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色金属  2002, Vol. 16 Issue (3):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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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治本 依法管理 实现全省有色金属行业安全文明生产——在全省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PDF全文]
李懋奎     

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全省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是我省有色金属工业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以来的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现场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省委、省政府今年以来对全省安全生产所做的工作部署,总结我省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落实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以安全生产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下面, 讲两方面意见。

一 安全生产工作的回顾

我省有色金属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两杜绝、一减少”安全生产目标,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有色金属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稳步推向前进,使全省有色金属行业的安全生产态势保持平稳。今年上半年,全行业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一般伤亡事故比去年有所下降。全行业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5起,其中:死亡5人,重伤3人,轻伤27人,千人死亡率为0.055‰,千人负伤率为0.33‰,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2%和20%。

安全保障了生产,安全促进了效益。今年上半年,由于安全状况的明显好转,全省有色金属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较好,产值、产量平稳增长。全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不变价)40.9亿元,同比增长2.04%。完成十种有色金属产量12.93万t,同比增长2.19%。矿产品产量:钨精矿同比增长30.2%,钽铌精矿同比增长14.44%,混合稀土氧化物同比增长51.38%,稀土金属同比增长64.58%。加工材:铜加工材同比增长31.38%,铝加工材同比增长131.07%。同时,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上半年已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投资4.72亿元。全行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6.5亿元,产销率保持在97.2%以上,工业增加值11亿元,利税2.87亿元,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82%,为实现全年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打下了基础。

(一) 所做的主要工作

第一, 开展了全省有色金属矿山的安全整治

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省非煤矿山的安全进行全面整治。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党组高度重视,把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江西有色金属矿山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处室抽调8名同志组建了整治办公室,负责全省有色金属矿山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和省属集团公司以及矿山企业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全行业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三落实”。针对有色行业的特点制定了《江西有色金属矿山安全整治方案》,对全省有色金属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实行了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方案》提出了这次整治的范围为全省有色金属矿山,重点是铜、钨、稀土矿山,明确了“两严格、一杜绝”的整治目标,并制定了整治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由于对有色金属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全省有色金属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第二, 组织了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专家论证工作

按照省政府要求,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负责组织专家组对全省除铀矿山、黄金矿山以外的其它国有非煤矿山和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工作。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确保论证工作的权威性和高质量,我们在省内各大企业、大专院校和设计院所挑选了年富力强、有理论水平、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16名,组成了四个专家组,由我公司派员带队,对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自去年8月份以来,我们已组织专家组开展了四批论证工作,共论证非煤矿山77家,矿区90个。其中有色矿山63家,这些有色矿山中,合格矿山43家,需要整改的矿山20家,其中停产整改的9家。在论证过程中,专家组按照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对照非煤矿山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仔细检查各种证照、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和各项制度,又深入到井下和重点危险源地段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对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做出科学合理的结论,并且对每个矿山(区)存在的问题都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据统计,对77家已论证的矿山提出了整改意见达853条。至今年7月底,已收到32家、45个矿区提交的整治报告。应整改项目408项,已完成整改的300项,正在整改的60项,尚待整改的48项。通过专家论证,对全省有色金属矿山进行了一次“会诊”,并“对症下药”,及时整治,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三, 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年初,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以一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做好有色金属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在全省有色金属行业中开展了学习贯彻《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的活动,促进了全行业职工学法用法,依法管理。在三月初召开的全省有色金属工业工作会议上,再次把有色矿山安全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加大矿山安全整治力度,有力地指导了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我们创办了《有色矿山安全整治专刊》,已出刊10期,及时地报道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整治工作好的工作方法和先进经验。与此同时,全省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广播、电视、标语、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动员和大力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在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代表全省有色金属行业积极参与在南昌市人民广场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收集了近百幅图片和典型案例,精心制作了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18块展板,并印发了5000份安全月活动宣传单,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全省有色企业还开展了“手拉手、心连心、班前班后话安全”、“找出一个隐患、提供一条建议、采取一项措施、增加一份安全”、“安全标准化现场交流”等活动。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促进了全员安全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第四, 进行了全省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今年上半年,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组织开展了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督查4次。同时代表省政府对全省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2次督导,还代表省政府对赣州市、吉安市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进行了检查验收。今年5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全省有色金属企业开展了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责任“四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突出检查了重大安全隐患部位、安全薄弱环节和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论证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采场、运输系统、提升系统、排水系统、尾矿库、炸药库等要害部位。采取了“三级”检查方式。一是企业自查;二是集团互检:江西铜业公司和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各自组成检查组,抽查对方企业进行检查;三是行业督导: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派出督导组,分别对赣州、宜春、吉安、九江四个设区市、省属集团的20个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和督导。6月下旬,又派出督导组对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抽查了九江市、新余市有色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检查和督查,进一步推动了全行业的安全文明生产。

