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20 Issue (6): 1-12
尼克松政府针对沙特的能源外交政策探析    [PDF全文]
杨建国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河南 新乡 453007
摘要: 在尼克松政府任内,特别是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前后,美国遭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首次能源危机。鉴于沙特的石油生产和出口规模,以及其在阿拉伯世界的重要地位和独特影响力,美国在能源安全的供给侧领域,围绕国际大石油公司的参股经营权、解除针对亲以色列的西方工业国集团的石油禁运、国际市场石油交易价格过高三大问题推出了一系列的重大政策。在执行这些政策的过程中,就方式和手段而言,美国往往针对具体问题灵活采取"胡萝卜+大棒"式的软硬兼施策略;在对外宣传方面,美国留给世人的是仁慈霸权性国家的印象,不仅是自身安全和经济利益的保护者,还是西方工业国集团重大利益的守护神。实际上,尼克松时期美国针对沙特的供给侧能源外交政策,始终是在美国利益最大化的指引和管控下有序推进的。
关键词: 尼克松政府     沙特     石油禁运     石油政策     能源安全    
Nixon Administration's Energy Diplomacy with Saudi Arab
Yang Jianguo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Henan Normal University, Xinxiang Henan, 453007, China
Abstract: During Nixon administration, especially when the 4th Middle-east War broke out, the US encountered the first energy crisis after WWⅡ. Against Saudi Arab's large scale of oil production and export and global influence, the US government implemented a series of supply-side policies by holding shares in major oil companies, by lifting Arab OPEC members' embargo to the US and other countries that supported Israel, and by reducing the soaring oil price. In fighting against the energy crisis, the US employed "carrot and stick" alternatively, and created an image of a nation which protects security and economic interests of both the US and other industrial countries through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lthough the supply-side energy diplomacy policies were made by the Nixon administration to ensure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US national interests.
Key words: the Nixon administration     Saudi Arab     oil embargo     oil policy     energy security    
引言

能源安全的保障问题真正进入各国统治精英的关注视野之内,在世界近现代史上出现的典型案例,最早恐怕可以追溯到“一战”期间的德国和“二战”期间的日本。德国和日本在战场上的最终惨败,提供的极好反面教材给美国的政治精英留下了深刻印象。从1859年世界上第一口油井在美国宾州真正问世,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之前的较长时间段,特别是中东海湾地区以石油为代表的全球能源资源,主要是掌控在当时在国际上极富盛名的“七姊妹”国际大石油公司的手中,真正的幕后老板是美、英等国政府。这使得西方工业国家集团在能源安全的保障问题上,不仅是可以在长时段内高枕无忧,而且在实际上还得以长期利用原油和工业产品之间极大且不合理的人为性差价,坐享全球经济总体性高速增长的特殊红利。它带给以美国为领头羊的西方工业国家集团的,不仅是经济上的实惠和好处,而且还有政治与外交上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压迫、牵制和打压,以及强化美国在西方世界霸主和保护神的独特地位与国家形象。笔者以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前后,在中东地区的石油生产和出口方面以及在阿拉伯—伊斯兰世界有着重要地位和独特影响力的沙特作为切入点,探究美国尼克松政府在面对明显不利的外部环境(如在冷战背景下,美苏关系的基本态势由美攻苏守明显转变为苏攻美守;二战后美国较长时段主导下的布雷顿森林金融体系在事实上走向崩溃与瓦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工业国集团对中东石油资源的依赖度急遽加深,与此同时,对中东石油资源的控制力却日趋衰弱与式微;中东问题复杂难解,使地区稳定与和平的前景黯淡,等等)时在能源安全供给侧领域推出和落实的系列外交政策,管窥其表象背后的深层动机与目的、路径模式与特点、客观效果,以及从中得到的历史启迪。本研究主要以美国最权威的原始档案文献FRUS(1969—1976)的第36卷为依据,并参考和借鉴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就上述问题进行梳理和解读,在厘清史实真相的基础上,试图得出更为客观、公允且说服力强的结论,并求教于同行学者。

“一战”期间,德国威廉二世政府主动实施“无限制潜艇战”,与英国对德国海军实施严密封锁,直接造成后者包括石油在内的诸多事关德国生死存亡的战略资源的严重短缺,存在着某种程度和范围内的关联;“二战”期间,日本战争政府冒险实施“偷袭珍珠港”并挑起和扩大太平洋战争,和美国对日本实施的包括贸易禁运、冻结资产等在内的经济战,直接造成后者包括石油在内的诸多事关日本前途与命运的战略资源巨大缺口,存在着某种程度和意义上的联系。

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70及80年代,在石油及相关行业领域的世界舞台上极为活跃且排名前列的7个大型国际性一体化大石油公司,其中隶属于美国的有5个,依次是:标准石油新泽西公司(Standard Oil Company of New Jersey)、标准石油纽约公司(Standard Oil Company of New York)、标准石油加利福尼亚公司(Standard Oil Company of California)、海湾石油公司(Gulf Oil)、德士古(Texaco);隶属于英国的有2个,依次是:皇家荷兰·壳牌公司(Royal Dutch/Shell)、英国石油公司(BP)。

