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文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 全国范围内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且大多运行一段时间, 从运转情况来看, 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 从各地的调查了解情况看, 仍然存在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 存在问题 1.1 执法主体仍不明确新成立的卫生监督所仍为“事业单位”,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仍不能体现行政执法, 从法律意义上讲, 执法仍需委托。这与委托防疫站差异不大, 这点与卫生部“依法行政”的原则是不相吻合的。
1.2 国家职能调整对监督产生影响2002年国家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 划归药监局管理, 2003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又分别划归安监局和环保局。下一步有关卫生监督的执法依据有可能缺失。
1.3 卫生监督力量不足卫生监督人员是从原防疫站中分离出来的, 本来卫生防疫人员就不多, 现在被监督对象范围涉及食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多个行业, 这种状况势必出现监督所日常工作在“穷应付”, 监督人员为“救火队员”现象, 严重影响卫生监督的质量。
1.4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亟待全面提高目前, 卫生监督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发展。而大部分卫生监督人员受所学专业和过去从事实际工作的限制, 知识面窄, 不系统全面。综合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少。表现在执法中综合执法技能较低。
1.5 机构职能交叉、职责划分清卫生执法与疾病控制由两个单位承担后, 出现职能交叉, 职责不清的现象, 在健康证发放, 从业人员培训, 卫生监测采样, 检验报告, 卫统报表, 职业卫生管理, 传染病执法, 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存在着有些问题, 造成了有利益的事大家争, 无利益的事大家推的不良现象, 不仅影响了团结也影响了卫生执法形象, 弱化了卫生监督工作。
1.6 监督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国家没有一个相应财政拨款指导性意见, 使得卫生监督执法经费各级财政必须给予保证成为一句空话, 卫生监督执法接改革方案分开后, 不再收费, 这点是正确, 但其正常必要的开支政府都没有解决。势必留下创收“尾巴”, 由于生存危机, 监督、监测服务不可能真正做到分开。监督执法的形象和力度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1.7 监督人员待遇明显下降由于政府经费不能保证, 监督机构最多只有保证监督人员的生存, 其相应的待遇就无从谈起, 据不完全统计, 监督执法人员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年收入相比下降, 长期下去势必影响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影响整体监督执法工作。
2 建议(1) 在目前情况下, 是否制定统一的委托审批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和程序,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精神, 本着精简、效能、统一、方便的原则,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方便群众办事。
(2) 统一科室设置称谓、职能、便于上下级科室之间职能对口, 业务沟通和上级对下级的指导。统一下发各地应配备监督人员的指导意见, 目前是否可按辖区总人口比例核定相应监督人员编制。
(3) 卫生监督机构与疾病控制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工作规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监督机构应依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监督。
(4) 制定相应的财政补助办法, 确保正常监督执法经费和专项整治经费落实。在监督所体制改革刚运行时, 罚没款财政应如数返还给卫生监督所, 以弥补经费不足。
(5) 严把监督人员进入关, 制定相应监督人员学习培训考核制度。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规章的轮训,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相应提高监督人员的福利待遇(原则上与政府公务员收入基本相同), 以稳定监督执法队伍。
(6) 配备和完善必要的现场监督仪器、取证工具及相应的交通工具, 最好能统一车辆标志, 明确免交公路养路费和过境费(与公安\医院救护相同), 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7) 建立各级卫生监督、监测的公示制度。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