(二) 取得的主要效果

我省有色金属企业点多面广、品种多、规模小、所有制形式多,尤其是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多,这无疑给行业的安全生产带来难度。但是,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指导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尤其是在各设区市有色金属行业管理部门的配合下,由于各集团(公司)、各企业的共同努力,整体安全生产本质保障水平有了提高,大型企业已成为安全文明生产的模范,非省属企业开始加大安全投入,向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迈进。具体表现在:

——职工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各级组织、各单位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普遍得到提高。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使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大部分单位把计划外用工、临时工等均纳入了正常的监管和教育范围。德兴铜矿在安全管理上,注重以人为本,为创建“世界一流铜矿”的目标,着重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该矿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操作比武、操作技能演练等多种途径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实现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永平铜矿全力推行“安全无隐患管理”,人人成为安全卫士。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长期坚持三级安全教育,职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三月,该厂一位职工发现有一个煤气减压阀有漏气现象,立即报告厂部,厂部及时作出停产整改的决定,避免了一次重大事故。南昌硬质合金厂组织全厂在岗职工安全生产知识闭卷考试,促进了职工安全意识的提高。这充分说明“人命关天、安全为先”的思想已深入人心。在现场安全督查时,工人们深有感触地对我们说:“不懂安全就要丢掉饭碗”。全员安全意识的普遍提高,为安全文明生产奠定了思想基础。

——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有色金属企业普遍建立了工作标准、岗位责任制、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查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江铜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补充完善,并装订成册,贯彻实施。江钨集团在企业中通过开展“清规章、明责任”的活动,重新制定和完善了15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武山铜矿把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作为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来抓,制定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规章制度。于都银矿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36项。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确保安全文明生产提供了制度保障。

——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大家都意识到落实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大多数单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行政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条专业线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德兴、永平、武山铜矿根据自身特点,将事故多发源和重点隐患地段的安全责任,分片包干到矿级领导和有关科室挂点管理,实行包管制,责任与个人经济利益和个人升迁挂钩,实行同奖同罚,使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漂塘钨矿、下垄钨矿、武山铜矿等企业还建立了矿山内部安全督查员制度,聘请有经验、懂技术、年富力强、群众威望高的职工担任专职安全督查员,并赋予督查员一定的权利,直接对安全部门负责。由于责任的落实,及时消除了各种事故隐患,确保了矿山安全生产。

——管理力度明显加强。江铜、江钨和省冶金集团有色企业做到了“四落实”,即: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同时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工作首先检查安全,总结工作同时总结安全。对于自查、互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企业都非常重视,能立即整改的,大部分已整改了,短期内难于完成的项目,正在制定方案、筹措资金,并列出了完成整改的具体时间表。如江钨集团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论证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发出的整改通知,及时发文到所属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并积极协调、帮助企业完成整改。根据整改反馈的情况,江钨所属的矿山大部分整改项目已完成。同时,大部分单位在“管”字上下功夫。如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赣州铝厂等单位建立安全督查机制,对“三违”现象,毫不留情地予以查处。崇义淘锡坑钨矿规定,不管是干部、还是职工,一年内一次违反安全规程扣发当月工资,二次违反扣发半年工资,第三次违反下岗或解聘。通过事故的查处,有效预防了事故的发生。