代表性学术成果:彼得·R·奥德尔的《石油和世界的权力:地缘视角下的解读》认为,1973—1974年的石油危机前后,主要国际石油大公司由石油工业的领跑者转变为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交易媒介,石油生产国对石油产品控制力大幅增强,同时石油消费国的政策在此次石油危机后,由多数通过国际石油大公司进口石油转为倾向于和石油生产国直接建立联系获得长期合同,以便满足本国能源供应的连续性需要,该倾向最为典型的是法国、日本。道格拉斯·博希的《美国能源政策:安全的替代选择》从美国与能源出口国的关系、美国未来的进口石油需求、美国国内石油交易价格、美国关税限额四个方面做了详细分析,建议美国通过促进和能源出口国家的关系、提升依赖程度来达到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威廉·恩道尔的《石油战争:石油政治决定世界新秩序》认为,1973—1974年的石油危机是人为制造的石油危机,预谋发动此次石油提价的主谋是以美英为代表的金融利益集团。约翰·P·米格列塔的《美国在中东的联盟政策(1945—1992):伊朗、以色列和沙特》的部分章节在美沙关系中提到了石油禁运,认为沙特的主要政策是通过对石油的减产、提价,来达到对美国中东政策进行抵制和施压的目的,1973年的石油禁运主要是通过石油减产、对亲以色列的西方工业国家实行石油禁运以及总体上提升市场上的石油交易价格三种策略和手段来推进的。芮斐·胡洛的《波斯湾地区的石油和美国外交政策(1947—1991)》认为,冷战期间,从国家安全和经济需求的视角来看,其政策的要点是保证地区稳定和西方石油供给安全;从意识形态的视角来看,其政策主要体现为力挺和保障以色列安全,遗憾的是研究内容虽然宽泛但却深度不够。吉哈德·乔治瑟夫·卡森斯的《美国在中东危机中的外交政策形成:1973—1974年石油禁运》认为,美国在石油危机期间多数主要的决策是由尼克松和基辛格讨论形成的,短板在于其史实考据多来源于历史人物的自传和对相关报纸的引用。江红的《为石油而战:美国石油霸权的历史透视》认为,国际石油大公司的投机抬价是造成美国国内石油供应紧张的主要原因,而非阿拉伯国家针对美国实施的石油禁运。特色在于充分利用了新闻媒体机构对1973—1974年石油危机进行的深刻分析和论述。王能全的《石油与当代国际经济政治》对20世纪三次石油危机时期石油交易价格的飞涨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遗憾的是对美国该时段的石油安全问题及石油政策着墨不多。刘波的《石油与20世纪的变迁》系统阐释了石油作为一种能源与20世纪历史变迁的关系,写作方法独特、视角新颖。王波的《美国石油政策研究》,从国际关系学、政治经济学等多维角度探查了美国石油政策的制定过程,特色在于查阅和使用了美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内外学者的大量文献。

1 尼克松政府出台针对沙特的能源外交政策的背景与缘由

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包括中东政策在内的美国外交遇到了二战结束以来从未有过的困境与外部势力的强劲挑战。尼克松总统于1969年在关岛讲话时提出,由“亚洲国家自己来处理”安全问题[1],推出和执行的中东政策主要是“三大支柱政策”(Three Pillars),即将沙特、伊朗和以色列看作是美国在中东地区的三个最为重要的伙伴,三者共同构成美国在中东战略上的互成犄角之势,相互策应和制衡。通过提供大量的经济与军事援助,使得沙特主要成为中东的经济支柱,尤其是运用美国巨大的经济引诱力量,确保石油资源供应的安全与稳定,起到缓震及稳定的作用;另外,沙特政治与外交上的稳健和非激进,也是尼克松政府乐意看到,并与之积极合作的。伊朗主要成为中东的军事支柱,有效打击中东的反美势力,起到警察维持地区秩序的作用;以色列主要成为美国式政治民主的展示橱窗、桥头堡及战略立足点。美国通过偏袒和力挺以色列,对内安抚和拉拢具有以色列血统的选民群体,服务于国内政治的需要,对外宣传和推广美式特征的核心文化理念、基本社会制度及生活方式,同时利用以色列的军事实力有效地制衡周边的阿拉伯国家,特别是激进势力和苏联共产主义的渗透和影响,弥补美国在地缘上远离中东的短板;通过亲近和扶植伊朗和沙特,确保美国对中东的间接性控制,特别是获得稳定可靠的石油资源的供应性保障。还应指出的是,中东的以色列、沙特、伊朗三国相互间长期以来均存在着尖锐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政治信任度极差,双边关系很糟糕,唯独美国和三国中的每一国都有着历史上形成的长期传统友好关系,政治信任度较高。美国的这种独特政治地位虽说非常微妙和敏感,但是如果运用高超的智慧和技巧处理得当,那么在应对和处理复杂难解的中东和平问题时,自然就成为不可或缺的桥梁和联系纽带,在双边或多边纠纷中,可以扮演唯一值得各方信赖、且有实力和影响的传话人、调停人的角色,可以出现虽说是在“三个鸡蛋上跳舞”,但却是游刃有余和左右逢源的局面。因此,沙特在尼克松政府的中东外交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和毋庸置疑的。

实际上,1967年爆发的第三次中东战争,已经给美国以石油为代表的能源安全保障问题拉响了警报。尼克松政府内部于1969年9月下旬就石油供应可能会出现的中断问题专门进行讨论。在相关备忘录中,不仅明确指出美国对海外进口石油资源的过度性依赖,对于它在战争或紧急状态下想要切实维护好自身国家利益是极为不利的,还特别点明美国应特别注意对于包括沙特在内的阿拉伯国家的石油依赖问题:(1)阿拉伯国家可能会同时中断向美国出口石油;(2)阿拉伯国家拥有足够的财政储备,不仅可以用来限制其石油出口海外,同时还有能力可维持相当长的时间段;(3)在可预见的将来,阿拉伯国家仍将维持其石油出口世界市场上的主宰者地位和影响力;(4)从阿拉伯国家进口的石油数量缺口,试图全部从西半球的非阿拉伯石油资源来进行弥补是不可能的[2]。与此同时,在从1967年到1973年以石油为典型的能源安全危机爆发前,美国对石油资源的消费需求量快速增加5.4%,在1968—1973年期间,美国每天的石油资源消耗量从1 308.5万桶快速增加到1 687万桶[3]。1973年9月4日,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OAPEC)开会探讨使用石油武器的可能性。随后,沙特经济与石油部长亚马尼严正警告美国,如果美国解决阿以争端失败,沙特将减少对美国的石油供应。同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为了对埃及和叙利亚的军事行动表示实质性声援,包括沙特在内的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成员国,对以美国为代表的偏袒以色列的西方工业国家实施石油禁运。这不仅使得市场上的油价立马从战争爆发前的每桶石油3.01美元提高到11.65美元,而且还由于此次能源安全危机持续的时间长达5个月,直接引发和导致美国内部大批工厂停产、减产甚至倒闭,工人失业率增高,燃料供不应求的缺口加大、交通运输业出现极大困扰。在1973—1974年的能源安全危机爆发前后,沙特在海外的投资总额约为7 500亿美元,其中60%被美国所吸收,每10亿美元的投资就可为美国人提供3万个就业岗位。同时期的美国还是全球最大的石油消费国和进口国,沙特一国出口到美国的石油,就占到美国从海外进口石油总量的10~25%[4]。不难看出,沙特石油资源对美国经济、安全具有极端的重要性。

