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我区开展了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地(市)试点的工作。1990年5月按卫生部“示范点”工作指标的要求,制定了“示范点”实施方案,组织全区进行全面调查和试点工作,现将“示范点”工作结果报告如下:
一 “示范点”内容与方法根据卫生部卫监放字(89)第115号和省厅闽卫放(1990) 275号文通知精神及卫生部“关于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地(市)指标”的要求进行“示范点”工作。开展“示范点”工作前,先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及“示范点”质量控制指标。在全区十个县(市)放射卫生单位调查模底建档的基础上,对单机与机房防护进行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放射知识培训、职业性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于1991年7月“示范点”工作结束,经省“示范点”验收小组对“示范点”工作按卫生部关于对第一批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点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抽查了三个县(市) 6个使用单位进行实地核实,验收结果各项防护工作都达到部颁标准要求。“示范点”工作受到省验收小组的充分肯定。
二 “示范点”工作结果分析1.基本情况:全区现有射线应用单位147个;放射工作人员298人,其中(1)射线装置工作单位133个,射线装置171台,放射工作人员261人;(2)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单位14个, 含密封源装置、仪表 32台,放射性工作人员37人。全区平均1.8万人拥有1台医用诊断X射线机,医用诊断X射线机规格,以200mA为主,占总数51.6%;大于200mA; 占总机数69.03%,大于100mA, 占总机数79.4%。说明我区基层配备医用诊断X射线机趋向大于l00mA以上的机器,小型的(30mA以下)X射线机逐步被陶汰,有利于防护工作。
2.整改结果:按全国“示范点”统一实施方案对医用与工业用X射线机装置进行调查、监测、改装。经过二年多的努力,全区123个医用单位155台单机及其机房全部监测或改装完毕,同时新建10个机房,上述X射线机及机房全部达到卫生部规定标准,全部取得放射性使用许可证。全区10个工业系统使用单位16台工业探伤机,14个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32台含密封源装置仪表,也均取得放射性使用许可证。
3.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如识培训: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条例”和卫生部卫监防字(87) 115号文精神,二年来共举办九期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和1期综合管理学习班,对147个放射使用单位,294人进行了放射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率达98%,并按卫生部要求,向符合条件的放射工作人员发放了放射工作人员证,达到“示范点”的要求。
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全区应监测人员201个,已监测200人,剂量监测率达99.5%,个人剂量当量年均值为1.77mSv,全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当量水平在国家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内。
5.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全区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受检率为100%,经临床诊断,自觉症状及血象检查,放射工作人员与对照组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 0.05)。
6.“示范点”前后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比较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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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示范点”前后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比较 |
上表所示开展“示范点”工作后,我区放射防护工作都有明显提高与改善。说明“示范点”工作会大大促进我区放射卫生防护工作的开展,对我区深入开展放射防护工作还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7.被检者的防护工作:在加强被检者防护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四项防护措施:①各放射使用单位加强了患者待诊室的放射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②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重视减少被检者照射剂量的教育,禁止多人同时进入透视机房,并注意对被检者的个体防护措施;③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与临床医师的双重负责制度,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必要的放射检查申请;④中心卫生院与厂矿职工医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放射科都必须装备被检者防护用品。
三 讨论与评价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是项全社会的工作,必须调动全社会参与,方可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我们始终将宣贯“条例”作为首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利用会议广播、录象、墙报、咨询等手段,大力宣传贯彻“条例”精神,并向社会公众讲清X射线的危害性与可防性的道理,促使全社会参与,做好放射危害的预防工作。
我区在开展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点”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求实精神,脚踏实地一个一个问题抓下去,保证“示范点”工作稳妥进展。结合闽北山区实际情况,重点抓如下工作①建立健全放射卫生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地、县及使用单位都建立放射防护小组,形成放射卫生防护网络,加强放射卫生经常性监督监测;制订规划,明确职责,统一方案,调查建档,分门别类,科学管理,严控质量,全面总结,考核验收,推动放射卫生工作的发展。
我们通过“示范点”的工作,初步摸索一条管理模式——省、地、县三级管理体制。放射卫生工作在执法管理体制上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使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省放射卫生防护所职责是:①负责全省放射卫生防护技术指导,放射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病诊断;②负责省属放射使用单位的放射装置的调查,监测监督评价与发证等管理工作;③负责全省放射性同位素的监督监测管理工作;④全省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⑤负责培训与提高地(市)放射卫生工作人员技术。
地(市)放射卫生机构职责是:①负责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指导②负责地(市)属放射使用单位的放射装置经常性监督管理工作;③配合省防护所搞好辖区内放射性事故的处理;④负责全区放射工作人员的就业前与职业性体检工作;⑤负责培训辖区内基层放射卫生人员与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
县(市)放射防护机构职责是:①负责辖区内放射卫生防护技术指导;②负责县属及以下的放射使用单位的经常性与预防性放射卫生监督管理;③配合省、地(市)开展辖区内放射性事故处理;④负责辖区内医用X线监督管理及发证工作;⑤定期组织好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的体检与培训。
放射卫生防护实行三级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有利于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评价:经一年多的努力,开展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所取得的结果,按卫生部颁发监放字115号文《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地(市)指标》与卫监放字(91) 3号文《关于对第一批放射卫生综合管理示范点考核标准》进行评价。我区放射卫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卫生部规定的标准,经省验收小组逐项审核,“示范点”全项目总分为98分,受到省验收小组的充分肯定。
参加本工作的还有:省防护所、南平地区职防院及南平地区十个县(市)卫生防疫站有.关人员,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