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运行的历史表明, 核电是相对安全的能源, 其安全性是基于在选址、设计、运行及退役等多个环节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和管理制度的结果。但尽管采取了一系列安全防护措施, 核事故的发生不能完全避免[1], 一旦发生核事故, 释放出多种放射性核素, 通过不同途径作用于人体, 可造成较大社会心理影响, 存在较长时间辐射作用, 需对人员进行长期随访观察。目前我国核能事业仍处于起始阶段, 必将有很大发展, 获得核电站从选址至退役多个时期周围人群健康水平基础性国情资料, 是做好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的重要一环, 也是取得核电站周围公众理解与合作所必需的[2]。因此, 通过开展本调查收集广东大亚湾核电站运行初期周围人群的健康状况资料, 为核电正常运行或核电事故对健康影响评价提供相应的基础资料。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根据卫生部颁布《核电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3]及《核电站环境放射卫生监测和公众健康状况调查规范》[4]的规定, 确定大亚湾核电站运行初期周围人群健康调查范围:以厂址为中心的20 km半径范围内区域, 调查区域内包含两市(深圳市、惠州市)所辖的九个镇, 在调查区域内至少居住3 a以上(即1993年前3 a)并有常住户口的所有居民皆列为调查对象。
1.2 内容与方法根据调查目的, 参照卫生部颁布《核电站环境放射卫生监测和公众健康状况调查规范》[4], 确定下列调查内容: ①人口学资料; ②居民死因资料(包括因恶性肿瘤、白血病死亡病例调查); ③甲状腺肿大; ④出生儿缺陷。调查采用辐射流行病学调查方法, 分三阶段进行: ①了解调查地区人口及疾病登记、统计的现况, 并查阅有关资料; ②专业人员的现场调查与检查; ③调查数据的复核及统计分析。
1.3 质量控制与统计分析质量控制是保证调查资料准确可靠的重要步骤, 在调查中实施了下列质量控制措施: ①参加调查人员对调查计划及有关专业技术进行学习培训; ②使用统一的方法或法定的调查表格及记录方式; ③恶性肿瘤与白血病死亡调查先由调查人员对资料复核、互校与抽查, 后由专题负责人作全面核查; 除此之外, 选择了有代表性的省、市、县级人民医院及专科医院查证医疗记录, 求得恶性肿瘤诊断的误诊率与漏诊率; ④人口学资料复核了10个村(居)委会, 重点为低年龄组人口的复查; 对全死因复查了全部死亡案例, 补充遗漏死亡案例; ⑤现场体检由项目负责人认可的经统一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⑥用于本次检查的各项测试仪器及器材, 经省级计量认证。统计分析采用比较分析方法, 用χ2检验其差异性。
2 结果与分析 2.1 人口统计 2.1.1 人口密度1997年底大亚湾核电站周围20 km范围内人口密度平均为334人/km2, 为1991年同一地区调查结果(175人/km2)的1.91倍[5], 与广东省平均人口密度(353人/km2)相接近[6] (表 1)。
人口统计结果显示, 调查地区1997年的人口构成与全国资料比较[6], 0 ~ 4岁年龄组人口构成略低于1995年全国抽样调查值, 而75岁及以上年龄组人口构成则高于全国水平; 本调查性别比男:女为89.73: 100.00, 以女性居多。而1995年全国抽样调查值为104.96 [6], 这可能与毗邻港澳而致男性人口移居较多有关。
2.1.3 期望寿命1993 ~ 1997年调查区男、女平均期望寿命分别为72.46岁及76.92岁, 略低于同期深圳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水平[7], 但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
2.2 恶性肿瘤调查 2.2.1 恶性肿瘤死亡率1993 ~ 1997年20 km范围内共调查人·年数为587 114。死亡3 027例, 其中恶性肿瘤520例, 占死亡的17.18 %, 与全国1997年统计结果17.12 %相近[6]。20 km范围内总平均粗死亡率为88.57/10万, 调整死亡率为79.77/10万; 粗死亡率与1991年大亚湾核电站投产前同一地区调查结果(80.57/10万)相比, 略有增加, 但低于广东省1990 ~ 1992年12市县区调查结果(103.25/10万) [9]和全国县级单位相应水平[6] (表 2)。调整死亡率也低于广东省1990 ~ 1992年12市县区调查结果(92.01/10万) [9]。
20km范围内年平均粗死亡率和调整死亡率分别为3.24/10万及2.94/10万, 粗死亡率与1991年同一地区调查结果(2.01/10万) [5], 广东省1990 ~ 1992年12市县区调查结果(3.76/ 10万) [9]以及全国普查结果(2.53/10万) [10]基本一致, 调整死亡率也与广东省1990 ~ 1992年12市县区调查结果(3.70/10万) [9]基本一致, 具有相对稳定性。早在50多年前, 人们已观察到白血病发生与死亡存在时间与地点聚集现象[11]。
2.3 甲状腺肿大率按国家标准[12] 7 ~ 14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等于或大于10 %为病区, 本次调查甲状腺触诊检查人数为4 003人, 专用B超仪检查人数为1 590人。结果表明, 甲状腺肿大率触诊及专用B超仪检查平均分别为8.34 %和9.69 %, 均低于国家甲状腺肿大流行病区的诊断标准。
2.4 出生儿缺陷发生率1993 ~ 1997年5 a间在20 km范围内共调查了深圳5个镇4 980名出生儿, 观察到41例缺陷, 总发生率为82.33/万; 与全国30个省1991 ~ 1992年出生儿缺陷监测统计结果(92.14/万) [13]以及深圳市相关统计结果(97.20/万) [14]相比稍低, 但差异无显著性(P >0.05) (表 3)。
(1) 大亚湾核电站周围人群恶性肿瘤死亡率处于一般地区水平, 其变动规律与全国、广东类同, 属于非辐射因素所致的自然变动。
(2) 核事故时放射性碘是具有重要生物效应的核素, 过量放射性碘进入体内不但会损害甲状腺机能, 而且可导致甲状腺癌发生增加。基于儿童甲状腺生理特点, 摄入放射性碘的危险性较成人大2 ~ 10倍[1], 由此看来, 从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考虑, 应对大亚湾核电站周围7 ~ 14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问题应予以关注。
