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3 Issue (4): 189-189  

引用本文 

吴水龙. 上海市召开贯彻《条例》工作会议[J]. 放射卫生, 1990, 3(4): 189-189.
上海市召开贯彻《条例》工作会议
吴水龙

1990年9月14日,上海市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在市中心长江剧场召开贯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工作会议。全市有关企业主管局、科研单位、医疗卫生、大专院校及各区(县)有关单位300多个,600余人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易庆瑶主持;市卫生局副局长袁惠章代表三局作了《彻贯条例,促进上海放射防护工作》的报告:市环保局副局长顾永伯代表三局宣读了上海市今后贯彻《条例》的意见。最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卢莹辉同志作题为《积极预防、从严管理、做好上海放射防护工作》的重要讲话,要求全市有关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次会议对上海市放射防护工作由行政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强化放射防护管理、保护环境,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健康和安全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