重由于受财力限制, 乡级和个体诊所X射线机多是从上级医疗机构购买的淘汰机器, 其防护性能较差。机房因陋就简不能按要求新建、改建。单位领导和放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缺乏和防护意识淡漠, 从而导致持证率低, 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差, 缺乏基本防护设施。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是目前我市放射卫生工作中最棘手的问题。
3.4 放射源管理出现脱节2004年随着放射源监督管理职能移交环保部门, 放射源的监管出现脱节, 违法购买、使用放射源, 私存私放闲置源、废弃源现象和放射事故时有发生, 给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3.5 放射卫生监督力量薄弱, 存在监督空白市卫生监督所设有放射卫生监督科, 配备6名专职监督员, 各县仅有1~ 2名兼职放射卫生监督员, 监督力量远远低于监督任务要求。因此, 存在不少监督空白, 特别是基层放射工作, 监督率不足30%, 致使许多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排除。
4 监督管理对策 4.1 加强法规教育, 强化自主管理加强放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 提高放射工作单位领导和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 增强法律观念, 强化自主管理是做好放射卫生工作的关键。我们专门举办了一期放射工作单位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培训班, 利用典型案例进行放射卫生法规教育, 引起了放射工作单位领导的重视。同时责成所有放射工作单位建立放射防护组织、健全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定期检查并记录在案, 以便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
4.2 培训执法队伍, 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放射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是做好放射卫生工作的关键环节, 因此加强放射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提高监督人员, 特别是基层放射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知识、监督执法水平十分重要。同时要与监测部门互相协调, 相互支持, 力求避免监督与监测工作脱节。对典型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处, 并通报批评, 以起到警示作用。
4.3 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通过专项检查, 经常性卫生监督及放射工作人员信息反馈, 及时掌握“三建”信息, 瞄准“三建”单位, 主动实施预防性放射防护监督, 督促其按法律要求做好“三建”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三同时”, 从而大大提高“三建”工程预防性卫生监督率。同时对拒不接受预防性监督单位加大处罚力度, 给予停建、罚款等行政处罚, 并通报全市, 产生了很大的轰动效应和儆尤作用。
4.4 理顺职权范围, 避免出现脱节现象和监督空白放射卫生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 甚至关系到社会稳定。2004年放射源监管职能划归环保部门后, 我们主动找环保部门协商、移交有关资料, 在环保监督队伍建立完善之前, 我们仍履行经常性监督任务, 帮助解决他们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交流工作经验, 使得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从而避免了监管脱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