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放射防护领域中, 放射防护监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放射防护监测数据不仅标志着放射防护水平的差异, 更为关注的是人员的身体健康, 亦是依法监督的证据之一。
因此, 搞好放射防护监测特别是对于应用更为普遍的放射源所产生的外照射防护监测问题, 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 于此, 我们将全省外照射防护监测工作的现状做一分析, 对以后的监测工作加以展望, 恳望同行们予以批评指正, 这对我省外照射放射防护监测工作是十分有益的。
1 外照射防护监测工作现状 1.1 放射源应用情况辽宁省属工业省份, 行业门类比较齐全, 因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用的也比较广泛, 据不完全统计, 1997年全省有放射工作单位2690个, 其中主要涉及到外照射防护问题的放射工作单位有2608个, 占总数的97.0%, 具体分布的情况列于表 1。
从表 1的结果可以看出, 射线装置应用的单位最多, 有2258个占外照射源总数的86.6%, 在单项分布中, 以X射线诊断应用为最多, 有1830个单位占单位总数的70.2%, 其次是X射线探伤有370个单位, 占单位总数的14.2%。从行业来看, 主要应用单位是在卫生部门。
1.2 外照射防护监测情况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年监测率达90.1%。外照射防护监测1997年完成47237次, 防护合格的有45940次, 总的合格率为97.3%, 尚有2.7%的外照射防护监测结果不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主要问题是, 门、窗铅玻璃或铅皮连接不良, 有缝隙就有漏线, 在局部上就超国家标准, 例如有的换成铝合金窗户, 因而防护效果忽略了, 有的虽然在铝合金窗户上采取了复加铅皮(活动式), 但防护效果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表 2的结果看, 放射源监测的合格率总体上比射线装置略高些, 但相差不过2%。目前防护合格率较比以前大有提高, 其因是操作上大都采用隔室、远距离电视观象操作。在单项中放疗的合格率为最低, 其因主要是钴-60机头处散漏射线较大, 而在建筑屏蔽上尚未发现不合格的。
自80年代初期, 全省逐步开展了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从1981年以来, 全省累计监测6万人次, 取得了连续16年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近几年来由于放射防护搞的较好, 个人年剂量很低, 加之市场经济的原因,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有了放松, 因而个人剂量监测率仅维持在60%左右。
从去年个人剂量监测的结果看(如表 3), 同位素类和射线装置类, 监测率分别为54.7%和55.8%。总平均监测率为61.8%。在单项监测率看以X射线诊断为最高, 达97.0%;最低的是大型辐照, 为18.4%。
监测设备是完成防护监测工作的必要手段, 从监测设备的功能来看, 目前的监测设备能够完成日常的监测工作任务, 但从其性能来看, 远远落后于防护工作水平的要求, 因为早年的设备基本上都是80年代的, 近年来放射工作设备大量引进国外的且是高科技产品, 诸如CT、加速器、数字减影, 采用的是电脑控制, 隔室电视观象等, 这就需要高灵敏度能测低水平的防护剂量, 并且要有自动记录系统的监测设备。但由于经济的原因, 除个别单项的监测设备具有现时代的水平外, 其余大部分是陈旧的设备。从表 4全省监测设备的概况看, 所统计的5145台(件)监测设备, 主要是完成日常性外照射防护监测工作任务的监测设备。
自1989年国务院颁布44号令以来, 全省外照射防护监测工作的力度有了很大提高, 但仅仅有了44号令还不够, 一则没有细则, 有些地方就缺乏工作力度; 二则没有配套的地方法规, 因而监测工作全省的力度不统一、不平衡, 加之经济效益问题, 监测工作的力度不强。
近年来, 卫生部令诸如:34号、40号、43号等, 对有关的监测问题做了些规定, 但有些放射防护部门和放射工作单位, 没有很好的执行。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法规特别是地方法规来约束放射防护部门和放射工作单位, 把监测工作全面搞上去。
为了加强放射防护法规的约束力, 近年来经省卫生厅的努力, 按国务院44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辽宁省实施细则, 作为省政府颁布的地方法规纳入了立法计划, 目前已完成第二稿, 未来的《细则》, 必将促进辽宁省放射防护监测工作的大力开展, 使整个放射防护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2.2 防护监测的规范化放射防护监测方法是否可靠, 数据是否准确, 结果有否可比性, 对其防护监测实行规范化管理, 对放射防护执法监督工作, 有着很大现实意义。对于实行防护监测规范化管理就在于国家颁布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必须有相应的监测仪器和规范化的监测方法及统一的评价标准, 否则监测的结果差异很大, 或者超过了容许误差的范围, 这种监测数据就难以作为放射防护评价的指标, 更谈不上作为执法监督的证据。
因此, 对放射防护监测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是为使放射防护监测、检验的数据有可比性、可靠性、科学性。实行规范化管理不仅是技术法规本身所要做的, 也是国家实行技术监督和标准化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2.3 放射防护监测设备的更新近年来为宣贯卫生部34号令, 组织力量为省属14个市引进了国内先进的检验技术并结合我省实际研制了部分项目的检测工具, 现有8个市能较全面的开展QA检测工作。先后有13个市3个企业的放射防护机构建立了个人剂量监测实验室。从1985年以来, 我省陆续建立了远距放射治疗的检验方法, 研制了标准水箱, 校验源和检验模体。我所新购进了检测CT所用的质量控制检验仪器。
上述所用的仪器设备比80年代的设备有了先进性, 但要全面开展好防护监测工作, 还需要各方面的进一步投入。设备的更新是未来放射防护监测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总之, 展望未来放射防护监测工作, 涉及到人员素质的提高、监测技术的规范化、监测方法的科学化、数据管理的微机化、监测设备的现代化, 在不远的将来放射防护监测工作必将有一个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