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核能事业的不断发展、辐照加工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如辐照育种、辐照食品保鲜、辐照消毒灭菌、辐照材料改性和辐照变色等。特别是近几年来,无论从福照加工装置的数量、装源总量,还是从运行频度上都呈上升趋势。多数辐照加工单位运行正常,但少数辐照加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安全防护工作;个别单位安全联锁装置失灵、在岗操作人员思想麻痹大意,不按操作规程违章运行,致使误照伤(亡)人事故屡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从1980~ 1992年,仅辐照装置误照伤人事故15起,其中近两年来比较严重的有两起:一起是1990年6月,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发生的违章误入辐照室,使7人受到过量照射(其中2人死亡)的特大责任事故;另一起是1992年11月,湖北(武汉)农科院原子能所,在操作运行中由于停电安全联锁失灵、钴源没有迫降至井下,人员就进入辐照室,造成4人受超剂量照射,其中1人得了重度急性放射病。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广大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我们于1992年初对全国γ辐照加工装置进行了通讯调查和实地考察,调查内容包括了十二个方面的具体指标,通过反馈回来的情况汇总,基本摸清了底数和各省辐照装置目前的运行和安全防护情况,下面分四个方面情况介绍:
一 全国辐照加工装置的分布及装源情况我们通过发文函调以及实地考核、检查(具体抽检的省份有北京、黑龙江、江苏、陕西、甘肃、四川、山东、福建、河南、河北等10省市,约占辐照装置总数的50%),了解到我国自1950年建成第一台60Co辐照加工装置以来,截止于1992年8月的统计,已先后建成了约150台辐照加工装置(其中包括20台工业用加速器),目前仍在运行的约100台,其中装源活度大于10万居里(含10万Ci—3.7×1015Bq)的约50台,实际装源活度大于50万居里的(1.85×1016Bq)约20台。它们分布在全国除了西藏、青海、宁夏、海南(预计93年将建成装源能力在100万居里的辐照装置)四省区以外的26个省、市、区内,详见表 1、表 2。
![]() |
表 1 全国γ辐照加工装置分布及装源活度情况 |
![]() |
表 2 设计装源活度1.85×1016Bq (50万居里)以上的γ辐照装置单位 |
为了使全国γ辐照加工装置抽检工作做得踏实有效,1991年我们首先在北京地区作了试点,由于北京地区的辐照加工裝置,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应用类型上都位居全国之首,因此选择北京作为检查试点市是有代表性的。此项工作由北京市放射防护所具体组织实施(我们参加了部分现场检查及技术总结工作)。在总结北京地区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于1992年初,向全国各辐照加工单位发出了函调,具体检查考核的技术管理等指标共计十二项,即:
1.一般情况(装源活度,建成时间等)
2.γ辐照装置的主体结构和运行防护
3.γ辐照装置的安全防护系统
4.辐照场所和环境辐射剂量;
5.贮源井水和污染检测;
6.个人剂量监测;
7.辐照装置的运行与管理;
8.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9.历次事故和应急处置情况;
10.辐照场检定及辐照质量控制;
11.换增源的处理;
12.实际运行中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另外,我们还专门印发了放射防护考核提纲(共分四部分:①选择题②判断题③简单题④填空题),其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放射防护的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实际操作、防护监测中应知应会的问题。我们将考核技术管理指标及考核提纲一起发往全国各个γ辐照加工单位,共发出100份,反馈68份,回收率68%。
三 检查情况分析根据各地反馈回来的情况汇总分析以及我们实地考察情况(除放射卫生处检查外,卫生监督司还组织过两个专家组到了6个省进行了抽检),结果表明:全国γ辐照加工单位的装置运行状况基本上是好的;大约有70%的辐照加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制(修)订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约有80%的操作人员参加了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并取到了《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工作人员的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体检率、个人剂量监测率均达80%以上;绝大多数辐照加工装置都建有安全联锁系统(但有的不一定有效,可靠)。有的还建有多重保护系统。
但从抽检的情况看,也存在不少问题,由于我国目前运行中的γ辐照装置有40%以上是八十年代以前建造的(见表 3),许多硬件的设备,特别安全防护设施都比较陈旧落后,有效性、可靠程度都较差,自动化程度也偏低,少数辐照单位的操作还靠人背肩扛,另外随着我国乡镇企业的崛起,不少乡镇一级的辐照站,操作人员素质很低,个别单位雇用了没有专业知识的临时工,因此还存在不少事故隐患,具体问题可归纳以下四个方面:
![]() |
表 3 我国γ辐照装置建造情况 |
1.不少γ辐照加工单位的自主管理意识淡薄,挂在墙上的一些规章制度只是摆设,为了应付检查,缺乏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如没有检修制度和检修记录,缺少事故应急处置计划等)。
2.许多辐照加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陈旧简陋、年久失修,可靠有效程度较低,有的安全联锁装置失灵,有的只是单纯的门源联锁,缺少源位指示器,迫降(源)装置、水位报警器等多重保护系统。
3.操作人员思想麻痹大意、安全防护意识淡薄,不少单位在岗上操作监视的只有1人,有些操作人员素质偏低,连基本的辐射量单位换算知识都掌握不了(从返回的答卷上看到,有的填写1 Gy = 1000rad…不一而足)。
4.在实地考核检查中,我们还发现,我们卫生系统的少数监督管理机构,基本底数不够清楚,对辐照加工单位要求不严、监督不力,出了问题处理太松,缺乏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河南黎明辐照厂,多次出现卡源后误入事故,始终没有得到改进)。
四 检查后采取的改进措施1.现场和书面提出意见、限期改进
根据我们在函调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改进建议, 有的当场提出,有的写成书面意见通过当地监督机构转达,并要求将改进情况通报当地放射防护部门,并向卫生部备案(目前我们已收到少数省卫生厅反馈的信息,如江苏省常熟辐照中心的改进情况……),对个别事故隐患较大的单位(如山东农业大学辐照室、河南洛阳黎明辐照厂),则令其停止运行,并要求限期改进。
2.利用行政发文提出要求
根据去年全国γ辐照装置抽检情况和去年11月湖北农科院发生的误入辐照室受照伤人事故,卫生部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γ辐照加工装置放射防护监督工作的通知》 (卫监发(92)第61号文),要求各省卫生厅(局)对本省γ辐照装置进行安全防护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改进措施于今年3月底报我部(目前我们已收到江西省的检查情况报告,另也收到山西省、北京、天津市卫生厅局的检査通知发文)。
通过对全国γ辖照加工单位安全运行及放射防护情况的通讯调查和现场考察工作的开展,表明在高科技的高潜在危害的辐照应用行业中,利用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专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收效是明显的,这也是强化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相结合的一次尝试,相信我们通过这次全国性的抽检,使我国已经发布实施的放射防护法规、规章、标准更加深入人心,也将便全国γ辐照加工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