在1973—1974年能源安全危机爆发前的较长时段内,沙特不仅是世界上石油探明储量最为丰富的单个国家(沙特的石油储量占全球石油总储量的25%),还是最为重要的石油生产与出口国之一,在OPEC中处于主导性地位。沙特的石油生产量、出口量对于国际市场上石油供应的稳定和交易价格的持续平稳态势能够施加的影响,无疑是举足轻重的。在第四次中东战争期间,正是由于沙特等国的积极引导和参与,才使世界市场上的石油供应量人为性大减并最终引爆了首次能源安全危机。比如,OPEC决议于10月17日将石油交易价格由每桶3.01美元涨到5.12美元,并减少5%的石油产量。次日,沙特石油就减产10%,并对美国以及支持以色列的荷兰实行石油禁运。21日,OAPEC决定其全体成员国对美国实行石油禁运。30日,沙特决定每月石油再减产15%。此次能源安全危机爆发后,沙特主张要和西方工业国家保持合作关系,始终是维护国际石油市场稳定的坚定支持者和引领者,在OPEC内部则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力试图稳定国际市场上的石油交易价格。

另外,沙特在中东阿拉伯地区还承担着更加广泛性的义务,拥有相当高的地位。比如,在现当代全球所有的伊斯兰国家中,唯独沙特拥有伊斯兰教的两大宗教圣地(即麦加和麦地那);在所有的中东阿拉伯国家中,沙特的独特地理位置、石油和天然气的巨额储量、国家的富裕程度和与西方工业国家的特殊紧密关系等都是不容忽视的;在中东阿拉伯世界内部,沙特和激进政治势力、专权政治势力、温和政治势力等的关系都比较微妙,有着独特的回旋余地和缓冲空间,存在着及时且有效地开展双边或多边对话或磋商的机会与较高可能性。尼克松政府的政治外交精英清醒地意识到,中东和平进程的任何实质性突破和进展,绝对离不开沙特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因此,美国希望沙特在复杂难解的中东阿以事务中,能起主要的调解与稳定作用[5]

2 尼克松政府针对沙特的能源外交政策的主要表现 2.1 第4次中东战争爆发前国际大石油公司参股经营权与国有化问题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经济与社会的正常运转从石油基本自给转变为依赖大量进口海外石油,其重要盟友西欧和日本对中东阿拉伯石油资源的依赖也日趋加深,国际市场上的石油交易价格开始逐步抬升,市场供需的天平开始明显偏向供应方。在中东阿拉伯地区,包括沙特在内的石油生产国,为维护本国的石油权益,与国际大石油公司的斗争开始凸现并日趋尖锐。OPEC于1968年6月召开的第16届全会明确决议:“石油输出国应取代跨国大石油公司实施石油定价权。” [6]OPEC于1970年12月以集体行动的形式,向以美国政府为幕后老板的国际大石油公司展开了提高石油标价、争取石油标价权的斗争。斗争期间,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工业国对中东阿拉伯石油资源的深度依赖、中东地区存在的强烈的反美情绪和思潮,以及中东阿拉伯国家迫切希望能将石油武器积极运用于阿以政治斗争等的诸多牵制,导致尼克松政府在实质上没有及时给予国际石油大公司强有力的支持。中东阿拉伯石油生产国在大幅提升石油标价的同时,还掌握了石油标价权。比如,1972年1月首次日内瓦协定就将石油标价上涨25美分,次年6月第二次日内瓦协定将石油标价再涨39美分。国际石油市场的控制权开始向中东阿拉伯石油生产国转移,标志性事件是《德黑兰协定》和《的黎波里协定》的达成。但是由于石油标价权之争的获胜,还不能够从根本上实现中东阿拉伯国家对其石油资源的真正主宰,国际大石油公司仍控制着中东阿拉伯国家的石油资源、生产和销售以及其他关联密切的上下游产业。因此,包括沙特在内的中东阿拉伯石油生产国趁热打铁,乘胜前进,接着又积极开展了石油参股经营权和国有化运动。比如,1972年由沙特石油部长亚马尼起草的参与国际大石油公司经营和评估的协议(到1982年接收大石油公司50%以上的所有权)被沙特、卡塔尔、阿联酋和科威特所接受[7]

前者核心内容:石油标价每桶普遍提高30美分;5年内每年涨价5%,到1975年共计再涨价50美分;税率提高到不低于55%;为弥补通货膨胀和美元贬值带来的实际损失,石油交易价格每桶每年上调2.5%;协议的有效期是5年(到1975年12月31日);各海湾国不得再在价格上进行“蛙跳”式改变,不论其他国家达成的协定是否比《德黑兰协定》更加优厚和有利,协定也不对地中海地区的石油交易价格有任何新约定。后者核心内容:协定有效期为5年,追溯到1971年3月20日生效;石油标价每桶增加90美分,从2.55美元增加到3.45美元(含运输补贴)。

