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探伤在国民经济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从业人员逐年增多。其中使用X射线和γ射线的所谓射线探伤占全部无损检测手段的80%以上。因此工业探伤中的放射防护己成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管理疏忽或防护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放射事故时有发生。本文从黑龙江省某重型机械公司发生的一起髙能加速器误照事故谈谈工业探伤中普遍存在而又急待解决的防护问题。
1 事故概况1993年11月30日夜,某公司高能探伤站急需对高压分离器进行射线探伤。操作者A负责贴片,另B、C 2人负责贴铅号并完成其它准备工作。A贴片完成后未看到B、C两人仍在探伤室即返回控制室开机操作,造成B、C 2人受到超剂量照射。工件处空气吸收剂量率约为1.80Gy·min-1,工件距管头约1.93m,光束与地面夹角45度,工件照射面积半径23.5cm,开机时间6~12秒。
事故发生后拟在现场进行模拟实验,因射线发生装置发生故障未能实现。经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进行生物剂量估预,B、C2人均受到0.3Gy照射,因此,本事故为超剂量照射的重大放射事故[1]。
2 工业探伤中的放射防护问题尽管工业探伤中放射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同,造成的后果各异,但共同的一点是多属人为的责任事故,据辽宁省统计[2], 工业探伤中的责任事故约87%。因此要杜绝或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必须从强化放射工作单位的自主管理和执法部门对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做起。上述放射事故发也单位经调查存在下列问题:
2.1放射工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2.2虽有操作规程但未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是张贴于操作室内,而是锁在领导抽屉内。
2.3探伤室内7台个人剂量报瞥仪均处于损坏状态,不能使用。
2.4联锁装置损坏,无音响报警系统。
可见放射事故的发生除操作者本身违犯操作规程、责任心不强外,事故单位自主管理薄弱,缺乏放射防护知识,设备未能及时维修,规章制度未能严格执行等也是重要原因。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 应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放射防护知识,使广大群众都能对其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这样才能做到即使发生放射事故时,也不致使公众产生恐慌心理。
② 加强放射事故的报告制度,通过放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认真分析放射事故原因,强化安全观念,使放射防护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
③ 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对在岗工作人员均需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④ 加强自主管理体系,放射工作单位应建立起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增强放射工作人员搞好防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⑤ 卫生监督部门应大力宣传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强化监督管理、执法到位,对那些违反放射防护条例的単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⑥ 改进和研制安全可靠、经久耐用的连锁装置和报警系统,连锁装置应设计为只要照射室有人机器就无法启动,照射室只要超过环境剂量就出现声光报瞥。
[1] |
国家卫生管理法规: 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事故管理规定.GWF02-86.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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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树清. 辽宁省放射事故管理浅析[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1992, 12(1): 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