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50年代末就开始在核技术研究和应用中进行个人剂量监督,以后在一些核企事业单位,对工作场所、工作服和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监测工作。但是由于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方法和管理规定,又缺乏统一的质量控制,所以监测的数据虽然不少,也无法进行统计、比较和评价。进入80年代后,广大放射防护工作者和领导部门总结了过去的经验,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看到与国外的差距,积极创造条件,在较大范围内统一计划、统一监测方法、统一剂量计,并经过试点已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卫生部于1985年发布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法》(GB5294-85),正在全国实行。这标志着我国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知着世界先进管理水平靠近。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卫生防护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它可以较准确地提供职业放射工作人员接受的剂量和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效果的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评价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改善工作场所的防护条件和进行放射损伤的临床诊断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为放射卫生学研究、卫生标准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法规标准提供依据。因此,世界上多数工业发达国家都重视这项工作,如法国、联邦德国、英国、丹麦、瑞典、美国、加拿大等国均设有专门机构负责个人剂量监测,每月收、发一次剂量计,常年坚持,监测数据统一管理,监测结果定期送达被监测单位及个人。我国的台湾省和香港早已开展此项工作,并积累了多年的数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放射防护机构等国际组织对个人剂量监测也非常重视,他们组织过多次学习班,并出版了多种刊物和文章。
我国的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刚刚起步,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监测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省、自治区至今还没有正规开展监测工作。②对《规定》和《方法》条文理解不全面,虽然开展了监测工作,但不符合标准要求。③监测技术有待提高,质量控制尚需进一步加强。④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如内照射的监测方法等。
在我国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中,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是件新工作,有一定难度。这中间有认识、组织领导和设备、经费问题,也有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方法问题。但是,只要按《规定》和《方法》要求办,先试点后铺开,工作是能够做好的。开展工作比较好的省、市、自治区取得的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条:
1.领导重视,制定颁发个人剂最监测管理办法,责成当地放射卫生防护所负责全面监测工作。如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贵州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办法”,辽宁、吉林、天津、北京等省、市卫生厅、局也颁发了管理办法。有的省还拨专款购置了仪器。
2.成立专门技术小组,一般固定3人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个人剂量监测组或科。
3.实行行政管理和经济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工作落实到基层。
4.培训骨干,层层有人负责,由省、市、县和各级放射工作单位专管人员组成管理网络。
5.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剂量数值偏高者,及时随访查纠,有的还作健康检查,受到被监测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好评。发挥了个人剂量监测的效益。
6.把好质量关,使数据可靠。迄今全国已进行过两次全面比对,有的省在辖区内还定期比对核查,以保证质量。
7.坚持按《规定》和《方法》的要求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1~2个月,常年坚持。
8.坚持监测、评价和建立个人剂量档案相结合,做到长期积累资料,效果好,
9.监测点布局,形式多样。有的省、市统一监测,质量易控制,但收、发剂量计有一定难度;有的省多点分片监测;核工业、大型企业和个别院校自行监测,关键是要严格控制质量。
10.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展开。当前多数省、市、自治区都有了经验,监测工作已全面铺开,少数后进的省、自治区应尽快赶上。
总之,在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加强领导,制定颁发行政管理办法。各级放射卫生防护所、科、组等专业机构和人员,要认真执行已有的《规定》和标准《方法》,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尽快全面开展个人剂量监测,争取在短期内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为提高我国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质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