20世纪70年代,包括沙特在内的中东阿拉伯石油生产国陆续把石油工业收归国有,具体做法主要有:有代价地收回全部石油资产,由国家石油公司接管,外国公司不再拥有资源和权益;在外资公司中逐步提高参股比例,最后控制石油工业。其中沙特虽说是国有化的积极倡议和推动国,但是它主张和力推的却是逐步提高参股比例的渐进式改革。比如,亚马尼就始终坚信,参股模式不仅是实现石油生产国目标的主要途径,而且还可维持市场油价体制的稳定。OPEC于1971年9月在贝鲁特举行的会议上,提出了石油生产国在有特许权的外国公司中参股的问题。1972年10月,沙特联合海湾5个石油生产国的石油部长同到纽约,同国际石油大公司进行参股问题的谈判,最后达成的协议明确规定,各主权国政府从1973年开始立即在各大石油公司中参股25%;1979年增加5%,1980—1982年每年再增加5%,1983年增加5%,使参股比例最终上升到51%[8]。但是,这只是个总协议,各国还需分别同各大石油公司就具体条款去协商确定。其中,阿美石油公司在1980年9月就转变为100%由沙特所有[9]。单以1974年为例,沙特、阿联酋、科威特和卡塔尔就获得60%的股权。这样,中东阿拉伯石油生产国的石油资源主权就被全部或大部收回。在此时段,尼克松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是尽快解除主要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外加尼克松自身正深陷“水门事件”调查的峰值期,被搞得焦头烂额和灰头土脸,政治上非常被动,使尼克松政府对于中东阿拉伯国家积极推动的参股经营权和国有化运动问题,总体上来说没有采取明显的有力政策及配套措施来力挺国际大石油公司的吁请,反应是被动且乏力的。这样,在法律和事实上,中东阿拉伯石油生产国的实际做法使西方国家长期推行的殖民性质的石油租让制度宣告破产。

2.2 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后针对西方工业国的石油禁运解除问题

关于石油市场交易价格问题,OPEC于1973年10月16日在维也纳开会,决定将油价从每桶3.01美元提高到5.11美元,涨幅高达70%。OAPEC成员国(即沙特、科威特、伊拉克、利比亚、阿联酋、卡塔尔和阿尔及利亚)宣布于17日在科威特城举行会议,亚马尼和科威特石油大臣率先提出,立即对美国实行石油禁运。会议不仅一致通过亚马尼所提的意见,区别对待,分化瓦解,还做出石油立即减产5%的决定,直到以色列撤出在1967年中东战争期间所强占的阿拉伯领土,并且让巴勒斯坦人民的自治权利得到恢复。真正意义上的石油禁运是由尼克松于10月19日向美国国会要求给予以色列价值高达2.2亿美元的紧急军援而引起的,从20日开始,到26日,阿拉伯石油生产国的石油日产量比9月份减少400万桶,减产幅度高达20%,相当于世界市场上的石油供应减少12%。在亚马尼的主持下,OAPEC于11月4~5日再次开会,石油减产的幅度扩大到25%[8]。以石油为典型的能源资源消费,80%~90%依赖中东阿拉伯石油资源供应的西欧和日本,受此次会议决议的打击最大。亚马尼强烈要求西欧和日本立即站到支持阿拉伯、反对以色列侵略扩张的立场上来。受此压力,11月中旬,欧共体在紧急会议后发表的声明中明确表示,在中东问题上支持联大通过的有关决议。对此,OAPEC立即宣布,12月份不再减少对西欧(荷兰除外)的石油供应。11月21日,日本首相声称,日本将在联合国支持阿拉伯和巴勒斯坦事业,向巴勒斯坦提供援助,同阿拉伯国家进行直接经济与技术合作,OAPEC随之停止对日本的禁运。这样,美国就被彻底孤立了。

在美国和埃及的外交关系已恢复的基础上,基辛格于1973年11月8日飞抵沙特会见其国王费萨尔和石油部长亚马尼,要求后者提议尽快结束石油禁运。会谈期间,亚马尼向基辛格表示,阿拉伯国家发动十月战争的目的只是想引起公众注意,而不是要彻底根除以色列[10],还转达了阿拉伯国家的明确要求,即:以色列从所有阿拉伯被占领土上撤出;耶路撒冷归还给阿拉伯国家;恢复巴勒斯坦自治权。基辛格在此次会谈中没能说服沙特同意解除石油禁运[11]。但是,19日费萨尔通过美国驻沙大使阿金向尼克松政府传达沙特将解除石油禁运。费萨尔表示,阿拉伯国家已经向全世界展示了其石油武器的有效性,石油武器的运用伤害了很多阿拉伯国家的朋友和无辜者[12],沙特因此决定解除石油禁运,这项决定将在12月25日的OAPEC会议上宣布。同时,费萨尔还特别强调不要立即公开沙特关于石油解禁的决定,如果到时在会上阿拉伯国家强烈反对石油解禁,沙特可能会无法有效掌控局势。12月3日,费萨尔派亚马尼出使美国亲自解释石油武器的问题。尼克松于12月3日在写给费萨尔的信中表示,美国为达成埃以脱离军事接触协议一直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但是石油禁运的存在,肯定会使美国民众对阿拉伯国家产生强烈的抵触和反感情绪,因此,美国政府针对中东和平事务努力进行调停的做法,是很难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的[13]。5日,基辛格把亚马尼请到华盛顿,要沙特带头结束石油禁运。经过磋商,沙特最终做出了让步和妥协,亚马尼向美方承诺,如果以色列开始从阿拉伯被占领土上撤离,沙特就将立即准备结束石油禁运。6日,基辛格明确表示美国将继续努力争取中东的和平,阿拉伯国家对美国施行石油禁运的举措已是很不合适[14]。8日,费萨尔在回信中明确表示,石油禁运的解除只能是在以色列撤出阿拉伯被占土地和巴勒斯坦实现自治之后[15]。14日,基辛格为了推动沙特解除石油禁运,再访沙特会见费萨尔。会谈期间,费萨尔虽说对尼克松政府的处境明确表示理解,但是对于中东的和平进程继续保持密切关注[16]。直到18日,OPEC虽说结束了针对西欧的5%石油减产,但是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仍在延续和实施。

