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核技术在各行各业被广泛地应用。放射源的应用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裨益, 但若管理或使用不当, 容易引起放射性事故, 危及人体的生命安全, 导致社会治安不稳。因而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督管理, 是杜绝和减少重大放射性事故的发生,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身体健康, 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唯一措施。为此, 我们于近日对全市所有使用及储存放射源的单位进行了一次集中专项检查, 结果如下。
1 基本情况 1.1 放射源的分布情况全市有放射源应用单位24家, 放射源1 947枚, 正在使用或将要使用的1 926枚, 闲置15枚, 报废6枚。其中新增放射源1 717枚, 新增率为89 %。放射源种类有60Co、137Cs、241Am、90Sr、85Kr、75Se、192Ir、239Pu和133Ba; 含放射源装置有:治疗机、后装机、料位仪、核子秤、黄金成色分析仪、液位仪、测厚仪、密度计。全市四县三区均有放射源, 主要分布在核电站、医疗、化工、水泥建材、质量检验等行业。从数量上看, 核电站为1 868枚, 占96%, 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
1.2 放射工作单位持证情况24家放射源应用单位持有效的《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的单位13家, 占54 %, 无证应用的单位4家。“帐物”相符的单位22家, 占92 %。
1.3 整改意见在本次集中专项检查中, 对存在问题的涉源单位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督促其及时整改。要求其按放射防护法规及规章健全放射卫生防护档案; 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落实放射防护责任制;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 存在问题有的放射源应用单位重使用, 轻管理, 表现为忽视卫生监督部门的放射源监督管理, 自身对放射源的危害性及放射防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个别放射源应用单位无视国家放射防护法规, 在没有办理准购批件的情况下自行购源; 或不主动向卫生、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两证”, 逃避监管。有个别原放射源应用单位在改制、转产、承包、合并、破产过程中, 对含放射源设备或闲置放射源处置不当, 表现为随意存放、退役或闲置、掩埋, 增加了放射防护管理的工作难度。
有的放射源应用单位没有落实《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在放射卫生防护档案中, 放射工作人员的体检项目未按照作者单位: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 江苏连云港222006作者简介:张浦龄(1967~), 女, 江苏连云港人, 主管医师; 从事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工作。规定进行, 或没有按规定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或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没有及时归档登记。客观原因是单位集中派员外出参加职业卫生机构组织的放射工作人员体检, 差旅费、体检费加在一起费用高, 并影响了单位的正常工作或生产; 主观上是不主动配合职业卫生机构组织的体检工作, 对职业卫生机构组织的异地体检有抵触。
有的放射源应用单位守法意识淡薄, 表现为自身不组织放射防护法规学习, 对员工或放射工作人员不进行放射源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对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培训也不能安排全部放射工作人员参加。
管理部门存在着放射防护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监督管理力度不大等现象。表现为重在法制教育、放射防护技术指导, 或以“帮”为主意识浓厚, 不能随着法规、规章的健全而改变, 没有体现行政管理中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3 管理对策 3.1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放射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训, 使其了解法规、规章赋予的使命、责任。只有法定代表人明确了自身的职责, 才能从思想上到行动上重视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 才能保证放射工作人员的定期体检、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剂量监测等工作得以顺利落实。
3.2 严把审批关对放射工作单位提出的放射源购置申请, 从放射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直到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一系列过程, 都要认真把好审批关。只有这样, 才能从放射工作单位的上马伊始或放射源购置环节上, 引起放射工作单位对放射防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3.3 建立并完善放射防护工作档案包括放射源购置审批、放射工程项目“三同时”、《许可证》的定期复核、变更等资料都要如数归档。只有这样, 才能提高放射工作单位自主放射防护管理的主动性, 也有利于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得以落实, 从而减少放射性事故的发生几率。
3.4 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放射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落实卫生监督意见者, 要坚定地处罚, 并公开通报, 以儆效尤。在日常的卫生监督检查中, 要认真检查防护设施、防盗窃设施、防辐射警示标志及个人剂量计或个人剂量报警仪是否正常, 以期杜绝放射源被盗、人员误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经营不善的企业单位, 以及暂时储存闲置放射源的场所是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