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20 Issue (4): 17-22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闲置土地共享模式探析    [PDF全文]
范怀超, 崔久富    
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四川 南充 637009
摘要: 随着Uber、Airbnb、阿里巴巴、共享单车等新兴经济形式的蓬勃兴起,共享经济理论已成为当前的研究热点。以罗宾·蔡斯“过剩产能+共享平台+人人参与”的共享经济模式为分析框架,遵循中国范式土地制度的顶层设计,探讨我国发展共享土地模式的可行性。当前,我国粮食等部分农产品的阶段性过剩,农村土地撂荒、闲置的相对过剩,为我国农村土地实现共享奠定了应用基础;共享平台、网络电商与智慧物流的高速发展以及万众创业自由连接体的助力,使过剩产能得到挖潜,进而使得在一个人均土地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度里创造出相对富足成为可能。但是,农地权属不清、监管能力不足、信用意识匮乏等不足成为了我国共享土地模式应用的潜在陷阱。
关键词: 农村土地     土地制度     共享经济理论     “互联网+”     共享土地模式    
An Analysis of the Mode of Idle Land Sharing in Rural Areas in the "Internet+" Era
FAN Huaichao, CUI Jiufu    
School of Management,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 Nanchong Sichuan, 637009,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booming of emerging economic forms such as Uber, Airbnb, Alibaba, and shared bicycles, the theory of sharing economy has become the hot issue in research. Taking Robin Chase's shared economic model of "excessive production capacity + sharing platform + participation of all" as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following the top-level design of China's land system,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easibility of developing a shared land model in China. At present, the periodic surplus of some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the relative surplus of deserted and idle land in rural areas, have laid a foundation for sharing rural land in China; driven by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hared platforms, e-commerce and smart logistics, and the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ternet connection, the excess capacity has been further tapped. These advantages make it possible to create relative abundance in a country where the per capita land resources are extremely deficient. However, the inadequacy of operating management such as unclear ownership of farmland, insufficient supervision capacity, and lack of credit awareness have become potential pitfalls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and sharing model in China.
Key words: rural land     land system     sharing economy theory     the Internet +     land sharing model    
1 共享土地模式的缘起

当前,共享经济的发展方式正席卷全球,从美国的Zipcar、Uber、Airbnb等共享经济先驱,到巴西的99,南非、欧洲的Taxify,东南亚的Grab,再到我国的Alibaba,以及当下最为火热的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多样化的共享经济形式。人人共享正使人类的生产、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究其根源,可追溯至共享经济理论的领导者——罗宾·蔡斯,其人人共享模式正引领世界经济进行资源革命和产权革命,前者追求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后者重视资源的使用权。所谓人人共享,是指“产能过剩+共享平台+人人参与”的发展模式,它推崇从被忽略的过剩产能中挖掘新价值,借助标准化、简单化的共享平台,分割、整合和开放过剩产能,并发挥人人参与的强大力量,本地化、定制化、特殊化地组织和分配资源,最终实现过剩产能向社会财富的转换[1]

近两年,我国共享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新常态下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据统计,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34 520亿元,比2015年增长103% [2],这带动了就业并引领了“双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引擎,并为农地发展共享经济模式提供了有益参考。当前,我国农地共享模式,尚处于摸索阶段,主要表现为“共享农场”和“旅游民宿”等自发性共享农地形式,其理论规范性与实践合法性均有待考量。基于此研究背景,笔者将农地限定为农村集体承包地和宅基地两种类型。

在地理学中,模式是以逻辑的方法解释和描述空间分布的复杂现象,一个地区土地利用类型的确定,通称类型模式[3]。因此,笔者暂将共享土地模式定义为将闲置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整合于实时共享平台,以有偿的方式进行规范化流转,从而实现农业与农村的健康有序发展。该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人人参与,有利于吸纳社会资源回归农村,有助于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改变农村发展动力疲软困境,促进乡村振兴。在此,笔者援引共享经济模式的生成机理,将土地与共享经济相结合,及时审视我国农村土地共享形式的发展现状,尝试探寻共享土地模式的应用路径,创新我国土地利用方式,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2 土地共享模式的理论框架

罗宾·蔡斯认为,人人共享模式的核心要素有三个:一是发掘过剩产能,从旧事物中挖掘新价值;二是建立简单化、标准化与开放式的共享平台,让分享更容易;三是发挥个体优势,以最低成本实现过剩产能的定制化、本地化和专业化。因此,我国建立和发展共享土地模式,需要坚守中国特有的土地制度模式,科学判断土地生产过程中的过剩产能,搭建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共享平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群体合作,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从而改善我国农地低效利用的现状,释放土地的巨大潜能,让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不足的国民实现全面小康成为可能。