尼克松政府在解除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问题上,为了迫使沙特能够尽快屈服,采取“又打又拉”式的软硬并举策略,对外有意释放要对中东阿拉伯国家动武的信息。美国防部和中情局早在1973年11月底就已根据基辛格的相关指示,就对阿拉伯国家进行军事干预的可能性进行了认真研究,制订了应急方案。随后,还在加州和得州进行了“占领阿拉伯油田”的实战模拟演练。基辛格于12月2日声称,美国的中东政策并没有因石油禁运而发生明显改变,但是如果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不理智地继续顺延下去,美国将会考虑相应的报复行动(暗示美国有军事干预的可能)[17]。19日,美国明确决定将对阿拉伯国家实施的石油禁运采取军事打击政策[18],再次对外宣称美国并没有因为阿拉伯国家实施石油禁运而根本调整其对阿拉伯国家的现行政策,也不会由于其时间的延长而改变美国的传统对外政策。22日,亚马尼就此作出强硬回应:如果西方工业国家对现行的石油禁运采取报复行动,沙特将石油减产80%;如果美国采取任何军事行动,沙特将自行炸毁油田。费萨尔则声明说,石油禁运将持续进行下去,直到以下3点得到满足:(1)以色列从所有阿拉伯的被占领土上撤出;(2)以色列承认耶路撒冷归阿拉伯国家所有;(3)承认巴勒斯坦的自治地位[19]。在强大的压力面前,尼克松政府被迫作出妥协和让步,以色列在埃以、叙以脱离军事接触协议问题上作出实质性让步。25日,OAPEC虽说决定统一增产石油10%,并在原则上同意解除石油禁运,但实际上针对美国的禁运仍在继续运行中。28日,尼克松在写给费萨尔的信中使用的措辞是异常严厉的,称“你知道我十分重视美国同阿拉伯世界,特别是和沙特的紧密关系。但是中东阿拉伯国家采取的具有明显歧视特性的行动,可能一笔勾销美国决心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对中东和平做出有效贡献。因此,我必须坦率地告诉你,立即终止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和限制措施是绝对必要的” [20]。基辛格于1974年1月2日在对美国《商业周刊》记者发表的谈话中,公开威胁说,美国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使用武力的。他还说:“像美国这样规模的一个国家是绝对不会缺乏政治手段的。” [20] 6日,美国防长施莱辛格公开声称,“美国民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如果不尽快结束石油禁运,其后果将是公众施加强大的压力,要求美国对阿拉伯国家公开进行报复” [21]。包括沙特在内的中东阿拉伯国家对此毫不示弱。比如,亚马尼在12日就发出了针锋相对的警告:针对石油禁运的任何敌对行为,都将导致经济上的灾难和可能的报复。17日,亚马尼坦承,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在实质上更多的是政治行动,是沙特对美国表达的支持以色列侵略行径的愤怒情绪的方式之一,它并没有真正完全有效地阻止对其石油供应,既然石油禁运举措已经达到了其预期的政治目的,沙特认为已无必要继续采取石油禁运的进一步行动[22]。22日,基辛格则声明,期望石油禁运在埃以脱离军事接触协议开始执行之后被立即解除。24日,亚马尼宣布,沙特愿采取必要措施来降低市场上的石油交易价格,以防止对世界经济造成更多的严重伤害[23]

但是,美国政府无视沙特的善意提醒和警告,尼克松于1月30日在对美国会两院发表的国情咨文中宣称,其已得到多位可靠的阿拉伯领导人的保证,OAPEC将尽快召开会议商讨结束石油禁运。31日,基辛格声称,有多个阿拉伯国家首脑参加定于2月14日召开的OAPEC会议,将解除主要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为了保证阿拉伯国家在石油禁运问题上的统一战线,不被孤立和指责,沙特被迫于2月4日向叙利亚郑重保证,除非叙以达成脱离军事接触协议,否则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是绝对不会被解除的。这使尼克松政府十分恼怒,基辛格声明,任何持续性进行石油禁运的行径,都将被美国政府理解为是一种严重的政治敲诈行为,与此同时,美国政府还将不得不为最终达成叙以脱离军事接触协议而继续付出努力。为了尽快达成叙以脱离协议,基辛格于5日向叙利亚政府提出了新建议。在美国做出新的让步的情况下,由沙特、埃及、阿尔及利亚和叙利亚举行的小型首脑会议于2月12日在阿尔及尔举行,讨论的主要议题有:取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叙以脱离军事接触的条件。在取消石油禁运的议题上,四国首脑分歧较大没有达成共识,决定先派遣一个由埃沙两国外交部长(大臣)组成的代表团前往美国表明其基本立场,要求美国接受叙利亚关于叙以脱离接触的条件,并说服以色列执行这些条件[24]。19日,沙埃代表团在同尼克松的会谈中强调,只有美国协调先达成叙以脱离接触协议,才能取消石油禁运;但是,美国只同意在叙以之间斡旋,拒绝接受先决条件[25]。基辛格于25日再次开始其中东之行(含美叙两国对于叙以脱离接触问题的协商)[26]。此次出访使得基辛格最终获得了对于石油解禁的郑重承诺。3月13至14日,OAPEC在的黎波里举行秘密会议,试图就解除石油禁运达成协议。鉴于埃以脱离军事接触的首个协议已于1974年1月l8日正式签署,以及基辛格正在叙以之间就脱离军事接触协议积极进行的“穿梭外交”活动,埃沙两国呼吁与会国尽快解除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27]。该呼吁虽然得到多数与会国的响应,但是利比亚拒绝OAPEC在其首都宣布取消石油禁运的决定。3月16至18日,OAPEC和OPEC在维也纳召开联席会议,再次讨论沙埃两国的要求[28]。沙特代表明确表示:如果不取消主要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它就退出OPEC。会议期间,各国石油部长参照石油禁运开始前所提的原则、事实以及斗争目标,从阿拉伯国家的主要目的(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42号决议并恢复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权利创造适宜的政治氛围)出发,重新评估了石油禁运措施的实施效果,最终决定:意大利和西德应作为友好国家进行看待,满足其石油资源的需求;取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但此项决定连同所有其他决定应在阿拉伯国家石油部长于1974年6月1日在开罗举行会议时予以重新审查[29]。至此,除利比亚、叙利亚以外,其他OAPEC成员国事实上从3月18日开始就正式解除了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不难看出,尼克松政府在尽快解除石油禁运问题上,针对沙特推出的政策和举措明显地是以“大棒”为主,辅助和配合有“胡萝卜”。也就是说,在对沙特进行极其严厉的恐吓与威胁的同时,适可而止地又对其进行安抚和吹捧,不仅仅是“大棒”与“胡萝卜”两种基本方式与手段的交替且灵活性应用,打的是组合拳,而且更为关键和重要的是对于“度”的把控比较到位和恰当,既不打压过甚,硬是要把沙特推到中东激进性国家甚至苏联共产主义的怀抱中去,同时又不能安抚过度,使沙特膨胀起来后不知天高地厚,变得盲目乐观和自信,彻底放弃对美国的敬畏和依赖。总之,尼克松政府就是要使沙特对美国始终保持着畏惧和依赖并存的心理状态和保持双边关系的基本认知。

