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5, Vol. 4 Issue (3): 131-133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5.03.002

引用本文 

孙世荃. 日本核电职工白血病职业赔偿案引起的讨论[J]. 中国辐射卫生, 1995, 4(3): 131-133.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5.03.002.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5-04-11
日本核电职工白血病职业赔偿案引起的讨论
孙世荃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太原 030006

1994年5月15日日本新闻报道, 劳动省己初步判断福岛县核电站职工岛桥申之死于白血病是由于受到职业性照射的结果。该人从1979年11月到1980年9月从事管道检查工作共11个月, 接受40mSv照射, 超过劳动省制定的"劳灾认定目标值"即职业病认定界度:5 mSv×作业年数。即使没有超过现行剂量年限值50mSv , 结果死于白血病, 因此有人提出应该降低剂量限值。

以50mSv又作业年数为界限是1976年11月8日本劳动省基准局长给各地下发的通告(基发第180号)提出的。其中指出"放射损害的症状和性质复杂多样, 无特异性, 难与其它原因引起的疾病相鉴别。因此在判断射线损害的职业来源时不仅要了解医学诊断和症状, 还要对职业史和受照剂量进行调查分析"。上述核电站职工白血病赔偿案例和劳灾认定目标值"引起日本保健物理界的重视。为了能对这个间题取得正确理解, 1994年7月15日召开讨论会, 有180人参加, 讨论热烈。有4位参加者的发言刊登在日本保健物理杂志1994年29卷[1]中, 现介如下, 并做简短评述。

1 电离辐射损害的职业判断

石井义修:劳动省劳动基准局补偿课职业病认定时策室。

1947年日本制定"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和"劳动基准法", 规定了因职业引起的损伤、疾病、障碍和死亡的职业补偿保险支付办法, 提出了职业病名单。其中提出的射线引起的职业病包括急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溃疡、白内障、放射性肺炎、再生障碍性贫血、骨坏死, 此外还有职业照射引起的白血病、肺癌、皮肤癌、骨肉癌、甲状腺癌。

为了判断疾病的职业起因, 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接受一定水平危险因子暴露的历史, 所患疾病具备该危险因子引起的疾病的特征。假如引起这种疾病的原因不只一个, 可根据"相当因果关系", 亦即"职业是相对重要的原因'夕进行判断, 由最高裁判所来判定。根据劳动基准法的职业补偿理论, 违法或过失不是判定是否起因于职业的根据, 违反遵守安全的的义务在民法上是损害赔偿的根据, 但它不是职业保险时职业病进判断的根据。在日本劳动省劳动基准局下发的通告提出了一些职业病因的"认定基准", 供全国统一执行。

射线损害的"认定基准"是劳动省于1976年(基发第810号)提出的, 它是根据放射医学专家会议的讨论结果制定的。其中规定对6类疾病的认定指标:包括受照剂量, 发病时间, 疾病表现, 如果符合则可认定为职业性疾病。对6类疾病之外的其它疾病和白血病的职业病根据判断需要可请示劳动省。应该指出, 认定标准是对个体己经发生的疾病的职业性起因进行判断的标准, 受照剂量作为判断指标因疾病种类而异, 因此不能把它与对射线照射进行管理的防护标准奢昆为一谈。

"被灾劳动者"及其家属为了获得"劳灾保险"应向所在地方劳动基准监督署长提出申请, 署长对有关企业、医疗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然后做出决定。必要时请示上级劳动基准局长和劳动省。申请被驳回时, 当事人可以在60天内向劳功基准局的"劳灾补偿审查官"或设于中央的劳动保险审查会提出请求, 由审查官进行独立审查, 做出新的决定。

射线损害"认定标准"概要

(1) 急性放射病:效日内受到剂量大于大约0.25Sv(25rem)的照射; 照射后数周之内发病; 出现下述症状之一。a)恶心、11呕吐; b)不安、无力、疲倦; e)白细胞减少等血液变化, d)出血发热、腹泻。

(2) 急性射线皮肤损害:10多小时内受到照射, 剂量大约5Sv(500rem)(1次照射)或10Sv (1000rem)(分次照射或放射性物质附着), 受照后超过数小时发病, 出现充血、红斑、肿胀、脱毛等症状。

