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了解我市医用诊断X射线机防护状况,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我们于1999年3月至9月, 对62个使用单位的96台X射线机进行了监测, 并与1990年的监测结果进行比较, 现报告如下。
1 监测仪器和方法 1.1 监测仪器FD-71A型微伦计、FJ-347A型X、γ剂量仪和3510型X、γ剂量仪, 仪器均经河南省计量测试研究所检定。
1.2 监测方法依据《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GB8279-87)的方法进行测试。
2 监测结果 2.1 X射线机防护性能监测漏射线监测52台, 合格率100%;立、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监测有一点不合格, 即视为该项不合格, 其结果与1990年比较, 见表 1。
机房使用面积的合格标准:新建机房, 100 mA以下的不小于24m2, 200 mA以上的不小于36m2; 旧有机房, 100 mA以下的不小于15m2, 200 mA以上的不小于22m2。
2.3 X射线机房门窗防护监测结果根据《河南省医用诊断X射线应用单位申办"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门窗外20 cm处的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 μSv·h-1, 有一点大于者即视为不合格。门窗防护监测的结果与1990年比较, 见表 3。
立、卧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监测结果不合格的监测点, 主要集中在小容量X射线机的铅挂帘和防咳板上, 多属于乡级医疗机构。这些X射线机的工作量小, 防护工作得不到重视, 设备陈旧。除对它们进行防护改造, 使其达到防护标准外, 还应禁止不合格X射线机出售, 就地淘汰陈旧X射线机。
3.2 X射线机房面积不够和门窗防护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多用旧房即普通用房改建X射线机房, 忽视患者和公众的防护安全。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 落实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 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产。这就要广泛宣传防护知识和放射卫生法规, 经常性地开展放射卫生监督, 及时了解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同时, 强制性地改造不合格机房。
目前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任务仍很艰巨, 这就要求我们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 加大放射防护工作的执法力度, 把放射防护工作推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