2.3 石油禁运解除前后国际市场上油价过高问题

1970年12月,OPEC加拉加斯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之一,就是由中东海湾地区的成员国(伊朗、沙特、伊拉克、科威特等)组成集团,在一个月期限内同国际大石油公司在德黑兰举行谈判,以求逐步提高税率和石油标价。在中东海湾国家有重大权益的埃克森、美孚、德士古等国际石油公司的代表于1971年2月在德黑兰同中东海湾国家的石油部长们举行谈判,亚马尼(领头人)和其他与会代表共同迫使国际大石油公司方面接受:立即把石油标价每桶提高30美分;在1975年底之前,每年提高石油交易价格5美分;大公司上缴给主权国的税率从50%提高到55%;为抵消通货膨胀和美元贬值给石油生产国造成的损失,每年另外再提高2.5%。1972年1月,OPEC同国际大石油公司在日内瓦谈判,后者被迫同意前者的要求,石油标价提高8.49%。由于1973年2月美国将美元贬值11.11%,OPEC和国际大石油公司经谈判于6月达成新协议,石油标价再提高11.9%[30]。8月,亚马尼通知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原定有效期到1975年底的《德黑兰协议》已经死亡,新的安排是由石油生产国来强制执行的。10月7日,OPEC代表准备同国际大石油公司的代表谈判。主持会议的除了亚马尼,还有伊朗石油部长,两人均表态:石油标价应提高到每桶6美元。大石油公司原本打算只提高40~50美分/桶,埃克森和法国石油公司的代表单独会见亚马尼,要求给半月的时限,亚马尼则答复:今后在石油交易价格问题上,石油生产国不再同国际大石油公司对话。OPEC海湾国家于10月16日开会讨论了石油资源的交易价格问题,把OPEC基准原油的标价从每桶3.011美元提高到5.119美元。OPEC于同年12月22日在德黑兰开会,决定从1974年元旦起,石油标价从5.119美元提高到11.651美元,与1973年元旦的原油标价相比,此次提价约提高340%[32]。换言之,至少是中东阿拉伯国家原油的市场交易价格,从1970年元旦到1974年元旦就从每桶1.39美元飙升到了8.32美元[29]。在OAPEC和OPEC于1974年3月16至18日在维也纳召开的联席会议上,与会国除了达成解除主要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协议以外,还决定:虽然不再继续提高市场上的石油资源交易价格,但是要把当时每桶已经提升到11.65l美元的石油交易价格冻结3个月。基辛格于1973年12月紧急呼吁,由美、欧、日和加拿大共同针对由中东阿拉伯国家石油禁运引起的首次能源安全危机采取相应措施,并提议创建国际能源行动组织。1974年1月,基辛格强烈呼吁所有石油消费国不要与石油生产国达成单边协议,以保证其石油资源供应不中断,因为无限制的单边协定恶性竞争,定将损害所有石油消费国的整体利益。他还倡议石油消费国应尽快建立起统一战线,共同解决石油资源供应短缺的问题。2月9日,尼克松邀请西方主要石油消费国参加定于13日在华盛顿召开的能源大会。在随后上任的福特政府任内,很快就以美国为核心性倡议国家成立了国际能源署,主要任务就是应对和处理以石油为代表的能源资源安全保障问题。

面对石油资源的市场交易价格不断上扬的新形势,尼克松政府除了前述的关注和呼吁西方主要石油消费国创建类似OPEC的卡特尔组织、力争用“一个声音、一个立场”和OPEC进行抗衡和较量以外,沙特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产、出口国,在1973年引爆的以石油为典型的能源安全危机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助推和加速作用,对于当时全球石油市场的稳定性预期和石油资源交易价格是否能趋向于回落产生着重要影响。原因就在于,以亚马尼为代表的沙特政府以亲美的姿态直接影响着OPEC,特别是在石油交易价格问题上,他的主张是适可而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成为积极维护世界石油市场稳定的“头号角色”。正是由于沙特的坚决抵制,OPEC经济委员会决定在1974年第二季度进行石油资源涨价的提议未获成功,大多数国家不得不同意继续冻结石油资源交易价格。针对石油资源交易价格问题,OPEC于1974年6月召开会议。沙特代表认为,石油资源涨价定会损害世界,特别是工业国家经济的发展;并且威胁OPEC说,如果石油资源涨价,沙特就每天增产300万桶(相当于增产35%),以此来抵消石油资源交易价格的增长,其他成员国不得不同意将石油资源交易价格再冻结3个月。尼克松政府紧紧抓住矛盾和问题的主要方面,试图在OPEC内部重点进行突破、渗透和瓦解,充分利用并打好“沙特”这张牌。正是由于沙特拥有雄厚的战略资源(石油)和经济资源(石油美元,即石油生产国通过在市场上出售石油资源而得到的美元)以及它在中东阿拉伯世界的独特影响力,美沙双边经贸关系才表现出优先考量、重点关注和最为密切的特点。比如,美国充分利用沙特和伊朗在石油资源市场交易价格问题上的严重分歧和尖锐对立,借用增加沙特石油的生产和出口数量的方式和手段,打压市场上石油资源交易价格不断上扬的态势。对于美国与沙特改善和强化关系的目的问题,尼克松政府高层达成的共识:在当时石油市场交易疲软的情况下,沙特的石油增产行为很可能会带来石油资源交易价格的下降;确保沙特未来的石油生产和供给政策是建立在两国相互依赖度较高的政治经济利益之上。在与沙特对话和协商时,尼克松政府应强调:发展和沙特的持久性特殊关系的兴趣是真挚的;赞赏沙特经济对世界其他地区的重要性,沙特未来几年的石油和投资政策对于世界经济的总体平稳运行将是极其重要和关键的;石油资源交易低位价格的期待,不仅是对美国自身有利,而且还能够增强西方世界政治架构及秩序的稳定性;坚信两国在确保市场石油资源交易价格长期处于合理水平的问题上存在着共同利益;美国政治、安全及商业利益的需求,不但能够助推沙特工业化进程的发展,而且还愿意按照沙特政府自身所设定的方式和节奏来进行;美国不仅期待着和沙特在举办石油生产国与石油主要消费国之间开展建设性对话的问题上积极进行合作,而且在能源协调组织的范围内就有关的合作性努力进行协调时,定会充分考虑沙特的意见和要求等[32]