——安全投入普遍加大。去年以来,安全投入比以往加大。大部分矿山基本做到了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用于改善矿山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江铜对安全生产项目,特别是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项目,优先安排,在资金上优先保证。去年,该公司安排了1500余万元用于矿山安全隐患的整改。漂塘钨矿投入隐患整改资金达257.8万元;宜春钽铌矿、九江修水矿业总公司香炉山钨矿、九江佳浔钨业公司及修水县珠江矿业有限公司投入巨额资金新建尾矿库,解决废水废渣的治理问题。崇义茅坪钨钼矿为了解决专家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中提出的井下电缆老化问题,及时投资48万元资金对矿山配电系统和井下电缆进行全面更新,并对选矿工艺关键工序及炸药库建立了我国钨矿山第一家电视监控系统。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了危险品的管理,对砷灰库和危险化学品库安装了自动防盗报警系统,有效防止了预外事件的发生。七宝山铅锌矿自筹资金600万元,对尾矿库进行改造。永平铜矿、贵溪冶炼厂、大余伟良钨业有限公司、赣州南方有色金属冶炼厂、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注重厂内环境的净化与美化,成为环境优美的花园式文明工厂。

(三) 主要问题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有个别企业重生产、轻安全,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第一的位置。有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布置上,甚至搞形式,走过场。

二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不严。有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有的大量回收保安矿柱,导致地压活动异常;有的在采空区内,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回收残难矿;有的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隐患严重。

三是一些要害部位,技术力量不足,日常管理不规范。有的企业没有配尾矿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尾矿库日常管理较差,监测普遍存在不规范现象;有的尾矿库堆坝高度已超设计最终坝高的三分之二,未按规定进行抗洪、调洪及稳定性验算;有的炸药库未按规定存放雷管、炸药、导火线;有的压力容器、钢丝绳没有定期检测;井下备用安全出口管理不善等。

四是一些企业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预防的能力有所下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技措费用不按规定提取,造成一些设备、设施带病运转,维修保养不及时。甚至有的晚期矿山和小型矿山采用原始的、没有安全保障的采选作业方式,留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有些单位作业人员流动频繁,没有把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甚至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也走过场,制度和规定形同虚设,导致职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常识,在作业过程中,“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转制企业地质资料和工程资料没有列入移交或移交不全,致使丢失资料或资料不全。

上述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务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 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全省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今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立足治本,标本兼治,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安全整治出重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从整体上提高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两杜绝、一减少”的安全目标,为“三年翻番”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此,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 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作出了一系列的指示。2月7日,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彭宏松,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月28日,凌成兴副省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明确了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要求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操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4月5日,省政府召开第26次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扩大会议,提出了今年安全生产的工作要点及考核目标。5月9日,黄智权省长主持召开第81次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5月1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黄智权省长指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工作要坚持实行行之有效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各个主体都要正确而全面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着重建立起长效安全监管体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6月1日,凌成兴副省长出席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要进一步抓好烟花爆竹、煤矿、公共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燃气和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六项专项整治,确保长治久安。8月1日,凌成兴副省长出席“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现场会”。再次强调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做到“四个落实”,即对照整治“方案”抓落实,对照新余经验抓落实,对照重大隐患抓落实,对照工作职责抓落实。

这些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 是指导我们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 必须深刻领会, 全面贯彻落实。虽然我省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的总体趋势开始好转, 但应该看到我们的本质安全条件较差,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要自觉按照省政府的要求, 把安全生产当作一项日常工作和长期任务, 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警钟常鸣, 常抓不懈。

