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单位和职工对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愈来愈重视, 如何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因素是当前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2004年6月我们对某地下坑道工作场所进行放射性水平检测调查, 指标主要有室内空气中γ射线剂量率、空气中氡浓度。
1 基本情况该地下坑道工作场所建造在一座海拔近千米的山体下, 最底层在-300 m, 共分四层。每天在地下坑道内工作的人员分两类:一类是固定在坑道内工作的人员, 每天工作时间为6 h; 另一类为巡查工作人员, 每天在坑道内停留约1 h; 大部分工作人员在地面办公室内工作。
2 调查检测方法该地下坑道内共分四层, 每层约120 m×60 m, γ射线剂量率测定均匀分布测点, 根据长和宽分别布成网格状测点, 检测点数为每层7×5点, 每个检测点连续测定5个数据。
氡浓度测定, 每层布一点, 测点分布在楼层的中间位置, 抽气5 min, 测定20 ~ 60 min。
检测中使用的仪器有FD -3013A型X、γ剂量率仪及NR667A型氡浓度测定仪, 仪器分别经上海计量测试研究院和核工业矿冶放射性计量站刻度。
3 检测结果按照上述方法, 对地下坑道作业场所进行放射性指标的测定, 结果见表 1、2。
该地下厂房共四层, 每层分别布点约35个点, 每点测定5个数据, 经计算γ外照射的剂量率在0.14 ~ 0.19μ Sv/h之间; 平均值为0.16 μ Sv/h。如果按工作人员国家标准工作时间每年2 000 h计算, 工作人员可能接受的外照射年剂量最大值约为0.280 ~ 0.380 mSv, 平均为0.320 mSv; 实际在地下坑道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年1 500 h, 则每年接受的剂量0.210 ~ 0.285 mSv, 平均为0.240 mSv。
厂房氡浓度为18.9~ 47.3 Bq/m3, 平均为34.3 Bq/m3, 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行动水平400 Bq/ m3的控制值; 根据UNSCEAR 1993年报告给出的数报, 室内氡气所致人体的剂量相当于3.6 nSv/(Bq h m-3), 该地下厂房中工作人员每年按国家标准工作时间2000 h计算, 每年因吸入氡而造成的内照射剂量约为0.136 ~ 0.341 mSv, 平均为0.247 mSv; 按实际工作时间每年1 500 h计算, 氡引起的内照射剂量为0.102 ~ 0.255 mSv, 平均为0.185 mSv。
工作人员由于坑道内γ外照射和氡气对人体产生的实际有效年剂量平均值为0.425 mSv, 低于国家标准1 mSv的限值[3], 此数值与天然本底值相当。根据1985年浙江省居民室内外γ外照射剂量调查[2], 室内为0.152 μ Gy/h; 室内氡浓度我国调查[1]得出的全国人口加权平均值约为20 Bq/m3, 可以认为该工作场所的放射性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由于该企业注重厂房内的防护设施, 坑道内通风状况良好, 使厂房内的氡及其子体累积较少, 从检测结果看已降到较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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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SCEAR, 1993年报告. 电离辐射源与效应[M]. 北京: 原子能出版社, 1995: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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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及居民受照剂量(外照射部分)[Z]. 1986, 227~248. (3)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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