在平抑石油资源市场交易价格过高的问题上,尼克松政府针对沙特采取的政策最为鲜明的特征就是“捆绑式”战略,使得两国在经济和安全利益上成为“命运共同体”。“美沙经济联合委员会”于1974年6月成立,通过此委员会,两国在石油、贸易、政治、军事等诸多领域展开广泛合作。对于美国与沙特建立联合委员会的目的,一位美国高官曾一针见血和直言不讳地指出,就是要让沙特政府充分认识到把石油资源开采出来要比埋在地下更加有利[33]。美国商务部的官员则说得更为露骨和直白,即美国与石油生产国发展经贸关系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让石油输出国依赖美国的先进技术[34]。客观来看,它的成立对美沙特殊双边关系的创建和深化发挥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这种“捆绑式”政策导向下的双边实际活动的主要表现为:第一,美国不仅大量直接吸纳沙特的“石油美元”,而且其财政部还允许沙特大量购买美国债券。比如,美国财政部与沙特货币署于1974年底达成协议:后者可通过美联储购买美国政府债券,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主动将美国财政部公开发行的1年期以上证券的购买条件、均价,以及交易日期等相关信息告知沙特……只要沙特愿意购买,它将处于不可竞争的优先地位[5]。美国在实现沙特手中的“石油美元”大量回流的同时,还使得沙特的海外资产投资的回报率与美国经济发展的兴衰程度紧密相连,可以说在事实上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和态势。第二,美国充分利用沙特政府渴盼尽快实现经济构成多元化的心理,支持美国的跨国大公司积极参与沙特国内的经济和社会建设,对沙特的工业市场进行大量投资,客观上造成沙特经济的现代化进程对美国投资者提供的先进技术、市场等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加重,双方合作规划、修建并完成了一系列的大型工程(吉达等城市的国际机场、延布和朱拜的石化企业、延布链接东部油田的输油管线、吉达与朱拜的淡水化工厂等)[35]。第三,中东局势的动荡和不稳(内部的不满与反抗,外部的威胁与挑战),使沙特政府急于加强其军力建设(含量和质两大方面)。1974年4月,美沙决定扩大双边经济和军事合作的范围、力度和强度,正式协议于6月签署。1973—1980年,美国向沙特出售的武器装备总金额高达340亿美元,仅从1975年到1979年6月,美国卖给沙特的武器装备就有150多亿美元,另外武器订单还有140亿美元[36]。美国在向沙特销售军火的同时,还伴随着帮助其建立现代化军队。比如,1974—1975年,在空军现代化领域,两国就“和平之鹰”项目展开研究,该项目的成功实施使得沙特的空军力量在所有的海湾国家中仅次于伊朗;1975年4月,两国达成建设沙特国民警卫队的协定,美国帮助沙特组建能够有效处理沙特内部安全问题的部队;早在1972—1973年,两国就海军现代化问题达成协议,美国帮助沙特扩充海军(培训现有海军、创建海军学院、助建海军基地等),后来由于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该协定推迟到1974年4月才开始执行;美国还帮助建设沙特皇家军队现代化的项目(雄鹰防空计划等)[37]

沙特等国于1974年3月中旬宣布解除针对美国的石油禁运后,尼克松于4月访问了沙特,美国试图以和沙特建立特殊关系为契机和平台,来带动中东温和保守的阿拉伯国家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向前发展。正像尼克松政府所权衡和盘算的,美国在不改变对其传统铁杆盟友以色列支持的大前提下,在阿以冲突与和解的问题上要调整到中性立场上来,照顾到当事各方的重大利益,赢得沙特的理解并积极支持,是非常必要的[38]。美国要全面重视沙特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利用沙特在中东阿拉伯国家中的特殊地位,来影响中东阿拉伯国家的石油生产量和市场上的石油资源交易价格。石油禁运解除前后,美国针对沙特推出的系列政策及配套举措,正好印证了尼克松政府在整个中东地区的上述战略意图。

3 对尼克松政府针对沙特实施的能源外交政策的评估

大体上,到以石油为典型的1973—1974年能源安全危机结束前后,包括沙特在内的中东阿拉伯“石油生产国成功争得了对原油交易定价问题的实际影响力,并以此为契机掌控了自己国家的收入……” [39]此时,包括沙特在内的中东阿拉伯国家,可以通过大幅提升市场上的石油资源交易价格来增加实际收入,石油市场上的过量供应得到了有效控制,原油的市场交易价格比石油标价增长得更快。“石油大王成为石油生产国,已经不再是国际石油大公司了。” [40]特别是沙特石油资源的生产和出口量的增减变化,能够直接影响到OPEC对石油资源的市场交易定价的走向。此种趋势一直延伸到美国里根政府任内。

中东阿拉伯激进性石油生产国为了维护自身的石油权益和军事安全,力图将解除石油禁运的斗争和阿以冲突问题紧密挂钩,以阿以冲突问题没有得到较满意的解决为理由和前提条件。在1973—1974年阿以冲突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使用石油武器的实际成效最好。尼克松政府对于包括沙特在内的中东阿拉伯国家多次扬言并且部分付诸实践的要把石油资源的减产、提价、禁运与阿以冲突问题的彻底解决紧密挂钩的做法比较担心。因为“在这个极为微妙的特定历史阶段,美国官方的任何公开介入,都将对美国为解决阿以冲突问题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带来负面与消极的不利影响,并且还将很明显地会给美国贴上支持国际大石油公司以及帝国主义的标签” [41],从而使得美国站到包括沙特在内的中东阿拉伯国家的对立面,为阿拉伯石油生产国积极推动石油武器在阿以冲突中的及时有效使用创造条件和机会,这将会使中东阿拉伯地区原本就已存在的强烈反美状况变得更为复杂和难解。以美国为核心的西方工业国首要考虑的是防止中东阿拉伯国家采取减产、提价及禁运等行动,确保其海外进口石油资源供应的安全、稳定与可靠。包括沙特在内的阿拉伯国家,则可以在OPEC以集体形式出现的“同一个声音和立场”的助推下,更好地利用减产、提价及禁运等方式迫使国际大石油公司及其背后的母国政府做出更多实质性的让步。这是尼克松政府的供给侧能源对外政策在酝酿和实施过程中,不得不顾及和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随后的福特、卡特政府大体承继了尼克松政府供给侧能源对外政策的基本思路。