(二)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已公布,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从现在起,全省有色金属行业要立即掀起一个声势浩大的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热潮,使各项法律制度、法律规定尽快被广大干部群众所了解和掌握,依法规范安全生产和依法监督管理,把安全生产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

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六个方面”的制度,把《安全生产法》落实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之中。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要明确职能、责任、监管手段。法律规定了的而不去做叫不作为,不作为同样要追究法律责任。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明确有色金属采选冶加企业资质条件以及行业内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条件,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将依法给予处理。三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重点要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企业各级干部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四是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经费如何保证,怎样培训和考核要明确。五是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六是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应包括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物资供应准备和协调生产事故应急工作。

(三) 普及规程与标准, 严格按规程与标准组织生产

严格执行规程与标准,是行业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企业实现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前提,是企业融入市场规则、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关键。因此有色金属采选冶加企业以及设计勘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程与标准。目前,我们不是没有规程与标准,而是执行不严,有的甚至不执行。我们必须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严格规程与标准的执行上来,重点把《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选矿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地下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各种矿产品的国家标准以及各企业制定的各工序、各工种的工作标准、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落到实处。同时,企业要尽可能地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根据我省大多数有色企业的现状,我们应开展规程与标准的普及活动,以推动规程与标准的进一步实施,提高全行业企业档次。

(四) 继续抓好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专家论证和隐患整改工作

目前我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和企业整治工作任务相当繁重。要加大力度,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未进行矿山安全条件专家论证的矿山,要创造条件,加紧申报。条件成熟一批论证一批,要加快进度。

全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验收工作定在今年第四季度进行。我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验收工作安排在第三季度。对专家组已论证的矿山,凡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抓紧整改。对一时难于完成的整改项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方案要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定人员,并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凡经过专家论证的单位,其整改情况务必在8月底前报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由于外部原因给矿山带来安全隐患的,矿山应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和协商,并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提交整改报告的矿山,根据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将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整治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隐患整改情况,核发《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对整治后逾期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矿山,必须关闭。要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实现矿业开采秩序的稳定好转,从本质上提高有色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五) 抓好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要以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仓储、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利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促使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提高防御能力,有效防止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这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要在今年底、明年初完成,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危险化学品整治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必须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六) 履行职责, 强化监管

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有色金属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强化责任意识、超前意识,主动工作,把自己的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1.明确职能, 依法加强安全监管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明确指出:“在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上,有两种情况:一是有行业管理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工作,主要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二是没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工作,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负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的“三定”方案,江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担负着全省有色金属行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同时,各级有色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同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全行业的安全生产,不但要管,而且要管好。在工作方法上,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全行业的安全监管上。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该管的事情管起来,并且坚决地管好。要通过职能到位、监管有力,确保全行业生产安全运行。

2.建立监管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出台保护性特定矿种采选冶加企业的资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企业,要限期整治,整治后仍达不到标准的,清退出局。通过建立资质标准,进一步促进全行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条件的改善。二要建立健全有色金属行业矿山建设设计项目和安全生产设计项目的审批、工程验收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色金属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项目的审批、验收。目前,我省有色金属行业在矿山建设项目和安全项目的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安全项目没有进行正规设计,有的设计单位不符合资质条件,有的没有经有色金属行业管理部门组织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有的没有严格按设计组织生产。对此,我们要严格标准,依法管理。只有经正规设计、审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对未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行业管理机构责令停产;拒不停产的,通知有关部门不再提供动力、原材料,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相应证照。三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各设区市有色金属行业管理部门、各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好具体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对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及其集团公司要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将死亡事故报至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漏报或迟报。

3.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

各级有色金属行业管理部门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今年秋季将组织全省行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文件规定是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到实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等情况。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要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实现安全管理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控制的转变。

4.加强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

各级有色金属行业管理部门要本着为有色企业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地方的关系。在全省一盘棋的格局下,我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加强与企业、地方的沟通,建立必要的工作联系机制,做好协调服务,主动配合做好工作。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协调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同志们,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生产的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六大献礼!

(200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