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发布和实施以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人们的放射防护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 各级防护部门的防护管理工作也在逐步加强。但是, 一些放射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其中丢源事故占比例最大。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了人身健康和社会财产的重大损失, 而且往往会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 分析放射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对今后放射防护工作的开展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具有积极的意义。
1 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处理情况1992年7月22日, 河南省内乡县某水泥厂在维修设备时, 因将贮有137Cs放射源的铅罐拆下放在门外, 无人看管, 于当天晚上被盗。该厂发现源罐被盗后, 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而是自行组成班子在厂内外寻找, 直至7月31日在查找毫无结果的情况下于8月1日向有关部门报告。卫生部门在接到报告后, 立即派人前往调查, 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 于8月3日凌晨, 在邓州市朱营村找到贮源铅罐, 当天又在内乡县灵山村查获放射源。经技术鉴定, 源体尚无破损。这次放射源丢失事故致使八名村民受到不同程度的照射。按有关公式估算, 受照人员全身受照剂量均不超过0.5mSv。经血象检查也未发现异常情况, 但在周围居民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2 事故原因分析与讨论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有以下几条:
2.1放射源使用单位管理混乱, 规章制度不健全、保管措施不严格是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内乡县某水泥厂将放射源置于室外, 无专人看管, 导致了放射源的丢失。
2.2放射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缺乏基本的放射防护知识, 对放射源的危害性认识不够。
2.3放射源本身没有醒目的或易识别的危险标志, 以致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通过以上分析, 我们认为今后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 加强防护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 提高放射工作单位领导的认识, 严格执行有关法规, 切实搞好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② 放射工作单位应加强放射性物质的保管, 放射源库房设址要合理, 除考虑对环境及周围居民的辐射影响外, 还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要经常或定期巡察库房及清点放射源, 在野外操作时要妥善保管好放射源, 应有专人负责看管。
③ 放射工作人员应积极提高业务技能, 并加强法规教育和放射防护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防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以避免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
④ 对广大群众采取多种而有效的形式进行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和教育, 使人们了解射线的危害和基本的防护知识。
⑥ 放射源的容器和储存处必须安全可靠, 并且设置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危险标志。
⑥ 严格执行放射性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放射性事故单位, 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当地卫生、公安部门, 并采取联合行动, 使事故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把影响和损失降到最小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