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剂量监测过程中, 经常出现被监测人员的剂量当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3/10或超过国家规定限值, 如何对这些高剂量进行判定?造成高剂量的原因是什么?本文对1997 ~ 1999年监测中出现的65名高剂量人员进行了这方面的调查分析。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以国家规定的个人剂量当量年限值50 mSv为标准[1], 推算出3个月的剂量限值相当于12.5 mSv, 凡在3个月监测周期内剂量当量超过其3/10(3.75 mSv)的被监测者。
1.2 方法采用被监测者陈述, 填写调查表; 结合其工作场所外照射剂量监测结果; 参照同等工作条件下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判定高剂量原因。
2 结果 2.1 65名高剂量人员工种及原因分布(表 1)(1) 由表 1可见, 误照(34人, 52.31%)是造成放射工作人员高剂量的主要原因, 而其中又以X射线诊断技术人员居多, 主要是因为我市某中医院在换发个人剂量计时,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 将收齐的剂量计放置于机房内抽屉中1 d, 造成该院放射科18名工作人员的剂量全部超过国家规定限值; 其他16名误照人员或因工作服误挂于机房内, 或因剂量计遗落于机器旁所致; 防护不周(14人, 21.54 %)居第2位, 其中7人为介入放射工作者, 由于经常在射线照射下操作, 目前又无完善的防护设施, 造成受照剂量偏高; 对此, 国内已有大量报道[2]; 2人为核医学工作者, 由于从事甲状腺服碘治疗, 工作量大, 又无较好的防护措施; 违章操作8人, 均为工业探伤人员, 由于我市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厂家较多, 部分固定探伤室面积、门高度等达不到要求, 一些大的工件只能进行室外探伤, 且探伤工作人员多为工人, 防护知识缺乏, 安全意识差, 违章在非安全区内操作。以上问题提示我们, 应进一步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知识培训, 提高其对放射防护及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认识, 搞好个人防护, 避免误照及违章操作; 同时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对防护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违章操作及在个人剂量监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 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2) 从表 2可以看出, 在6类不同原因的“高剂量人群”中, 以故意照射所致人均剂量当量最高(45.04 mSv), 他们或因出于个人目的, 弄虚作假, 或因对以往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怀疑, 故意将剂量计置于机房内长期照射。误照所致人均剂量(24.18 mSv)占第二位, 因防护不周或工作量大所造成的人均剂量当量最低分别为10.72 mSv和8.58 mSv。这说明在现有的防护条件和工作强度下, 出现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偏高时, 首先应考虑是否误照或故意照射, 在进行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 判定剂量监测结果。
[1] |
GB 4792-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S].
|
[2] |
马玉兰, 桑军阳, 杨泽云, 等. 介入放射工作人员剂量调查[J]. 中国辐射卫生, 2000, 9(1):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