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四川省放射卫生防护研究所, 成都
随着X线技术在口腔疾病诊治中的广泛应用,对牙科X线工作者、受检者和工作环境的X线防护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ICRP、IEC等国际机构已先后制定了“牙科X线卫生防护规定”[1-2]我国在《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规定》中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3]。本文通过国内外牙科X线机检查剂量水平的研究,并根据国内新研制的牙科X线机和专用牙科増感屏与胶片(即牙科用X线胶片包)配套组合实验成果[4],经实验探索,提出制定“牙科X线卫生防护标准”中有关防护剂量的必要依据,现报告如下。
一 实验材料及设备1.实验材料:①非均匀人体辐射体模(简称体模),四川产成人男性八型;②体模板(30×30×20mm); ③尸体头颅一具;④牙科用X线胶片包;⑤上海4 F感光胶片。
2.测量仪器:①法莫(Former 250型剂量仪);②S2-366型X线剂量仪(西安);③热释光剂量计(LF-HS),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提供。
3.实验用X线机:①MDX-1型牙科X线机(重庆);②RD5025型牙科X线机(西德);③PL型牙科X线机(美国);④DX-Ⅲ型牙科X线机(重庆);⑤F22-Ⅳ型牙科X线机(北京);⑨R·EX型牙科X线机(日本);⑦FIAD型牙科X线机(意大利)。
二 测量结果1.输出量的测定:将剂量仪平行放于体模板中心点,牙科X线机集光筒的末端,垂直对准剂量仪,按各类型牙科X线机的投照条件,分别曝光10次,求C·kg-1·s-1,见表 1。
2.工作环境X线累积照射量的测定:将体模或体模板或尸体头颅作散射体,放在距球管焦点1米处,同时将热释光剂量计或剂量仪分别置于距地面1.2米的散射体平面上,X线机集光筒垂直对准体模板,按表 1各机型条件曝光20次,求出累积照射量,见表 1。
3.患者全口牙片累积照射量的测定:将剂量计分别置于体模或尸体头颅或体模板上,然后分别按表 1全口牙齿各部位不同曝光时间(即各胶片感光量的时间应与暗室冲洗的程度相同),求出每次每部位的照射量,再加上各部照射童即全口剂量结果见表 1。
4.患者牙齿X线摄片时非投照器官累积照射量:将剂量计用透明胶纸分别粘贴于体模各器官相应的皮肤表面部位,X线机集光筒对准各部位各曝光3次,最后求出全口每次各器官照射量的平均值,结果见表 2。
1.关于有用线束进入受检者皮肤处的空气照射量不大于2.58×10-5C·kg-1·s-1(100mR·s-1)的依据:
由于牙科X线机都是近距离(100~200 mm)内摄片,因此患者局部皮肤的照射量显著大于胸片时的照射量。为了保护X线工作人员与受检者的健康,从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考虑,使受检者的受照剂量控制在满足临床诊断要求的最低水平,采用“牙科X线胶片包”与MDX- 1型牙科X线机配套摄片,经全国近十年数百个单位、数十万人次的使用证实,均能完全满足临床X线诊断要求;在满足牙齿X线感光密度和照片质量的条件下,MDX-1型X线机每秒输出量为1.60×10-5C/kg,而其他类型X线机在1.3×10-4~7.14×10-4C/kg之间,高于MDX-1型8~44.5倍。笔者采用MDX-1型X线机摄患者密度最大部位上颌咬
2.关于距散射体1米处(工作场所),每小时拍片20张牙片的漏、散射线空气累积照射量不大于6.45×10-7C/kg的依据:
牙科X线摄片时,X线工作人员距X线机头1米处,要求漏、散射线越小越好。从表 1看出MDX-1型累积照射量为5.16×10-10C/kg,而其他类型机在1.14×10-8~1.40×10-6C/kg范围内,“标准”规定为6.45×10-7C/kg是可行的。
为了保护牙科X线工作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促进牙科X线机的生产和在口腔临床的应用,必须严格按“标准”规定实施,同时根据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进一步降低漏、散射线。
[1] |
ICRP. Publication 16, (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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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EC. Publication 407, (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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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规定[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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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罗万福, 等. MDX-1型牙科X线机的研制和临床应用[J]. 华西口腔医学杂志, 1988, 6(1):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