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各种新型建材不断问世。为保障居民健康, 促进我市建材业的合理发展, 现对我市的建筑材料放射卫生管理现状作一浅析。
1 基本情况据统计, 我市现有建材生产单位226家, 其中水泥厂31家, 砖瓦(包括墙地砖)厂118家, 大件(包括混凝土多孔板)厂77家。天然石材厂商34家, 主要加工(切割、抛光等物理加工)并销售花岗岩和大理石。
2 管理现状为贯彻执行《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1](以下简称《标准》), 我市卫生局和建材工业局于1990年联合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对全市建材产品进行全面普查和监测。针对建材厂家多, 且主要散布于郊区县的特点, 我市采取了市卫生防疫站牵头, 区县卫生防疫站为主的普查和监测办法。事前对参加人员组织培训, 统一调查表和报告格式, 最后监测报告和发证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审批。监测周期定为2 a, 发证周期定为5 a。
表 1是我市1992~1999年各类建材厂(商)的情况统计。
由表 1可见, 监测率和持证率在1994~1995年度达到高峰, 然后逐年下降。
3 现存问题及建议 3.1 存在问题 3.1.1 监测率下降快总监测率在1994~1995年度高峰时为72 %, 到1998~1999年度却下降为28%。水泥厂的监测率相对高, 是因为大多数水泥厂使用γ料位计, 较易管理。总的来说, 近几年的监测率与《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中每年一次的监测要求相去甚远。
3.1.2 发证后复查少与监测率相比, 持证率高, 但这是因为证的有效期是5 a。实际上不少厂发证后就没有进行过监测与核证。
3.1.3 天然石材的管理不够天然石材厂(商)的监测和持证率较其它几类企业均低, 且逐年有所下降, 说明新增加的厂(商)接受监督的比例更低。以致使不少超标的花岗岩进入了居民家庭。
3.1.4 厂(商)自主管理差《标准》规定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要经常对其产品进行放射卫生监测。《全国卫生防疫规范》规定厂家更换原料和改变配料比例时, 应随时监测。但调查结果表明, 生产单位均无监测仪器, 也很少有单位主动要求卫生管理部门对其产品进行放射监测。
3.2 建议针对目前的情况, 为搞好建材的放射卫生管理, 提出以下建议。
① 加强企业自主管理 生产单位要在产品质量管理中加入建材放射性指标, 对产品进行经常性的自主监测。销售单位也要建立管理制度, 进货时应向供货单位索要放射卫生监测报告, 对γ照射量率超标的品种, 应主动及时与卫生管理部门联系, 进行建材的放射性核素含量分析, 并严格按测定结果分类销售。卫生监管部门应进行定期检查, 并将企业的自主管理情况作为检查内容。
② 根据具体情况, 突出管理重点 从我市多年的监测结果来看, 可考虑对建材进行分类管理, 这是减少放射监测工作量和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的一个好办法。具体办法是:对传统的建材和掺工业废渣比例很小的建材产品(占大部分), 它们的放射性含量低, 不进行常规监测。对掺废渣比例大且废渣来源复杂的产品, 各种新型建材, 开始时进行常规监测, 以后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进行常规监测。对天然石材中的花岗岩等超标样品多, 且放射性含量差别大的建材品种作为重点监测和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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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566-86, 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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