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1, Vol. 10 Issue (1): 59-5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1.01.053

引用本文 

刘志华. 定西地区医用诊断X射线机卫生防护情况[J]. 中国辐射卫生, 2001, 10(1): 59-5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1.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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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0-05-10
定西地区医用诊断X射线机卫生防护情况
刘志华     
定西地区卫生防疫站, 甘肃 定西 743000
摘要目的 调查70台医用诊断X射线机卫生防护情况。方法 按有关国家标准、法规的要求, 使用X射线巡测仪监测。结果 立位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照射量率合格率为86.17%。机房面积合格率仅为17.01%, 室高合格率为14.29%。患者候诊处无有效的防护设施, 32.85%的候诊处能测出X射线, 照射量率在5~4 999μGy/h之间。结论 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对防护工作不重视, 部分放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
关键词X射线机    防护调查    医用诊断    

为了解我区医用诊断X射线机卫生防护工作现状, 探讨防护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放射防护工作, 对我区各级医疗单位(包括企业卫生所)中正常使用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进行了调查与监测, 现报告如下。

1 调查内容与方法 1.1 X射线机调查

包括X射线机型号, 出厂日期, 容量, 防护设施等项目。

1.2

X射线机机房面积, 室高。

1.3 X射线机防护性能调查

采用经校准的FJ-347A型X射线巡测仪, 按卫生部发布的《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监测方法》[1], 监测立位透视防护区照射量率(取12点)。

1.4 机房外环境辐射水平调查

采用FJ-347A型X射线巡测仪, 在立位透视及摄影条件下分别监测门窗外的辐射水平。

1.5 评价依据

按《医用诊断X射线机卫生防护标准》 (GB8279-87)[2],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3]进行。

2 结果与分析

本次共调查了全区7县54个医疗单位的70台医用诊断X射线机(其中专用摄影机10台), 包括 < 100 mA30台, 200 mA23台(3), ≥300 mA15台(7), (括号内为专用摄影机台数)。

2.1 立位透视防护区监测结果(表 1)
表 1 立位透视防护区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超标点剂量率范围为(3.28~237.53)×10-6 C· kg-1·h-1, < 100 mA的X射线机防护条件相对较差, 监测点合格率较低, 其原因是这些X射线机大部分分布在一些条件较差的乡镇卫生院, 多数是70年代生产的, 机器所配备的防护件铅当量衰减, 铅吊帘老化、狭窄, 铅胶连接处有空隙, 甚至部分X射线机无铅座椅或防咳板, 致使工作人员受到较高剂量的照射。

2.2 机房外环境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透视及摄影时机房门窗外辐射水平监测分别在70 kV、3 mA和80 kV、30 mA, 5 s条件下, 用巡测仪进行, 辐射水平分别低于5μGy/h和30 μGy/h为合格。共监测70间X射线机房门窗外的辐射水平, 合格45间, 合格率为64.28%, 有的X射线机房门窗外的辐射水平严重超标, 个别甚至超标高达上千倍, 其原因是由于预防性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不好, 以致96.30%的机房门窗为木质及普通玻璃, 机房开窗较低, 部分机房窗下缘离地面不足1米, 大部分单位由于条件限制, 仅顾及经济效益, 很少考虑对防护设施的配备, 忽视了对环境的防护。

2.3 机房面积、室高调查结果(表 2)
表 2 机房面积室高调查结果

机房面积合格率为17.01%, 室高合格率为14.29%机房面积最小的仅有9.5 m2, 室高最高仅有2.6 m, 与国家标准100 mA以下机房不小于24 m2, 200 mA以上机房不小于36 m2, 室高不低于3.5 m的标准相差甚远。

2.4 其他

调查的70台X射线机中, 90%以上的患者候诊处设在机房内, 普遍无防护设施, 95%以上的X射线机房门外未安装工作指示灯。部分放射工作人员不能熟练地操作X射线机, 在管电流过高或管电压过低的条件下从事透视诊断工作, 15%的X射线机可调光阑失控, 工作人员在有用线束超出荧光屏平面的情况下工作, 影响了影像质量, 增加了辐射危害。

3 建议

我区医用诊断X射线机已成为各级医疗单位防治疾病的重要手段, 但防护工作差距较大。因此, 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提高放射工作单位的射线防护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3.1

加强放射卫生法规宣传力度, 增强放射工作人员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防护意识与法律意识, 继续抓好对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知识及放射卫生法规培训, 做到持证上岗, 制定并完善放射工作单位的防护规章制度。

3.2

开展预防性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严格新建机房的审批手续, 坚持标准, 严把机房面积、布局、门窗防护关, 防止后患。

3.3

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 对违反规定或防护监测不合格者要限期改进, 严格执行放射工作许可制度。对经改进仍不合格者, 必要时作报废处理或停机。

3.4

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提高管理水平。目前, 我区7县卫生行政部门未设一名放射卫生监督员, 无任何监测设备, 全区的放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全部由地区承担, 仅配有一台X射线巡测仪, 3名监督人员都不是专职监督员, 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放射卫生监督监测, 全面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的工作任务, 显得十分困难。因此, 应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机构, 特别是县级监督机构的建设, 配备监测设备, 充实监督队伍, 加强培训,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使放射防护管理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监测方法[S].
[2]
GB8279-87, 医用诊断X射线机卫生防护标准[S].
[3]
卫生部.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