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和河北省卫生厅要求, 我市自1993年实施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1 内容与方法根据"河北省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目标"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下发了"秦皇岛市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目标"通知, 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质量控制指标。在全市3区、4县放射工作单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 市、区、县三级放射卫生综合监督领导小组, 分别对辖区内的放射工作单位进行监督监测, 对放射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防护知识培训、职业性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 并建立相应档案。通过几年努力, 1997年11月经省卫生厅验收小组按"河北省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办法"进行考核, 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要求。
2 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情况 2.1 基本情况全市共有放射工作单位227个, 放射工作人员508人; 其中射线装置234台, 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密封源装置、仪表 245台。
2.2 对放射工作场所的管理按省目标管理要求对全市放射工作单位及场所进行调查、监测、整改。经过几年努力全市180个医用单位205台X射线机及机房全部监测、整改完毕, 同时新、扩、改建24个机房, 上述X射线机和机房全部达到国家要求, 全市工业系统13个单位的29台探伤机及机房和34个放射性同位素单位使用的245台含密封源装置仪表也符合国家要求。
2.3 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和卫生部的要求, 对放射工作人员实施《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上岗制度。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法规知识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并做为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必备条件。我市对新上岗的48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体检、培训, 就业前体检培训率100%。对已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及培训, 在岗人员的体检培训率达99%, 并建立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全市应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人员295名, 实测290名, 监测率98%, 建档率100%, 对体检结果正常、培训考试合格并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者发给《放射工作人员证》, 发证率达98%。
2.4 对受检者防护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条例》和卫生部《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响质量保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从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及放射工作人员操作等方面落实受检者防护。我市采取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的办法共为医疗单位配备了受检者防护用品140余套, 配备率为98%。
2.5 实施放射工作许可(登记)证申领审核制度要求做到(1)放射工作单位必须取得《放射性同位素许可(登记)证》或《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并且将其作为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达标的主要依据;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单位要有防护管理领导小组, 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法规及制度。存放放射源处应有放射性标志等。经综合考核, 全市共发放《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33个, 发证率97%, 《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190个, 发证率98%。
2.6 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管理档案根据省放射卫生研究所的档案,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秦皇岛市放射卫生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单位简况"、"医用X射线机登记表"、"放射工作人员登记表"、"医用X射线监测汇总表"、"个人剂量监测表"、"放射工作人员体检汇总表"、"射线装置或含密封源装置检修登记表"。根据"射线源"的不同, 表格有不同格式及内容, 我们把近几年的情况汇总到档案上, 把监测记录、报告书及监督记录按年份排列, 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各一份, 一单位一档案。通过这些档案便可了解到放射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我们近几年的工作情况, 这种档案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存放方便、便于动态观察和统计分析。
2.7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测能力为了提高各县、区自测能力, 市卫生局拔专款4.2万元为县、区购置了X射线巡测仪, 市职防所投资数万元购置了表面污染仪、中子-γ辐射仪和热释光剂量仪, 通过到上级单位学习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班等形式, 提高了监测水平及监测能力。
通过几年的努力, 我市放射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项指标均达到了上级要求, 受到省验收小组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