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5, Vol. 14 Issue (1): 37-3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5.01.022

引用本文 

张发贵. 一起放射源泄掉事故的调查与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05, 14(1): 37-3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5.01.022.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4-07-13
修回日期:2004-10-13
一起放射源泄掉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张发贵     
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 荆门 448000

随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技术的广泛应用, 时有放射事故发生, 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将给人民的健康带来危害, 造成国家经济的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用好、管好放射源, 防止发生放射事故和放射卫生突发事件, 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的大事。现将荆门市某水泥厂2001年发生的一起放射源泄掉事故做出分析, 以吸取教训更好地管好用好放射源和增强发生放射事故后的应急处理能力。

1 放射源泄掉的确定

2001年4月2日凌晨3时左右荆门市某小型水泥厂立窑料位计突然发生故障, 经厂方工程技术人员抢修未果, 于当日下午4时30分报告市放射卫生监督机构, 请求协助急速查找原因。放射卫生监督监测人员在半小时内即赴现场, 经初步了解情况后, 对放射源罐表面进行辐射剂量检测, 结果是不论源闸关闭或打开放射源罐表面照射量率均在当地本底水平, 立窑下方槽的水泥熟料堆表面照射量率为155~ 387nC kg-1 h-1(600 ~ 1500μ R·h -1)。这一结果基本断定放射源已从放射源罐中泄掉入立窑下方槽的水泥熟料堆中。

2 泄掉放射源的调查与查找 2.1 泄掉放射源基本情况调查

泄掉放射源于1994年建窑投产时购回, 未向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机构申报、注册登记, 发生放射源泄掉事故后厂方无放射源的任何档案资料, 不知放射源的种类、放射性活度、形状、大小等基本情况。经厂方与放射源的销售方多次联系, 在销售方的协助下于4月3日上午查获:该厂所购料位计配用的放射源种类为137Cs、放射性活度为185 ~ 296 MBq(5 ~ 8mCi)、固态、由银白色有色金属包裹、外观呈圆柱状、直径大小8 mm, 若无重力直接打击一般不会破碎致放射物质外泄, 放射源从源罐照射孔整体脱落泄漏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厂方料位计使用人员肯定放射源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也不会有重力直接打击的情况发生。

2.2 放射源的查找过程

如何从庞大的水泥熟料堆中找出泄掉的放射源, 经卫生、公安和厂方综合研究决定, 采取由卫生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查找, 厂方派工人进行搜寻, 公安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方案。具体采用从水泥熟料堆表面辐射剂量最大的侧面开始, 将水泥熟料用斗车逐车运至50m外的空阔场所进行检测查找的办法, 每车水泥熟料约10 ~ 15 kg, 第一车水泥熟料运出采用辐射监测仪检测其堆表面各处辐射剂量均为本底水平, 立窑下方水泥熟料堆表面辐射剂量水平未变, 表明放射源尚未被运出; 当第三车水泥熟料运出进行检测时其堆表面各处辐射剂量高达387nCkg-1h-1(1500μ R·h-1), 而立窑下方水泥熟料堆表面辐射剂量已降至本底水平, 即确认泄掉放射源就在第三车水泥熟料中, 随后将第三车水泥熟料倒出铺开顺利搜寻出一银白色圆珠状金属物直径约8 mm大小, 再经辐射监测仪确认为放射源, 细查其表面完整无破损进而确定该放射源未损伤泄漏, 安放回放射源铅罐后, 再测相关水泥熟料堆表面各处辐射剂量均恢复到当地本底水平。整个查找过程仅用了30 min。

3 放射源泄掉事故的处理

对这起放射源泄掉事故中可能受照的人员, 包括料位计使用维修人员、具体参与放射源查找的工作人员, 进行了为期30 d的医学动态观察无异常发现。

对发生放射源泄掉事故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停业整改, 达到放射源应用许可条件并通过许可后再投入使用。

4 放射源泄掉事故的原因调查和分析 4.1 该水泥厂不具备放射源的使用基本条件

未按要求申办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许可登记, 未建立放射源基本情况档案, 没有完善卫生防护管理措施, 放射源罐的安装固定在振动比较严重设备架上, 料位计使用维修人员仅知道放射源是有害的, 缺乏基本的防护知识; 还追溯调查出一年前料位计维修人员为增大照射量, 曾有用电钻引大放射源铅罐照射孔的行为(当时料位计的故障原因在探测接收装置上)。这是造成放射源泄掉事故的直接原因。

4.2 放射源未在相关监管部门注册登记

放射源的监督管理机构不可能对其使用的放射源进行常规性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也是造成该起放射源泄掉事故的重要原因。

5 安全使用放射源的几点建议

(1) 售源单位(含仪器配带放射源的仪器销售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出售放射源, 严禁向无许可登记证或无完整购源手续的用户售源。

(2)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涉源单位领导的安全防护意识, 通过对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放射防护知识。涉源单位应按要求向相应的监管部门申报用源情况, 并加强放射源的使用和保管措施。一旦发生放射源使用故障和放射事故, 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取得放射防护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指导。

(3) 放射源的监督管理机构应强化监管力度, 全面掌握所辖范围内的用源单位及放射源的详细情况, 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检测, 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

(4) 切实将放射源的生产、进口、销售、使用、贮存、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