(3) 综观人口结构, 期望寿命, 恶性肿瘤死亡率及出生儿缺陷发生率, 与1991年大亚湾核电站投产前相应结果比较, 20 km范围内居民具有较良好稳定的健康状况, 未发现异常的疾病流行及变动。说明大亚湾核电站运行初期未对周围人群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调查得到深圳市、龙岗区、惠州市、惠阳市、澳头经济开发区卫生局及卫生防疫站等部门的支持与帮助, 以及调查地区所在镇政府、卫生院等热情协助, 同时得到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广东省卫生防疫站、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有关专家以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查永如、黄嘉麟主任医师的技术指导, 在此一并致谢!)
[1] |
郭力生, 葛忠良. 核辐射事故的医学处理[M]. 北京: 原子能出版社, 1992: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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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查永如. 试论核电站周围人群健康调查的必要性及其内容[J]. 职业医学, 1996, 13(6): 45. |
[3] |
ZBC-57001-84.核电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S].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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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核电站环境放射卫生监测和公众健康状况调查规范[S].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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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东核电站周围居民健康调查组.广东核电站反应堆首次装料阶段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公众健康状况调查(未发表) [Z].199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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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国卫生年鉴编委会. 中国卫生年鉴[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8: 36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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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圳市卫生局.1997年深圳市卫生统计资料(汇编)[Z].内部资料,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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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田凤调, 陈育德. 实用卫生统计学[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4: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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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东省卫生厅疾控处. 90年代广东省肿瘤变化趋势[J]. 内部资料, 1998. |
[10] |
耿贯一. 流行病学(第三卷)[M]. 第二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6: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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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丁训杰编译.白血病[M].上海: 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88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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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GB16005-1995, 碘缺乏病(IDD)病区划分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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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国卫生年鉴编委会. 中国卫生年鉴1992[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3: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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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出生儿缺陷监测登记统计[Z].内部资料,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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