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卫生防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评价放射工作人员受照水平,保护其身体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制定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及法规提供了重要依据。自1985年卫生部颁布《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以后,我们进行了积极筹备,并与省站协作,在全市不同工作类型的单位中进行了试点监测。目前,已对我市51.6%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个人剂量监测,并初步摸索了一套管理方法。本文就几年来的工作体会总结如下:
1 积极宣传,争取领导支持,是顺利开展工作的关键我市个人剂量监测试点工作刚开始时,由于有的领导缺乏对该项工作的认识,致使在组织实施中遇到了不少阻力,甚至有的单位领导不同意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监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三次组织受检单位的领导学习国家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目的意义,并在工作中予以重视和支持。这样,以后的监测工作就转向顺利。
2 更新观念,树立谁受益谁拿钱的观点我市的个人剂量监测试点工作结束以后,随即全面铺开。但在组织全面监测的过程中首先遇到了经费不足的困难。例如,用于测量的热释光元件我站却无钱购进。自1987年实行有偿服务以来,我们转变了观念,放弃了过去那种等、靠上级拨款干工作的想法,决定由被监测单位出钱购置剂量计,我们只负责刻度、测量。这样,不仅解决了经费问题,同时也促使被监测单位对剂量计的管理和保护,减少了损坏和丢失。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我们就组织筹划资金2万余元,使我市81%的放射工作者配备了热释光剂量计。
3 签订合同,依法管理个人剂量监测不仅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社会性也很强,若组织管理不善,人为造成的误差远比技术上带来的误差大得多。为此,我们按卫生部颁布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法》,编制印刷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注意事项”,分发给受检人员,做到人手一份。同时还与受检单位签订了个人剂量监测合同书,明确规定了监测时间、人数、费用以及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双方单位及经办人盖章后生效。因此,保证了个人剂量监测的顺利开展、工作量的认真登记及监测结果的可信性。
4 剂量监测与健康管理挂钩,提高监测率在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是剂量计回收率有随监则次数增加而下降的趋势。1988年度最后一个监测周期的回收率曾下降44%。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普遍较低。我市对422人的监测结果表明,94%的人年剂量当量低于年限值的1/10。而且监测结果不能在近期给工作人员带来明显利益。因此,多数放射工作人员对个人剂量监测抱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担心这样低的监测结果会影响其保健待遇;再加之现行卫生防护法规对不接受监测的人员约束力不是很强,因此,放射工作人员依法接受监测的自觉性不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依据有关放射防护法规,将有无完整的个人剂量监测数据作为核准放射工作人员是否享受保健待遇的条件和诊断职业性放射损伤的依据;同时在所规定的剂量计送检时间到期之前,向受检单位发函督促。采取上述综合措施后,我市1989年第一监测周期的回收率已回升了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