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卫生监督所自2001年成立以来, 加大了放射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 通过经常性监督管理掌握了本市区放射工作基本情况, 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存在的隐患, 同时对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有效地保障了放射工作者、受检者及公众的身体健康。现将我市放射工作基本情况及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1 调查方法 1.1 资料来源2001年以来武汉市卫生监督统计季度和年度报表。
1.2 调查内容武汉市放射工作单位分类数量与新、扩、改建放射工作单位审查、验收、办证及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3 评审及处罚标准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3]进行。
2 调查结果 2.1 放射工作单位分类数量(表 1)从表 1可以看出, 我市放射工作单位呈稳步上升趋势, 20 02年比2001年增加15家, 增长率为6.8 %, 2003年比2002年增加15家, 增长率为6.6%。增长的单位主要属于射线装置应用类单位, 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医疗卫生行业利润较高, 许多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和个体组织在利益驱动下投资新建了医院; 二是国家在实行医疗体制改革后, 为了解决市民看病难问题, 成立了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这样也促使一些硬件设施不齐备的医疗门诊投资新建了放射科。
从表 2可以看出, 我市新、改扩建放射场所工作场所数量也稳步上升, 由2001年的24家增加到2003年的50家, 平均增长幅度为54.1%。原因与3.1基本相同。但审查及验收合格率却不高, 3 a平均合格率为83%, 不合格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护门窗有漏射线, 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二是放射机房面积未达到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 三是现场未安装放射性警示标志及工作指示灯。
从表 3和表 4可以看出, 自卫生监督所成立后, 我市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明显加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由2001年的0件上升到2003年的41件, 同时通过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 也促进了放射工作单位的知法、守法, 自觉主动地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发《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 换证数也由2001年的20家到2003年的73家单位, 平均增长率为132.5 %。
4 对策(1) 进一步加大放射卫生宣传, 让更多的企业领导和员工了解放射线的相关知识, 使他们更合理的利用放射线, 更加有效的防护放射线, 为武汉市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
(2) 要进一步加大放射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 对违反放射防护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认真查处, 对造成放射事故或给国家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为确保公众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新、扩、改建放射工作场所一定要严格把关, 对机房面积或布局达不到国家要求的, 要坚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国家要求的, 要责令取消其放射工作。
[1] |
国务院第44号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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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卫生部第17号令,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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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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