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密封放射源*的广泛应用, 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 也存在许多安全防护管理方面的问题。近年来丢失放射源的事故时有发生, 造成了人体健康危害和经济损失[1]。小型密封放射源的应用与医用射线相比较, 有其明显的特点:应用场所不固定, 使用方法各异, 难以采取类似医疗方面相对固定的放射卫生防护措施; 应用人员业务技术素质差别大, 接受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少, 个人的射线卫生防护意识差; 由于放射源半衰期较长, 失去使用价值后贮存和保管难度较大。因此, 对加强小型密封放射源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浅谈几点看法, 供同行参考。
*本文指 < 3.7×1010Bq为小型密封放射源
1 闲置放射源的管理闲置源包括废源或较长期不使用的小型密封放射源, 这类放射源的管理是最薄弱的环节, 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处理办法。有的单位采取了部门内有偿集中存放并有专人管理的办法; 有的单位临时存放在放射源库或一般物资仓库; 还有的单位将放射源挖土掩埋存放在地下[2]。这类源由于长时间不用, 随着人员的退休、调离等变动, 一旦交接手续不完备或疏于管理发生丢失事故后, 很难发现, 容易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 在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工作中, 目前, 各地尚未建立闲置放射源处置办法之前, 各单位应建立闲置源的定期检查、核对制度、责任到人。建立闲置源的档案, 其内容按密级档案管理的规定作永久卷存档管理, 以便于今后核对查找。与此同时, 应积极研究和探讨闲置源的最终处置办法和对策。
据报道, 日本放射性同位素废物由日本同位素协会负责, 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理[3]。我国尚无废源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专门机构, 在各地闲置源越来越多的情况下, 卫生防护管理机构可在当地有偿集中管理, 禁止各单位自行处理废源, 若确需要处理的废源应在公安、环保和卫生等部门批准后进行, 并认真地做好记录, 以防止丢失放射源事故的发生。
2 放射源贮存与保管加强小型密封放射源的贮存保管是减少放射源丢失事故的重要措施, 由于贮存不当而引起的放射源丢失事故已有报道[4]。因此, 放射源贮存应设专用源库, 源库应有红外线或电子报警装置。据在有关地市的调查, 放射源贮存设专用源库的占88 %[5]。在建立专用源库困难的情况下, 可使用类似保险柜样的放射源防盗报警装置。此装置应便于放射源的运输、使用和贮存, 既能减少从业人员的受照剂量, 又可减少或避免被盗或丢失事故的发生。
贮存与保管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对贮存放射源的安全防护状况和每次使用的效果要认真地记录, 暂时不使用的放射源也应定期检查核对, 做到帐物相符, 以防丢失。
3 放射源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使用小型密封放射源的部门或个人应首先提出申请, 经单位主管放射卫生防护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使用手续。放射源或带放射源的仪器出库时要核对清楚, 并签署姓名后领取使用。使用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保管, 使用完毕后, 由保管人再次核对源在否, 与原借源是否一致等, 然后签置使用效果评价, 并签置送源人姓名和日期, 最后由放射源库保管员填写以上内容属实意见后办理放射源交接手续, 并将放射源放回原位置贮存。
4 购置放射源的管理加强购置放射源的管理, 是小型密封放射源管理的首要环节。因此, 应从购、销两方加以控制。用源单位提出购源申请后, 卫生行政、公安部门应到现场检查指导, 用源单位提供安全防护管理的具体措施, 经审核后, 方可批准购置放射源。销售放射源的一方, 必须具备放射源的详细背影资料, 然后根据购方当地卫生、公安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购源的证明方可出售放射源, 并应同时把所购源的背景资料副本发函给购方当地卫生、公安主管部门备案, 购方收到放射源(包括附放射源的仪器设备)后应立即到当地卫生、公安主管部门登记、领取使用许可证。
[1] |
刘其华, 等. 一起多个放射源丢失事故[J]. 放射卫生, 1991, 1(4): 17. |
[2] |
刘育明. 广州市环境放射性废物污染状况及管理[J]. 中国辐射卫生, 1997, 1(16): 28. |
[3] |
刘伟琪. 日本放射性同位素废物管理现状[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1996, 2(16): 142. |
[4] |
刘栋庆.十年放射事故调查分析.放射卫生, 1991增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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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全太, 等. 154枚小型密封放射源安全防护状况调查[J]. 中国辐射卫生, 1997, 1(6):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