通过出台和落实针对包括沙特在内的供给侧能源对外政策及其配套举措,美国虽说在经济利益、国防安全、与重要盟友的关系以及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与心理影响等方面均遭受到一定程度和范围的伤害和损失,但是面对此次以石油为典型的能源安全危机,尼克松政府始终掌控着大局。特别是在最为核心和关键的石油禁运问题上,尼克松政府虽说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阻力,但最终还是大体上按照美国的战略意图和设想,在OPEC做出更多实质性让步的条件下得以解除,不仅没有出现能源安全危机的完全失控,或者对抗的两方关系完全、彻底闹僵的危险局面,而且还从反面给美国敲响了能源安全问题的警钟,积累了以后有效应对能源安全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比如,本次危机过后,美国积极与加强主要石油资源消费国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引导和创设了类似于OPEC的能源消费国组织与机构;针对OPEC内部主要的石油生产与出口国家,充分利用其内部存在的矛盾和利益纠纷,重点进行渗透、突破和瓦解等。

从国家相互依存的角度来进行审视,尼克松政府的能源外交政策似乎更容易让人明白。理由是,如果依赖是相互的且程度还很深,那么,两方的核心、关键性利益就会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就会形成唇亡齿寒或“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性的息息相关关系,双方才都会有较高的安全感,自然也就不会擅自单方面破坏游戏规则,不会去做自毁利益的愚蠢傻事。面对此次以石油为典型的能源安全危机,尼克松政府对沙特积极主动地进行恐吓、劝诱、吹捧以及提供援助等诸多方式和手段的交替灵活性运用,都是出于此种综合考量。鉴于沙特在中东阿拉伯地区的独特地位和影响力,如果没有沙特对美国中东政策的理解、配合和支持,那么美国要想真正调解中东和平问题、继续掌控中东阿拉伯石油资源,其可能性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于是,尼克松政府通过主动积极地构建和加深沙特对美国市场、先进技术及军事装备等的依赖性,坚决防止沙特完全倒向中东激进国家的怀抱之中。当然,沙特也不敢公开且不能够彻底开罪美国,因为它同样迫切需要美国为其提供巨额“石油美元”的投资市场、石油产品的销售市场,成为其军火与先进武器装备的稳定供应国,而且其国内经济与社会现代化建设也迫切需要美国的积极参与和投资。

另外,以色列倾向于通过不断夺占周边阿拉伯国家的领土来提升其国家安全感的实际做法,对于沙特的安全与稳定来说则是构成了极大的外部威胁。自从以色列立国以来,美以间始终存在的特殊关系,使美国能对以色列施加有效的牵制性压力与影响,是后者在军事行为上不得不进行自我克制的唯一外部强大力量。石油资源的稳定、安全、可靠性持续供应问题,自然就成为美沙关系的最好天然纽带和桥梁,同时还是双方关系好坏最为敏感和灵验的晴雨表和试金石。尤其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苏联对外渗透强劲和扩张势头迅猛的冷战大环境下,在中东能否真正实现和平与稳定的特定问题上,美沙两国在某种程度和意义上存在着相互利用的关系,或者说在某种意义上是背靠背“抱团取暖”的关系。尽管两国在某些具体、短期的国家利益问题上,始终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但是相互间通过有限且适度的妥协与让步,在主观动机上还是有着强烈需要和内心驱动,即力争继续维持甚至强化两国间业已存在的传统性友谊与合作关系,对各自国家利益的有效维护和拓展将是唯一的可行性高的最佳选择。说到底,就美沙结盟问题,对沙特来说,其国家安全从此就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切实保障;对美国来说,可以使其二战结束前后确立起来的石油、金融霸权体系,至少是在较长时段里能够得以继续顺延下去。因此,美沙特殊的双边紧密关系是建立在明显的国家利益重叠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典型的“战略交易”关系[42]

4 结语

1973年爆发的以石油为典型的首次能源安全危机,对尼克松政府来说,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强劲挑战,不仅切实损害了美国经济的正常运转和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突现出美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平稳对海外(尤其是中东地区)进口石油资源的严重依赖性,而且还深刻影响到美国与其传统重要盟国(特别是法、德、日)之间的牢靠关系。面对此次能源安全危机,尼克松政府在危机爆发前,关注和处理的是在OPEC以集体行动的方式和手段争取提高石油实际标价,以及在收回石油最终标价权斗争的基础上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大石油公司在中东地区驻在国的参股权大小和国有化问题;危机期间,优先关注且精力投入最多的是为了推动和促进针对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工业国集团的石油禁运尽快无条件解除;危机前后,优先考量和精力投入更多是为了保障美国长期石油资源供应的稳定与安全,即在海外(尤其是中东地区)进口石油的来源问题上力求数量上不间断、不波动起伏(即持续和可靠),市场上石油交易价格的低廉、平稳与“公平合理”。说到底,通过主要针对沙特的供给侧能源外交政策及配套举措,不仅要确保美国及重要盟国的海外进口石油问题在供给领域的足量、安全与可靠,而且还要通过上述行动印证美国才是西方工业国家集团唯一有资格和实力的保护者。此种供给侧能源外交政策带给美国国家利益上的收获,不仅是物质上可以用金钱加以直接衡量的硬实力(如经济利益)的有效维护与增加,而且还有精神、道义和心理上无法用金钱加以直接测算的软实力(如国家信誉与形象)的不断夯实和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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