2.1 中国范式

范式是学说的坐标,是开展科学研究、建立科学体系、运用科学思想的参照系。范式理论是人们把握不同学科、同一学科中不同学派的定位、相互关系、发展规律、发展趋向的钥匙[4]。基于中国现实国情和文化思维的双重特性,借鉴马克思主义理论范式和西方经济学思想,建构和创新中国范式制度的顶层设计,以实现土地利用研究的根植性与本土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范式采用制度分析方法,以“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理论为核心,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逻辑,并将生产方式与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与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定义为制度范畴。同时,该研究范式还以“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为研究主线,从宏观经济视角深刻阐明了制度变迁的内生动力。作为西方经济学的重要学派,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范式在历史分析方法上受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影响,与之有相通之处,但在价值观与逻辑分析方面同新古典经济学如出一辙,仍采用个人主义分析方法,注重交易成本,以“供给—需求”和“成本—收益”为分析框架,研究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等微观经济形态[5]。林毅夫指出,发生在中国的现象,虽表面看起来和西方一样,但究其本质却大不相同。故中国社会具体经济现象的阐释,既需要突破西方主流理论的分析框架,又需要契合中国人的心理意识和行为特征,由此根植于中国国情下的本土化研究范式,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6]。因此,就共享土地模式而言,中国范式的制度逻辑需涵盖以下几点:一是制度变迁逻辑应坚持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遵守土地用途管制,稳定土地承包周期。二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以合理调节供需,降低交易成本。三是继续开展农地确权、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落实“三权分置”政策,从而进一步加快闲置农地的流转。

2.2 产能过剩

过剩产能是一种诱人的低成本原料,通过适当的挖潜,新的价值将从闲置资源的再分配中被重新挖掘出来,并焕发出巨大的商业和社会价值。因此,科学判断过剩产能是共享经济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前提。纵观我国土地利用与农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不难发现,政府与市场二维主体的博弈贯穿了发展进程的始终。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使用制度,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低效的农业生产方式,赋予了农民更加健全的土地使用权和更加灵活的自主经营权,激发了农民的生产活力,实现了粮食产量十二连增的世界奇迹。但市场调节的盲目性与政府调控的主观性,导致我国粮食生产供需结构错位,土地资源利用低效浪费。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过度地追求稻谷、小麦、玉米等粮食的增产,片面地依赖谷物和大豆的进口,造成了我国粮食产量、进口量与库存量三量齐增的阶段性过剩局面;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村庄内部人口流动的频繁性与农业劳动力短缺的阶段性冲突,打破了农村原有的差序格局,农民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和农业副业化的趋势日渐显现,致使大面积的土地被低效利用甚至抛荒,宅基地大批闲置。据《2014年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近10年来,中国闲置耕地面积数量快速增加,截至2013年,中国农地闲置比重高达15%,并呈现出闲置耕地占比西部 > 中部 > 东部的区域差异性[7]。针对我国农地利用过程中产能过剩的现状,促改革、调结构应然成为农业产能转化的题中之义。因此,去产能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对农业生产结构和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又要创新政府治理新模式,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政策,推动土地规模流转,引导宅基地有序退出,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2.3 共享平台

共享经济平台作为移动互联网的产物,通过移动LBS应用、动态算法与定价、双方互评体系等一系列机制的建立,使供给方与需求方通过共享经济平台进行交易[8]。共享平台打破了传统一、二、三产业横向分工的划分方式,创建了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基础设施为依托,容纳生产者、服务者和消费者等自由连接体的新型产业协作方式。通过组织、联合与协作,实现了交易过程的易参与、简单化和标准化。同时,共享平台转变了传统市场经济的占有思维,分割、整合和开放过剩产能,创新资源分配方式,强化资源使用权,依靠高频次、高效率的重复使用,释放其最大化的价值与效用。

共享平台的搭建水平依赖于“互联网+”的普及规模,“互联网+”突破了时空双重维度的局限,为共享经济平台的建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共享平台功能的实现则依赖于政府、大型机构、平台型公司和高校的帮助,即组织的帮助。当过剩产能被挖掘并重现价值时,组织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资金和管理成本创建共享平台,这是个体难以独立承担和完成的。组织通过建立共享平台,可以将成本高昂、管理复杂的事物转变成低价或无偿获取的资源,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和价值的提升。

截至目前,我国共享经济平台已涉及交通、房屋、饮食、服饰、医疗、金融等众多领域, 并初具规模。但涉及农业和土地的共享平台却是寥寥可数,2014年淘宝聚划算平台推出了一个叫做“互联网私人订制农场”的项目,被称为“聚土地”,它尝试将农村闲置土地流转和电子商务结合,给市场带来意外惊喜,也获得不少地方政府与商家的垂青。北京才俊青年科技有限公司的“青年菜君”、阿里农产品电子白皮书从“客厅革命”到“厨房革命”(2016年)等农业共享平台的勇敢尝试和积极探索,为我国共享土地模式的应用与推广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2.4 人人参与

