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强化放射防护监督,我国于1985年发布了国家标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法》,行政规章《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省卫生厅于1987年发布了《吉林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实施细则》和《吉林省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规范》经全省各级放射防护人员近7年的努力,使监测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档案化。
一 工作进展情况1.我们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作为《吉林省放射卫生防护考核方案》的主要内容。到1992年底,全省接受个人剂量监测例数为17320人次,建档数为3471人份(见表 1), 监测率达95%。
2.通过几年的监测工作,基本上掌握了我省各类放射工作人员所接受的个人剂量水平,与全国水平相接近(见表 2)。我省放射职业人员的平均年集体剂量为7.74man· Sv。这样造成人群年人均剂量为0.33μSv/a,比医疗照射造成的人群年人均剂量(0.1mSv /a)低二个数量级以上。我省医用职业照射人群的人数占整个放射职业照射人群的73.3%, 而且是整个职业照射剂量的主要贡献者,占总数的74.9%。
3.职业照射的NR值:即NR =NR/N。
其中N为所考查的职业受照人群的人员总数,NR为这一人群中年均个人剂量超过5 mSv的人群的人员总数,通常把NR15和NR50做为个人剂量评价中接受剂量较大的人员的分数。表 3列出了我省和全国的NR值,可见年均剂量小于5 mSv人群为90%以上。
1.要深刻的认识个人剂量监测的目的和意义:个人剂量监测的主要目的是评价每个工作者所受到的辐射,从而能够受到限制,保证ICRP建议的剂量限制。
在日常工作中复杂装置的使用,新方法、新装置的使用都有可能造成短时间高剂量率的照射,监测将提供估算危险性的有用资料。
ICRP, IAEA, WHO及ILO等国际机构对个人剂量监测都很重视并作了大量工作。西欧发达国家早在五十年代把这项工作纳入行政法规,走向了规范化、档案化、计算机化。我们国家起步晚应急起直追,早日填补中国在ICRP报告中的空白。
关于“异常”照射的处理:我们在个人剂量监测中每次遇到约2~3%的“异常”情况,即佩带三个月的剂量超过几十毫戈瑞。对这种情况下不能轻易地认为全是故意造成的,为了不漏掉有可能存在的真实情况,我们深入现场,反复核查核对,去假存真,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总之, 我省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通过几年的工作已积累了许多有价值的数据。但对乡镇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尚未进行监测。故需进一步努力,继续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而且还需扩大监测范围。包栝内照射监测皮肤和服装污染监测,工作场所放射性水平及空气污染监测,使放射防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