(3) 慢性射线皮肤损害:3个月以上受到剂量大于大约25Sv(2500rem)的照射多受照后超过数年发病, 经过干性脱屑出现慢性溃疡和伴有功能障碍的萎缩瘫痕。

(4) 射线造血障碍:大约l年内受到剂量0.05Sv(5rem)以上或3个月内0.03 Sv(3rem)以上的照射; 受照后超过数周发病; 出现白细胞减少等血液变化。

(5) 白血病:受照剂量超过"5mSv (0.5rem)×从事受照工作年数"; 受照后1年以上发病; 粒性或淋巴性白血病。

(6) 白内障:3个月之内接受大约2Sv(200rem)以上或3个月以上接受大约5Sv(500rem)以上的眼部剂量, 受照后l年以上发病; 品体棍浊伴有视力障碍。

2 射线诱发白血病的危险

秋叶澄伯:鹿儿岛大学医学邵公共卫生教室。

如果发生了白血病, 安确定足否因某种特定素因(如射线)所引起, 这头际是不可能的。癌症是由不同原因综合作用之下引起的, 不可能进行个体病因判断, 但是有可能通过生物统计分析进行群体病因判断。但因呆关系的判断不能只靠统计学, 它还需安依靠医学和生物学知识。

为了对辐射致癌进行病因判断, NIH(1985年)提出病因概率(PC)概念:PC =(RR-1)/RR, 式中RR为相对危险。RR=1时PC=0, RR=2时PC=50%; RR>10时PC>90%, 这时白血病米白照射的概率高于90%。根据原爆受照资料可以计算20岁男性接受50mSv照射经5~6年后的自血病RR和PC值, 结果Pc不可能达到50%, 因此本例并不具备PC>50%, 的流行病学证据。

3 原子能发电站职业病("原发劳灾")的救济法律一职业病认定的申请

海渡雄一; 东京共同法律事务所。

在滨冈核电站从事检修作业的岛桥申之于29岁死于白血病。作为父母的代理人, 我于1993年5月向静冈县馨石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劳灾认定申请"。本例曾在东京电力的福岛第一原发工作11个月, 接受0.04Sv (4rem)的照射, 1988年2月死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1991年底本案开始办理"劳灾认定"。"劳灾申请"的次日, 劳动大臣得知这个消息, 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见时指出有必妥降低现行容许受照限值。

此外, 1988年6月到1989年9月在关西电力所属3个核电站, 从事检修的一名职工因急性粒细胞白血病于1992年8月死亡, 正在"劳灾申请"之中。1987年7月到1992年12月, 在上述3个核电站工作的另外一名职工发生急性粒性自血病, 现在疗养, 也正在办理"劳灾申请"。据报道还有相当数目的职工正在准备办理"劳灾申请"。迄令经常有核电站职工癌症和自血病多发的传闻。

岛桥申之于1987年开始出现出血, 继而发热、白细胞增加, 诊断白血病。在治疗期间医疗费和工资由公司支付, 说明虽未进行劳灾申请"实际己经按"劳灾"待遇。根据劳动基准法附认足基淮, 白血病思者受照剂量超过"5mSv(0.5rem)×作业年数即可被认足为职业起因, 该剂童应包括为健康诊断接受阴X射线照射。这是根据专家会议讨论结呆制足的。这个讨记结呆设有公开发表。存在的问题是这个认足基准役有充分反映最近提出旧低剂童照射引起旧辐射损害的危险。但是由于这个丛准米自专家会议讨论结呆, 因此它是日本夭寸职业照射劳动安全行政管理的基础。根据现有阴认足基准, 岛桥申之的白血病符台职业性照射起囚。本案正在由磐田劳动丛准监督署调查之中, 下一步将请示劳动省后做判断。

根据日本核电站工作人员历年受照剂量的原子力安全白皮书报道, 1970至1992年间合计累积1781.03人·Sv, 按原爆人群危险进行计算, 超额癌症死亡人数将达到309.89人, 按比较慎谨的ICRP一1990年报告估算也可达到89.05人, 应当从法律上引起重视。但对实体癌还没有明确的认定基准。辐射随机性效应缺乏剂量阂值。假如接受过一定量的照射, 没有其它明确的癌症诱发原因, 应当像白血病一样进行"劳灾认定"。希望保健物理学会能在为目前发生的这类"劳灾被害"得到救济而制定的标准中发挥促进作用。