参与群体的多样性是发挥人人共享经济优势的关键性因素,对提高就业弹性和灵活性、激发群体的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增强职业归属感与人文情怀具有拉动效应。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创政策”),明确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激发亿万群众的创造与创新能力,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突破就业结构失衡、待业人口激增、新增就业岗位供不应求的困境指明了方向。“双创政策”引发个体创造能力与创新活力的迸发,促使特色农业、创意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成为农民返乡创业的热门领域,为共享土地模式的应用提供强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与智力支持。“双创政策+互联网+人人参与”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就业方式和就业观念,传统“公司+雇员”的就业方式,逐渐被“平台+个人”的就业形态所取代,雇佣关系转变为协作关系。个体不再等着雇主来选择他们,而是按照自身特殊化和个性化的需求自主选择就业路径。平台型就业、创业式就业,既模糊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区分,打破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完全性,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偏好,实现了按需生产,也弱化了工作时间与休闲时间的界限,使就业更加多元、灵活。同时,参与人数裂变式扩大,无限压缩了创新迭代的时间,让人们以指数级速度学习,从而达成人力资源价值最大化的目的。网民红利、人人参与让空心化的农村、老龄化的农民、兼业化的农业发展共享土地模式成为可能。

3 农村闲置土地共享模式的应用路径

基于罗宾·蔡斯共享经济理论的分析框架,以“互联网+”为依托,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组织等共享平台,运用人人参与、协同发展的方式,分割、整合、开放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创新土地利用形式,进而实现我国共享土地模式从理论到实践、从试点到示范、从模仿到创新、从局部到全局的发展进程。

3.1 坚持中国范式,建构协同治理新常态

遵循中国范式土地制度的顶层设计,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扎实有效地推进共享经济的发展,勇于探索共享土地模式的实践路径,逐步将土地生产与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过剩产能转化为巨大的商业价值,最终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增强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此,需做以下几方面的努力:第一,各级地方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独立属性[9]。第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赋予市场更多自主选择权,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强政府动态监控土地利用的能力。第三,强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流通领域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发展目标[10]。第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双创”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

3.2 优化生产结构,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

我国粮食生产结构供需矛盾突出,人均耕地资源不足与土地抛荒并存,农业生产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这必然要求把改革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并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新战略,积极调整粮食生产结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更好地适应和引导粮食需求。通过农业结构调整,还可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扩大优质水稻、小麦、谷物生产,以减轻对国际市场的依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适度调减产能过剩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作物收储制度改革,鼓励多渠道消化过剩库存,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拓展粮食生产产业链与价值链。积极更新土地经营理念,创新土地经营方式,不断强化土地整理,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率;完善土地产权,落实“三权分置”,引导闲置农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农民土地的财产权益。

3.3 搭建共享平台,推动农村经济网络化

罗宾·蔡斯认为,大多数的人人共享平台都要经历“控制内核—欢迎人人参与—权利失衡—权利均衡”四个阶段,它鼓励自由个体参与共享经济,通过尝试、迭代、学习、试错的反复过程,创建一个易参与、低成本、广覆盖的共享平台。若要建立农地的共享平台,地方政府就需要做到:一要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高农民个体的智能手机拥有率,鼓励科技人员研发涉农共享APP,遵循市场需求导向,开展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网络销售;二要畅通农产品流通,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着力扩大农村快递网点的覆盖范围,努力建构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的物流体系,逐步改善农产品冷链运输困境,突破农产品运输瓶颈,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11];三要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新农人等“组织”拓展销售渠道,尤其要增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旅游观光农业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网络销售能力,并适时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勇于探索农机共享、人力共享、农技共享、农地共享、农庄共享和物流共享等新兴业态的实践形式,推动农村经济网络化,加快乡村振兴。

3.4 鼓励人人参与,激发个体创新源动力

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带动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迁,直接导致务农人口锐减,农村本就稀缺的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知识资本逐渐流失殆尽,农村发展后继动力不足,乡村振兴举步维艰。因此,为了构建人人参与的共享土地模式,吸引更多的经济主体投身土地流转与农业发展,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创造就业空间,为“新农人”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鼓励涉农企业秉持生态农业理念,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新农人”群体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发展农产品直供直销,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农产品。其次,强化技能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建设,给予经营主体产前学习、产中指导、产后营销的服务,特别是网络操作技术与智能手机运用的培训[12]。同时,大力发展特色区域经济、魅力小镇、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再就业。最后,出台优惠政策,促进返乡创业。健全农村“双创”促进机制,实施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到农村施展才华,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打造良好基础。

