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4, Vol. 13 Issue (3): 188-18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4.03.018

引用本文 

张素林, 殷卓. 3起工业小型核仪表放射源失盗事故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04, 13(3): 188-18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4.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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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4-05-13
3起工业小型核仪表放射源失盗事故分析
张素林 , 殷卓     
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山西 阳泉 045000
摘要目的 探讨预防工业小型核仪表放射源失盗事故的措施和对策。方法 对阳泉市三起放射源失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结果 放射源失盗事故的发生与企业领导忽视放射源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职工放射源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有关。结论 建议应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提高企业领导和职工放射源安全防护法制观念和意识, 加强放射事故报告制度的管理。
关键词小型密封源    放射事故    事故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在医疗卫生、科学研究、工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越来越普及。核技术的应用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 也存在着隐患。特别是近15年来, 核子秤、料位计、密度计、灰份仪等小型核仪表放射源在工业中的应用日趋广泛, 放射源的数量逐年增多, 企业常常因为管理不善或失误而引起的放射源失盗事故屡屡发生。此类放射事故不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还将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产生潜在隐患和不良的社会影响。现就我市近年来发生的3起工业小型核仪表放射源失盗事故做一介绍和分析。

1 放射事故简况 1.1 事故一

2000年1月12日上午, 阳泉市某公司水泥厂立窑车间检修人员, 在厂春节前停产一周后检修立窑设备时, 未经厂领导同意, 擅自将立窑窑底下方安装的一台料位计内含1.85×109 Bq铯-137放射源的铅罐拆下, 放置在立窑下一墙角处, 无人看管。2000年1月21日上午11时检修人员准备安装时, 发现放射源铅罐被盗丢失, 该公司公安处组织人员自行进行了查找, 查找未果, 于2000年1月23日上午10时报告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局。后经公安、卫生部门侦破和查找未找回被盗放射源。

1.2 事故二

2002年4月12日上午, 盂县某水泥公司因改制停产半年后进行复产检修, 原料车间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时, 发现该车间原料皮带安装的一台内含3.663×109 Bq铯-137核子秤放射源的铅罐被盗丢失, 该公司组织人员自行进行了查找, 未找回被盗放射源。其后, 该公司因惧怕受到公安、卫生部门的处罚和造成企业停产, 故三次谎称该放射源已入库, 管库人员找不到, 故意欺骗阻挠卫生、公安部门的监督检查, 隐瞒其丢源事故。2003年9月6日市、县卫生部门和公安机关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放射源核查时, 该公司方承认公司于2002年4月12日上午发现丢失放射源一台。后经公安、卫生部门大力侦破和查找未找回被盗放射源。

1.3 事故三

2003年9月5日凌晨1时左右, 盂县某钢铁公司核子秤计量员在监控器上发现公司精矿粉核子秤计量或高或低出现异常, 随后计量停止, 当即向值班工长汇报。值班工长到现场查看时, 发现该处核子秤无异常, 认为是线路故障, 未检查防护罩内放射源是否还在。2003年9月5日8时20分公司检修人员在检修该秤时, 发现该处安装的一台内含2.035×109 Bq铯-137放射源的铅罐被盗丢失。此前, 检修人员曾于2003年9月3日, 在检修该秤时发现源罐固定螺丝松动, 未引起重视。该公司于2003年9月5日9时上报市、县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接报后公安、卫生部门立即迅速开展侦破和查找。肇事单位也于次日晚在当地电视台飞播寻源广告字幕。2003年9月6日晚23点, 本县一名环卫工人电话举报称其于当日凌晨4点检到一个寻源广告上的疑似物品, 经卫生公安部门确认该物品为被盗放射源, 放射源处于关闭状态, 被盗放射源终于在发现被盗后39 h找回。同时,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破获了此起盗窃案件。盗窃者为发生“事故二”的单位即本县某水泥公司3名放射源维护人员和肇事单位的1各职工。盗窃原因是本县某水泥公司丢失一台同类型核子秤放射源后, 为逃避公安、卫生部门的处罚, 故决定密谋盗取一台放射源, 先后于2003年9月1日、2日、4日晚三次携带专用工具到本县某钢铁公司盗取放射源, 最后于2003年9月5日凌晨1时左右将放射源盗回本厂, 后因被盗单位报案及时, 市、县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已立案侦破查找, 便于6日凌晨2时将盗取的放射源丢弃县城一小巷入口处。

以上三起放射源失盗事故级别均为严重放射事故; 事故类别均为放射源被盗丢失事故; 事故性质均为责任事故。

2 事故原因分析

(1) 放射工作单位领导对放射源安全管理重视不够, 造成放射源安全管理不善, 是发生此类放射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2) 放射工作单位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是发生此类放射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特别是在企业改制、转包、停产或检修期间, 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对放射源安全管理放松, 放射源不按规定入库, 甚至出现无人管理放射源现象。上述情况下, 极易发生放射源被盗丢失事故。

(3) 放射工作单位领导和职工对放射源危害认识不够及安全防护意识淡薄, 麻痹大意, 违章操作, 是发生此类放射事故的直接原因。如: “事故一”中, 检修人员拆卸放射源后, 认为放射源有危害无人敢碰, 故不按规定及时入库, 结果造成放射源的丢失; 又如: “事故三”中, 检修人员、计量员、值班工长在发现放射源异常或计量异常时均未意识到放射源可能有人预谋盗窃或正在被盗, 未能及时避免和阻止盗窃的发生。

(4) 发生放射事故后肇事单位迟报和隐瞒不报, 失去了有关线索, 是被盗放射源未被找回的主要原因。事故三找回放射源, 其原因在于肇事单位报案及时。

(5) 企业领导职工法制观念薄弱, 企业职工竟内外勾结有计划地密谋盗取放射源。发生丢源事故的肇事单位, 为隐瞒事故和逃避法律责任, 违法故意盗取其他单位放射源引起另一起丢源事故, 这是一种值得注意的事故原因。

3 讨论和建议

以上三起工业小型核仪表放射源失盗事故的发生, 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虽然未发现人员伤亡, 但未找回的两枚放射源给社会留下了潜在的隐患, 同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甚至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因此, 加强工业小型核仪表放射源的安全防盗工作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大放射源安全防护监督管理, 防止此类放射事故的再次发生, 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卫生、公安、环保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不断加大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和监督检查频率。

(2) 卫生部门应做好涉源企业领导及职工放射安全防护法规的宣传和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提高企业领导及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护意识。

(3) 涉源企业应加强放射安全防护自主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放射源安全防护安全责任制, 必须建立放射源贮存专库, 严格放射源出入库管理。企业保卫部门应加大放射源安全保卫措施, 特别是企业改制、转包、停产检修期间, 必须加强放射源的保管和安全检查工作。

(4) 放射工作单位必须加强职工思想道德的教育, 以避免发生内盗和盗窃其他单位的放射源。

(5) 严格执行放射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卫生、公安和环保部门, 不得私自查找、迟报和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