4 对放射性作业人员剂量限值的理解

沼宫内弼雄放射线计测协会。

该文首先介绍ICRP-26(1977年)和ICRP-60(1990年)建议书提出的剂量限值, 然后讨论剂量限值与受照赔偿的关系, 指出对剂量限值的一些误解, 例如把限值当成是安全范围与危险范围的界限。假如出现确定性效应, 因果关系比较明确, 职业赔偿的间题不大, 但是随机性效应则不然, 从群体来看与受照剂量相关, 但是对个体则不一定有关, 因此一方而要考虑受到的照射, 也要由专家委员会根据发病经过、症状等讨论它们是否为射线照射所特有的。为了判断随机性效应的因果关系, 建立和公布特定的界限值, 在其以上就是危险, 不达到这个数值就不予赔偿, 这些做法是不对的, 它将会导致混乱。

核电站作业人员的射线职业津贴, 不能被理解为对受照的事前补偿或对作业的危险津贴, 因为这会带来设定安全危险界限的误解, 歪曲辐射防护的原则。该津贴应被理解为确保核安全的社会责任, 对射线防护的复杂性、困难性、技术性及职业精神紧张给予的津贴

5 读后印象

职业性照射的癌症赔偿是个敏感的社会问题, 迄今还找不到判断放射性肿癌的客观指标。为了解决放射性肿瘤的赔偿纠纷, 美国NIH(1985年)曾提出病因概率(PC)方法。日本JIRS(1955年)效仿NIH PC表编制了适用于日本人的PC表。后来美国BEIR(1990年)利用新的危险模型提出新的PC计算公式和参数。NIH、BEIR和JIRS的PC计算参数概括了当代辐射致癌研究的重要成果。美国NCRP (1993年)专门发表了声明, 建议把PC用于判断所患癌症与所受照射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些事实说明PC概念至少应该在原则上得到社会的理解与承认。

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NIH PC表一出现就遭到美国律师的激烈反对[2, 3]。他们反对"用PC表代替传统的律师诉讼程序", 漠视辐射防护专家提出的"医学检查和专家作证不可能提供癌症病因证据"的意见, 主张律师可以"通过改善辐射诉讼专业技能, 使判决达到合理程度的医学准确性"。在律师的攻击面前, 一些辐射防护专家的答辩显得软弱无力[4-6]

现在类似的情景又发生在曾经提出过JIRS PC表的日本。一名工龄11个月接受40 mSv照射的白血病案例的职业病因申请将获最后批准; 劳动大臣据此提出剂量限值应该下降; 至少另外两名白血病案例正在申请之中。和美国一样, 在这些活动中律师非常活跃, 他们作为"受害者"的代理人负责法律诉讼, 并且控制着社会舆论。和美国不同的是日本政府有白血病的职业判断标准, 即5 mSv×作业年数。看来在讨论会上保健物理学家对这个标准是有看法的, 但却不便直说。只是讲这个病例的PC远不能达到50%, 不能把赔偿标准与防护标准混为一谈。

上述这个判断标准是根据"专家会议的讨论结果于1976年制定的, 但是为什么一直不予公布?为什么经历ICRP一26(1977年)和ICRP一60(1990年)这样一些概念更新之后这个标准却20年不动?恐怕这只能从国家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寻找答案。中国的社会制度决定中国对放射性肿瘤的病因判断和PC赔偿的作法不会和美国、日本一样, 但是我们却应该从这个案件中汲取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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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保健物理学会. 电离辐射引起的职业赔偿专集[J]. 保健物理, 1994, 29: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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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DE. The limitations of probability of causation[J]. Nucl News, 1986, 29: 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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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DE. The probability of causation approach[J]. Health pliysics, 1988, 55: 37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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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nhold CB. The impact of the probability of causation on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program[J]. Health Physics, 1988, 55: 375. DOI:10.1097/00004032-198808000-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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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itenstein BD. The probability that a specific cancer and a specified radiation exposure are causally related[J]. Health Physics, 1988, 55: 397-398. DOI:10.1097/00004032-198808000-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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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世荃. 美国社会关于利用病因概率决定辐射致癌踣偿的争议[J]. 辐射防护通讯, 1990, 1: 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