4 农村闲置土地共享模式应用中的潜在陷阱 4.1 公地悲剧与恶性垄断反复

从产权的视角来看,共享资源存在价值且具备非排他性,这就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的“公共池塘资源理论”极其相似,即:如果规则不明,监管不当,极易诱发“公地悲剧”现象;相反,如果以大凌小、失序兼并,则容易导致恶性垄断现象。农地作为自然资源因其使用价值而成为资产,倘若赋予每一个人共享的权利而忽略所有权时,人们就会对其过度使用,最终导致农地资源枯竭;反之,若是仅授予少数个体对农地的所有权,则土地就会因为稀缺而形成垄断。无论是权利过度分散或者是过度集中,都会削弱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人人共享农地模式必须建立在明确农地所有权、稳定农地承包权的基础上,以便进一步开放其使用权、放活其经营权,这样既可促进闲置的农地流转起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又不会因为共享而竭尽农地肥力。总而言之,人人共享的农地模式能否成功应用并发挥作用,权利均衡是其挑战因素之一。

4.2 创新速度与监管能力失衡

人人共享模式主张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拥抱变革,提倡放宽参与者准入许可,并给予平台建设者足够的创新空间,从而促使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基于此,国内共享经济高速增长,共享交通、共享房屋、共享金融、共享餐饮等经济领域迎来发展元年。但在经济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风投资金炒作、共享平台倒闭、体验品质下降、政策导向错位等一系列问题。究其根源,是创新速度与市场监管匹配度失衡。由于忽视共享的实质内涵而盲目创新,甚至会出现共享校花、共享男友等妨害社会秩序的荒唐现象。农地资源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与劳动资料,当前仍承载着重要的保障功能,对广大农民至关重要。因此,共享土地模式的创新与应用,必须以农民的生存与保障为前提,在坚持农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等政策的基础上,消除随意性、盲目性,因地制宜地创新闲置农地的高效利用方式。因此,不切实际的激进创新与方枘圆凿的监管政策会是共享土地模式应用面临的另一挑战。

4.3 契约思维与信用意识匮乏

人人共享模式的发展依赖于诚信体系的构建,相对弱化了传统市场经济中的契约交易模式。这一转变可归结于网络电商的快速发展打破了交易时空的二维束缚,共享平台使交易不再局限于现货交易。但由于交易双方并不认识,且从未看到标的物,交易契约无法达成,或者契约达成成本高,信用会因其道德风险约束力而成为共享经济实现的基本前提。由于历史原因,国家层面权威统一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我国的整体信用水平较低,社会整体信用文化尚未形成,致使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失信行为时有发生[13]。在农地流转中随意违约,农业生产中滥用农药、化肥、假冒有机农产品等失信行为和现象常有发生。契约思维与信用意识的严重匮乏,导致共享土地模式难以为继。所以,信用问题将是共享土地模式应用的又一挑战。

5 结语

依据罗宾·蔡斯“过剩产能+共享平台+人人参与”的共享经济理论,结合我国闲置农地的利用现状和共享经济的发展优势,通过优化服务型政府职能、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搭建网络化共享平台以及激发个体创新源动力等路径来发挥共享土地模式的作用,可以充分利用我国闲置农地资源,达到提升农地资源效益、实现乡村振兴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罗宾·蔡斯. 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M]. 王芮, 译.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5: 20-76.
[2] 分享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 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现状、问题与挑战、发展趋势[J]. 电子政务, 2016(4): 11–27.
[3] 雷木·巴哈德·曼德尔. 土地利用模式[J]. 李柱臣, 译. 地理译报, 1986(1): 50-54.
[4] 陈世清. 中国经济解释与重建[M]. 北京: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2012: 32-51.
[5] 卢现祥, 罗小芳. 两种制度范式比较[J]. 经济学动态, 2010(8): 34–40.
[6] 杨艾莉. 共享经济深度报告(上): 下一个万亿级市场, 缘起+动力+未来[EB/OL]. (2015-10-09)[2017-12-20]. https://wenku.baidu.com/view/d0567f6683d049649a66582f.html.
[7] 金芳芳, 辛良杰. 中国闲置耕地的区域分布及影响因素研究[J]. 资源科学, 2018(4): 719–728.
[8] 赵鲲. 共享土地经营权:农业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J]. 农业经济问题, 2016, 37(8): 4–8.
[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J]. 农村经营管理, 2016(11): 6–8.
[10] 黄守宏. 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J]. 行政管理改革, 2017(4): 10–20.
[11] 苏楠. 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促进流通创新发展和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J]. 中国科技产业, 2016(5): 44–45.
[12] 范怀超, 崔久富. 土地流转中二维主体的利益博弈——分析西充县[J]. 重庆社会科学, 2017(9): 95–100.
[13] 马强. 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瓶颈及对策[J]. 现代经济探讨, 2016(10): 20–24. DOI:10.3969/j.issn.1009-2382.2016.10.004