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2, Vol. 11 Issue (4): 206-206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4.008

引用本文 

方岱山, 胡士良, 孙宝春, 肖太钦. 浅谈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管理[J]. 中国辐射卫生, 2002, 11(4): 206-206.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4.008.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1-12-03
浅谈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管理
方岱山 1, 胡士良 1, 孙宝春 1, 肖太钦 2     
1. 胜利石油管理局卫生防疫站, 山东 东营 257036;
2. 胜利石油管理局卫生处

随着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水平在不断提高, 操作人员的操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在不断改善。然而, 国家标准GB 8279 -87《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中的检测方法仍是黑房子式的医患同室操作时规定的, 即立位操作测试13点, 卧位操作测试19点。这样只强调了X射线操作人员的防护。在上世纪末, 90%以上的医疗单位的医用X射线机都已成为隔室遥控操作, 这样在管理上就不能生搬硬套原来的国家标准。但是又没有新的依据, 这就需要X射线防护人员的灵活掌握, 可用推荐的剂量率作为工作人员操作部位的剂量率(推荐剂量率是13点立位监测防护区控制剂量率“50 μGyh-1”的1/20), 即2.5 μGyh-1。这种剂量率对放射工作人员来说是非常安全的。换言之, 医用X射线场所的防护重点已不再是操作人员了, 而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 放射防护“三同时”

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明文规定,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性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然而计划部门、设计部门和防护部门脱节, 更新、扩、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不经过放射防护部门的审批和图纸审查, 就可以得到计划部门、设计部门的许可进行施工:再就是医疗单位的部分领导和X射线操作人员防护意识淡薄, 没有及时将有关资料上报到放射防护部门进行审查, 使放射防护工作处于被动地位。这就需要放射防护单位多协调有关部门, 多宣传其重要性, 使有关部门的领导从思想上重视放射防护“三同时”工作, 才能做到防患与未然。

2 操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国家早已颁布了《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可谓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标准》中明确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前或操作前的医学检查, 和就业后工作过程中的定期医学检查。未经就业前医学检查者不得从事放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难度较大。就业后工作过程中的定期医学检查尚可顺利展开, 而就业前或者操作前的医学检查不易掌握, 这就需要多个部门(如组织、劳资、放射科和职防部门等)密切合作。操作前医学检查的意义非常大, 在操作前及时发现不适应症, 可直接改做其他工作。如果没有操作前的医学检查, 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不适应(如白血球降低等), 就很难确诊是否由射线照射引起, 需要住院治疗, 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和不必要的损失, 也给个人造成心理压力, 还可能引起劳动纠纷。工作过程中的定期医学检查, 其意义在于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动态观察, 能及时发现各种疾病和不适应症, 以便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3 受检者的防护管理

在每一次医用诊断X射线操作的全过程中, 接受射线剂量最大的是患者。过去医疗设备差, 无暇顾及患者的防护。X射线诊断设备的更新和操作环境的不断改善, 而且出现了飞跃性的变化, 受检者的防护问题尤为突出。因此, 卫生部于1994年发布了第43号部长令, 明确规定了受检者的防护问题, 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体检, 不应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 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这在工作量小的诊断单位或许好执行, 而在工作量较大的诊断单位就不容易执行, 病员在排长队等待检查, 操作者和受检者都着急, 因此可能顾不上受检者的防护。再就是受检者的防护意识差, 没有自我保护意识, 因此需要提高受检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操作者的责任心。

4 严格规章制度

医用诊断X射线是一种有害因素, 对操作者、受检者和周围人群都有可能造成伤害。要避免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就需要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来制约和规范X射线的操作, 如防护措施、机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等等, 制订出了规章制度, 还要组织学习, 使每一个操作者熟悉每项每条制度和技术规范, 以便在工作中执行。

5 宣传教育

国家非常重视放射防护工作, 迄今为止, 已颁布的放射卫生法规40多部, 放射卫生标准120多个, 尤其是国务院44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颁布, 使我国的放射防护工作由行政管理走向了法制管理的轨道。要使这些卫生法规和标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就需要深入教育, 广泛宣传, 使各级管理层、放射操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掌握国家的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来保护个人和群体的健康, 避免或消除射线对人体的损害, 提高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